万州区农业农村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5年版)

区农业农村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5年) | ||||||||||
序号 |
补贴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申报指南 |
补贴发放 |
电话 |
主管部门 |
1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4〕158号) |
一月一次 |
每月初 |
政策咨询: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2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1号)文件中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实行定额补贴,其中,报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要以本年度购置同种类新设备为前提。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一月一次 |
每月初 |
机主凭《确认表》、机主身份证照、机具身份信息图片(铭牌或其他能证明机具身份信息的资料)、人机合影(机具需主要部件完整)到报废机具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报废补贴申请,签署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录入补贴申请信息。需以购置同种类新设备为前提的,还需提供购机发票并录入新设备生产厂家及出厂编号等信息。 |
政策咨询: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3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粮的,补贴给种地农户。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耕地承包方为整体消亡户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及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5〕154号) |
一年一次 |
6月30日前 |
政策咨询: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4 |
种粮大户补贴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 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
根据市级下达的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及按程序核定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按不低于最低标准确定。当年兑付的种粮大户补贴,以上一年按程序核定的实际种粮面积计算。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作物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4-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4〕86号) |
一年一次 |
6月30日前 |
政策咨询: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5 |
脱贫人口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打卡 |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的脱贫人员(监测对象) |
每人每月368元 |
每月 |
每月10日前 |
无需申报,按上月上岗人员发放 |
政策咨询:023-58256633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6 |
雨露计划职教补贴 |
万州区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
每生每学年3000元(分秋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
分春、秋季学期,每学年2次。 |
春季学期7月底,秋季11月底 |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
政策咨询:023-58256633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7 |
防止监测对象因病致贫返贫“一事一议”特殊救助 |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
个人年度重特大疾病门诊和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当年防返贫监测标准两倍以上部分,分段按比例给予救助。当年防返贫监测标准两倍(不含)以上5万元(含)以下部分按40%给予救助;5万元(不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50%给予救助;1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60%给予救助。救助限额为20万元/人/年。 |
一年2次 |
9月和来年2月 |
按照“监测对象申请、村(社区)评议(公示)、乡镇(街道)核实(公示)、区级评审核定(公告)、发放救助金”的流程开展救助工作。 |
补贴发放 |
政策咨询:023-58256633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8 |
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方案 |
规模种植粮油作物20亩及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全区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种植撂荒地的主体可放宽至20亩以下),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
对种植水稻、玉米、油菜、甘薯、马铃薯、大豆、小麦、高粱等8种粮油作物且单产达到标准的主体,按照同一地块种植1次50元/亩,种植2次100元/亩进行奖补,以此类推。 |
一次性补贴 |
无固定时间 |
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种植主体填报《万州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并交所属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即完成申报。 |
政策咨询: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9 |
万州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金 |
种植户 |
对按照《万州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规范种植的实施主体,面上给予150元/亩的补助;镇级示范片由政府统筹分配,要求单个主体集中连片种植20亩以上)给予300元/亩的补助;区级示范片300亩(由区级统筹分配,打造高产示范片)给予400元/亩的补助。 |
万州农委函〔2025〕20号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 复合种植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一次性补贴 |
无固定时间 |
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种植主体填报对按照《万州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申报表》并交所属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即完成申报。 |
政策咨询: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
10 |
万州区2025年扩种油菜项目资金 |
种植户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安排,统筹分配油菜扩种区域和实施主体,优先覆盖撂荒地复耕复种、稻油轮作区域。按140元/亩的标准进行扩种奖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行“镇乡(街道)统筹实施制”。 |
万州农委函(2025)226号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万州区2025-2026年油菜种植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
一次性补贴 |
无固定时间 |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行“镇乡(街道)统筹实施制” |
政策咨询: |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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