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渝万高速铁路(万州段)线路
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万州府发〔2026〕2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渝万高速铁路(万州段)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里程范围:渝万高速铁路(万州段)区间线路里程为DK0+000至DK43+600,线路全长43.6公里。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为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其他地区为20米。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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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
铁路起止里程 |
安全区线路形式 |
安全区范围(米) |
|
天城街道 (3.51km) |
DK0+000—DK1+970 |
双线右侧 |
10 |
|
DK1+970—DK2+350 |
双线双侧 |
10 | |
|
DK2+980—DK3+700 |
双线双侧 |
10 | |
|
DK3+700—DK3+820 |
双线双侧 |
12 | |
|
沙河街道(1.52km) |
DK2+350—DK2+700 |
双线双侧 |
10 |
|
DK4+130—DK4+610 |
双线双侧 |
12 | |
|
高梁镇 (8.91km) |
DK5+140—DK5+250 |
双线左侧 |
12 |
|
DK5+250—DK5+420 |
双线左侧 |
10 | |
|
DK6+170—DK6+600 |
双线左侧 |
20 | |
|
DK6+600—DK6+850 |
双线双侧 |
20 | |
|
DK6+850—DK6+970 |
双线双侧 |
12 | |
|
DK6+600—DK7+010 |
双线右侧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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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7+440—DK7+550 |
双线双侧 |
12 | |
|
DK7+550—DK8+060 |
双线双侧 |
20 | |
|
李河镇 (7.51km) |
DK12+180—DK12+770 |
双线双侧 |
15 |
|
DK12+860—DK13+290 |
双线双侧 |
15 | |
|
DK13+380—DK13+640 |
双线双侧 |
15 | |
|
DK13+800—DK14+350 |
双线双侧 |
15 | |
|
柱山乡 (1.45km) |
DK22+800—DK22+900 |
双线双侧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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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镇 (1.18km) |
DK22+900—DK23+040 |
双线双侧 |
20 |
|
DK23+880—DK24+080 |
双线双侧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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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宁镇 (6.5km) |
DK24+080—DK24+200 |
双线双侧 |
20 |
|
DK27+735—DK27+650 |
双线双侧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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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27+650—DK29+780 |
双线双侧 |
15 | |
|
DK29+780—DK29+850 |
双线双侧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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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镇 (6.47km) |
DK31+230—DK31+300 |
双线双侧 |
20 |
|
DK31+300—DK34+700 |
双线双侧 |
15 | |
|
DK35+000—DK37+050 |
双线双侧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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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村镇 (6.55km) |
DK37+050—DK38+350 |
双线双侧 |
20 |
|
DK38+900—DK39+070 |
双线双侧 |
20 | |
|
DK39+070—DK40+660 |
双线双侧 |
15 |
三、铁路有关单位将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埋设相应保护标桩或设置安全保护区的警示标志,铁路沿线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应自觉保护标桩或安全保护区的警示标志,不得损坏或移动。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铁路线路安全。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渝西高速铁路(万州段)线路
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万州府发〔2026〕3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渝西高速铁路(万州段)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里程范围:渝西高速铁路(万州段)区间线路里程为WDK71+196至WDK90+416,线路全长约19.22公里。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为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其他地区为20米。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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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
铁路起止里程 |
安全区线路形式 |
安全区范围(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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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峰乡(4.574km) |
WDK71+196—WDK75+770 |
双线双侧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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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家镇(9.305km) |
WDK75+770—WDK81+400 |
双线双侧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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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K81+400—WDK85+75 |
双线双侧 |
12 | |
|
天城街道(5.341km) |
WDK85+75—WDK90+030 |
双线双侧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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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K90+030—WDK90+416 |
双线双侧 |
10 |
三、铁路有关单位将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埋设相应保护标桩或设置安全保护区的警示标志,铁路沿线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应自觉保护标桩或安全保护区的警示标志,不得损坏或移动。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铁路线路安全。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成达万高速铁路(万州段)线路
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万州府发〔2026〕4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成达万高速铁路(万州段)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里程范围:成达万高速铁路(万州段)区间线路里程为D2K0+000至D2K25+928、D2YK0+000至D2YK19+000(右线绕行),正线全长约11.3公里(不包含右线绕行线长6.1公里)。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为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其他地区为20米。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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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
铁路起止里程 |
安全区线路形式 |
安全区范围(米) |
|
天城街道 (0.814km) |
D2K0+000—D2K0+254 |
单线左线左侧 |
10 |
|
D2YK0+000—D2YK0+254 |
单线右线右侧 |
10 | |
|
D2K1+072—D2K1+632 |
单线左线双侧 |
12 | |
|
D2YK0+930—D2YK1+876 |
单线右线双侧 |
12 | |
|
沙河街道(2.040km) |
D2K0+254—D2K1+072 |
单线左线左侧 |
10 |
|
D2YK0+254—D2YK0+930 |
单线右线右侧 |
10 | |
|
D2K1+632—D2K2+854 |
单线左线双侧 |
15 | |
|
D2YK1+876—D2YK2+840 |
单线右线双侧 |
15 | |
|
高梁镇(8.446km) |
D2K2+854—D2K17+053 |
单线左线左侧 |
15 |
|
D2K17+053—D2K19+000 |
单线左线左侧 |
20 | |
|
D2K19+000—D2K25+928 |
双线双侧 |
20 | |
|
D2YK2+840—D2YK19+000 |
单线右线右侧 |
20 |
三、铁路有关单位将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埋设相应保护标桩或设置安全保护区的警示标志,铁路沿线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应自觉保护标桩或安全保护区的警示标志,不得损坏或移动。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铁路线路安全。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万州府发〔2026〕1号
为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万州区实际,决定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下列17个镇街所辖131个村(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
(一)太白街道红光社区、南池沟社区、复兴路社区、和平路社区、青羊宫社区、吴家湾社区、白岩路社区、文化里社区、孙家书房社区、桂花堰塘社区、国本路社区、桔园社区、太白村、永宁村和万二村;
(二)高笋塘街道电报路社区、东方广场社区、甘家院社区、高笋塘社区、苗圃社区、太白路社区、王家坡社区、望江路社区、乌龙池社区和西山路社区;
(三)牌楼街道太平社区、大河沟社区、搭马桥社区、袁家墩社区、牌楼社区、万安社区、石峰社区、观音岩社区和印盒石社区;
(四)龙都街道岩上坝社区、金港社区、九龙园社区、红溪沟社区和大塘边社区;
(五)双河口街道一碗水社区、学堂湾社区、槽房社区、螺蛳包社区、石梁社区和大榜村;
(六)周家坝街道周家坝社区、狮子社区、集中社区、救兵城社区、流水社区、双堰塘社区、天生城社区、天子湖社区、天子路社区、映水坪社区和长生河社区;
(七)沙河街道凤仙路社区、申明社区、落凼社区、玉城社区、沙河社区、花青路社区、安乐村、孙家村、万斛村和上坪村;
(八)钟鼓楼街道幸福社区、丰收社区、棉花地社区、八角井社区、陶家坪社区、枇杷坪社区、玉安社区、富祥社区、抗建村、都历村、小岩村和大团村;
(九)百安坝街道百安社区、扁寨社区、程家社区、尖峰岭社区、乐居苑社区、三洲社区、庆宁社区、天台社区、学府社区、张家湾社区、天星村和保安村;
(十)五桥街道万石桥社区、五间桥社区、莲花社区、长龙社区、石人社区、龚家社区、民安社区和香炉山社区;
(十一)陈家坝街道陈家坝社区、大河社区、沱口社区、大石社区、机场社区、联合社区、南山社区和茂合村;
(十二)高峰街道鹿山社区、雷家社区和高峰社区;
(十三)天城街道塘坊社区、太平社区、麻柳社区、小湾社区、陈家社区、董家社区、茅谷社区(4组除外)、诗仙社区、工农社区、高寨村和万河村;
(十四)九池街道戴家岩社区、黄梅社区和下场社区;
(十五)高梁镇五梁桥社区和千家村;
(十六)长岭镇梨花路社区、长岭岗社区、龙立村和东桥村(4组除外);
(十七)新田镇小岭社区和谭绍村。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加油(气)站、储油储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饮用水水源、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区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
四、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燃放区域内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五、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护。
六、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放区组织焰火燃放的,由区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和本通告规定,如有违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万州府通〔2019〕4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6〕8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抓紧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确保各项重点民生实事保质保量、按期兑现到位;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进展情况的跟踪和成效评价,强化运营管护,及时评估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效果;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发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民生实事,进一步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共建、全体共享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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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6年工作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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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重点民生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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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居住品质提升 |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城市片区更新,全年完成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42部、老旧小区电梯加装120部。打造猫儿沟、凤仙2个口袋公园,持续拓展群众身边的绿色空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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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 |
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级培训认证2000名以上,推动2所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基地建设,为10万名以上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学生开展1次以上心理健康测评,实现开学季、毕业季、考试季等关键时段心理健康关爱措施全覆盖,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6%。聚焦困境、留守和流动儿童心理健康需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服务儿童8000人次以上。 |
区教委、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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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残疾人康复与就业服务 |
新增残疾人就业111人。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20人次。依托市场化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为16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区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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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妇女儿童友好关爱服务 |
为19500名35至64周岁的妇女(财政供养人员除外)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城市社区普惠性托育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5%,推动实现婴幼儿托育“就近托”。建成“渝好空间”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体1个,围绕“好娃托管”“好梦童年”“好邻互助”“好家守护”开展服务,打造妇女友好、儿童友好、家庭友好的复合型服务空间。 |
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 |
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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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扩面提质“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 |
因地制宜新培育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8个、累计达到27个,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900平方米。全年组织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开展文艺(戏曲)演出400余场。启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数量2个。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 |
属地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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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改善学校医院周边环境 |
开展万州区“渝城护学”“渝城助医”行动,对万州区2所学校、1家医院周边环境进行整体提升,改善学生上学放学、群众就医感受。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消防救援局,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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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未成年人假期公益托管 |
全年开办假期公益托管班不少于120期,提供托管看护、作业辅导、思想引领、兴趣培育等服务,覆盖未成年人3500人次,缓解子女看护难题。 |
团区委 |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消防救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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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和质量 |
实施农村供水工程20处,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惠及2万农村人口。新建改建农村输配水管道80公里,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供水稳定性。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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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提升公众急救能力 |
普及应急救护知识1.55万人次,培育应急救护志愿者60人,组织开展急救志愿服务活动10场次以上,开展“健康科普行—万场健康知识讲座”1场。在主要公共场所布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群众可及的救护设备3处。 |
区红十字会、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属地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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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升老年人照护服务 |
打造银发综合体1个,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100户。减轻失能群众照护服务成本,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惠及2.5万人次,失能人员享受长期护理服务5万人次。强化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服务,全年为不少于2200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服务。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30名,长期照护师从业人员队伍数量达到200人。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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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筑牢全民反诈防线 |
在学校、银行、通信运营商等点位建成反诈工作站3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年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不低于1000场次,老年人、学生等易受骗重点群体宣传覆盖率达到100%。依托“AI+全民反诈”技术,采取上门见面、电话短信等措施,日均预警劝阻潜在受害人不低于2000人次。电诈案件立案数及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比下降。 |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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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设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 |
新建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8个、累计建成190个,初步形成“1+3+6+N”服务矩阵。新筹集保障性住房200套(间)。 |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万州经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重庆邮政管理局一分局,属地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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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
加强精神(心理)专科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精神卫生设施,甲级基层医疗机构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达到80%。为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抗精神病药物,全年发放药物覆盖不少于5000人。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52场次,覆盖群众不少于3000人次。运行好“12356”心理援助热线,实时为群众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服务。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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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守护 |
为603栋老旧高层建筑安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为300户高层建筑内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每户安装1个电气火灾智防设备、1个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发放3个消防自救呼吸器。 |
区消防救援局 |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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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级民生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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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老旧小区更新改造 |
完成30个老旧小区续建工作,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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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城区山洪排涝设施完善 |
完成城区山洪排涝设施完善一期工程,整治大石还房、锦绣江南、银河山水公园等28处山洪易发点及城市易涝点。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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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升 |
1.新改建磨刀溪流域镇乡污水管网10公里。 2.更新改造余家镇污水处理厂、余家镇千银污水处理厂、后山镇污水处理厂、弹子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总处理规模提升至3300立方米/天。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属地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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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农村公路升级改造 |
升级改造农村公路250公里。 |
区交通运输委 |
属地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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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城中村改造 |
1.棉花地及狮子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建黑龙江路至新狮路连接路1.67公里,改扩建动物园西大门段新狮路1.8公里,建成黄泥包还房231套。 2.晒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建陈太路至南滨路连接路2公里。 3.灵凤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万斛村征拆80户。 |
区住房城乡建委、万州经开区建设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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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宜居城区基础设施完善 |
1.整治城区商圈、学校、广场等重点区域周边主次干道路面3万平方米。 2.在主次干道、农贸市场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500个。在公交车站、公园广场、景区景点、商场超市投放灭烟桶100个。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大数据发展局、万州经开区建设局,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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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畅行惠民行动 |
1.新建星都荟至沙龙路、沙龙路至阅江豪庭等步行梯道2条,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 2.疏通厦门大道印盒石立交至徐家花园路段等道路堵点2个。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
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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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城市小微空间整治改造 |
整治完成城区闲置地50块、4000亩。其中,新增口袋公园2个、小微停车场3个、小足球场等体育场地2个,更新改造公园1个,实施道路绿化节点2个、林地绿化节点30个。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林业局、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属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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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
1.对接受基础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共资助7万人次以上,资助资金5200万元。 2.保持农村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持续加强膳食经费和食品安全管理,补贴金额2200万元。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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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体育健身中心建设 |
完成江南体育健身中心建设并对外开放。 |
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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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6〕6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并做好档案管理,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妥善保管,做到“一策一档”,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
三、强化监督评估。《目录》印发实施后,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和评估。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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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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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万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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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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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社会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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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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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支持中心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区发展改革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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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万州区加快建成重庆重要城市副中心总体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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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城市现代化治理规划(2026—2030年) |
区城市管理局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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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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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文化旅游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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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商贸物流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商务委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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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推进数字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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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 |
万州经开区管委会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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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科技局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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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推进新型工业化规划(2026—2030年) |
区经济信息委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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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推进美丽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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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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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庆市万州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交通运输委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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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重庆市万州区能源资源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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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万州城市建成区临时占道经营点规划和设置管理方案 |
区城市管理局 |
四季度 |
— 1—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6〕5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5
1.1编制目的.........................................5
1.2编制依据.........................................5
1.3工作原则.........................................5
1.4适用范围........................................6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7
2.1区级指挥机构及职责....................................7
2.2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8
2.3乡镇(街道)职责.....................................9
3预警预报..........................................9
3.1预警预报分级.......................................9
3.2预警信息发布......................................10
3.3预警行动........................................10
3.4预警级别调整和终止...................................10
4信息报送.........................................10
4.1报送流程及时限.....................................10
4.2报送内容........................................12
5应急响应.........................................12
5.1属地先期处置......................................12
5.2分级响应........................................13
5.3应急处置措施......................................31
5.4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32
6后期处置和新闻报道....................................32
6.1后期处置........................................33
6.2社会救助........................................33
6.3保险理赔........................................33
6.4调查评估........................................33
6.5新闻发布........................................34
7保障措施.........................................34
7.1信息与通信保障.....................................34
7.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34
7.3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35
7.4资金保障........................................36
7.5制度保障........................................36
8预案管理.........................................36
8.1预案修订........................................36
8.2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36
9附则...........................................37
9.1名词解释.....................................37
9.2预案解释.....................................37
9.3预案颁布实施..................................37
附件1重点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值班电话.................38
附件2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42
附件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级及行动措施..............44
附件4地质灾害临灾预警分级及行动措施.................46
附件5地质灾害险情分级表...........................47
附件6地质灾害灾情分级表...........................48
附件7万州区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图.....................49
附件8万州区地质灾害雨情应急响应措施.................50
附件9万州区地质灾害险情(单点)应急响应措施...........5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万州安委会〔2025〕4号)、《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的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军民联动、社会志愿群体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害。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做好本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社会共同参与,实现联动互通,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防灾格局。
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属地乡镇(街道)首先作出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险情)等级,区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指)和市政府报告。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万州区行政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区级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机构
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地指)为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防减救灾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区防减救灾委一体统筹运转,负责地震地质灾害专项统筹和灾害过程应对组织工作。区地指指挥长(主抓地质灾害相关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重点成员单位由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发展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三支队、武警重庆总队船艇支队三大队、万州海关、万州金融监管分局、万州海事处、万州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国网万州供电公司、三峡水利万州公司、中国安能重庆分公司应急救援基地万州分队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入。
必要时,由区防减救灾委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地质灾害的防治救援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指挥机构、市地指的指挥调度。
区地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地指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地指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2.1.2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统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体系和运转机制,研究、审议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启动、调整和终止区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指导各乡镇(街道)启动、调整和终止地质灾害应急响应;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及受灾乡镇(街道)开展紧急救援救助;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专项指导;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重点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详见附件1。
2.2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重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区地指根据实际情况,在受灾地区组建由区应急管理局或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的灾情或险情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防减救灾委或区地指指定。
在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相关责任主体按照“谁先到达谁指挥,逐步移交指挥权”的原则,统一指挥调度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区地指报告事件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落实区地指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2.2.2现场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个工作组主要职责详见附件2。
2.3乡镇(街道)职责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及信息收集报告;动员和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参与区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组织灾后恢复重建;贯彻落实区地指指令。
3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包括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临灾预警预报。
3.1预警预报分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地质灾害临灾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均划分为4个级别,分别由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详见附件3、4)。
3.2预警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万州气象局联合发布,并抄送区地指办。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时限、风险范围、提示事项、防御应对措施建议等。
地质灾害临灾预警预报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发布,其中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预警预报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监测结果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批准后发布。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3.3预警行动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后,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预警预报级别,立即进入预警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详见附件3)。
地质灾害临灾预警预报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根据地质灾害风险大小、临时撤离转移受威胁群众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应级别的地质灾害险情予以应对(详见附件4)。
3.4预警级别调整和终止
根据气象条件以及实时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监测情况,可动态调整预警级别,逐步升级或降级。超出地质灾害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预警信息的,视为预警终止。
4信息报送
4.1报送流程及时限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获悉情况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立即向事发地乡镇(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58255666)、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58114080)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接报后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区政府、区地指办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地指办接报后按照规定向区政府和市地指办报告;并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有关情况的续报和终报工作(详见图4.1)。
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间应建立地质灾害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机制。

图4.1 信息上报流程示意图
4.2报送内容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规模、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采取的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灾害发展趋势等。
雨情应急响应期内每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降雨量、转移安置人数、防范应对工作、发生灾情(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等。
5应急响应
5.1属地先期处置
(1)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群测群防员、地防员或发现灾情(险情)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通报灾情(险情),提醒受威胁群众紧急撤离,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2)属地乡镇(街道)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收集了解灾情(险情)情况,组织力量设置警戒区域,组织险区群众撤离,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3)属地乡镇(街道)会同驻守地质工程师进一步核实成灾范围和危险区域,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警戒线设置、现场管控、24小时监测值守等措施;
(4)属地乡镇(街道)加强灾情(险情)趋势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组织当地救援队伍、干部群众先行开展搜救等抢险救援工作;
(5)需要区级层面支援时,属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向区地指办和有关行业部门报告。处置完毕后,及时将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区地指办、有关行业部门。
5.2分级响应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规模和危害对象,灾情(险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详见附件5、6)。
区级层面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包括雨情、险情(单点)和灾情(单点)应急响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雨情应急响应由区地指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受威胁地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险情(单点)应急响应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处置;灾情(单点)应急响应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抢险救援。
5.2.1雨情分级响应
5.2.1.1雨情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万州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经区地指办组织会商研判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万州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涉及的乡镇(街道)数量在10个以上不满30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200人以上不满500人。
启动程序:区地指办主任(应急管理方面)组织气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批准,启动雨情四级应急响应。
雨情四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视频调度降雨乡镇(街道),部署防范应对工作。(2)加强对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3)向有关乡镇(街道)发出工作提示。(4)收集汇总全区地质灾害应对情况并及时上报。
万州气象局: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万州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开展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划定重点防范区域,明确避险转移对象,提出具体防范措施;督促有关乡镇(街道)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抽查“四重”网格员、地防员在岗在位情况;密切关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点监测数据变化,加强巡查,提前预警预报;视情派出工作组赴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指导。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矿山、危化、工贸等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区水利局:及时发布山洪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通知预警区内山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水利设施管护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做好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协同应急抢险准备。
区住房城乡建委:通知预警区内山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交通运输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铁路、公路、航道和港口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组织抢险队伍做好险情处置准备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景区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教委:通知山区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停止预警区内学校山区研学、实践等户外活动;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民政局: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关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
属地乡镇(街道):安排并督促落实本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将预警信息叫应到户到人到企业;组织地灾专管员、群测群防员、地防员、村(社区)基层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5.2.1.2雨情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万州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经区地指办组织会商研判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高;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万州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涉及乡镇(街道)数量在30个以上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涉及乡镇(街道)数量在1个以上不满10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500人以上不满1000人。
启动程序: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组织气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指挥长批准,启动雨情三级应急响应。
在雨情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区地指指挥长调度地质灾害高风险乡镇(街道),部署防范应对工作。(2)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赴重点乡镇(街道)督导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派出指导组赴重点乡镇(街道)指导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指导预警区内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以及高和极高风险区临坡、临崖、临水、临沟等区域(以下简称“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预警区内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采矿单位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区水利局:指导预警区内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水利等工程建设单位暂停建设作业,并做好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指导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预警区内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暂停建设作业,做好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指导客运企业做好山区公路安全运营工作,必要时在预警区内采取停运等临时性措施。
区文化旅游委:指导协调景区管理单位关闭预警区内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的旅游景区;视情暂停预警区内山区户外大型文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普通涉山涉水类景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工作。
区教委:指导预警区内山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学校视情停课停学。
区民政局:指导预警区内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视情开展人员避险转移工作。
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关注,指导预警区内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本行业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属地乡镇(街道):派出干部进驻村(社区)、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地灾专管员、群测群防员、地防员、村(社区)基层组织加密巡查防控;组织不稳定地灾隐患点、高和极高风险区“四临”区域可能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视情启动熔断机制,适时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临时性措施;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5.2.1.3雨情二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万州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经区地指办组织会商研判发生地质灾害风险很高;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万州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涉及乡镇(街道)数量在10个以上不满30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满2000人。
启动程序:区地指指挥长组织气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批准,启动雨情二级应急响应。
在雨情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调度灾害高风险乡镇(街道),部署防范应对工作。(2)视情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重点乡镇(街道),强化抢险救援准备。(3)视情组织气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重点部门集中办公。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预警区内基本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高和极高风险区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以及“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暂停预警区内采矿等野外作业,并及时对有关工作人员开展避险转移工作;调派区级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前置高风险乡镇(街道)驻防。
区水利局:暂停预警区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作业,指导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等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暂停预警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作业,指导做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合理安排山区交通运力保障,停运预警区内山区危险客运线路;对国省县道重点路段实施巡查封控。
区文化旅游委:督促景区管理单位关闭预警区内所有旅游景区;暂停预警区内山区户外大型文旅活动。
区教委:指导预警区内山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学校停课停学。
区民政局:指导预警区内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开展人员避险转移工作。
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关注,指导做好预警区内主管的所有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属地乡镇(街道):进一步强化辖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基本稳定地灾隐患点、高和极高风险区、“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对高风险区域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熔断机制;调集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5.2.1.4雨情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万州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涉及的乡镇(街道)数量在30个以上,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2000人以上。
启动程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组织气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启动雨情一级应急响应。
在雨情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区防减救灾委主任视频调度灾害高风险乡镇(街道),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提请区委主要负责人部署防范应对工作。(2)组织由包片区领导带队,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赴重点乡镇(街道)督导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3)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重点乡镇(街道),强化抢险救援准备。(4)组织气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重点部门集中办公。
有关成员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加密会商研判,组织、指导危险区域人员提前做好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启动熔断机制,对重点部位进行管控封闭。
5.2.2险情(单点)分级响应
5.2.2.1险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上不满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启动程序:区地指办主任(规划自然资源方面)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副指挥长(规划自然资源方面)批准,启动险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
险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副指挥长(规划自然资源方面)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2)收集汇总险情处置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地指报告。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与风险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指导设置警戒,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措施,为险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派遣工作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开展险情处置、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通知相关抢险救援队伍备勤,准备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
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事发地乡镇(街道):及时上报险情信息;开展危险区域警戒、值守、管控;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撤离;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5.2.2.2险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启动程序:区地指副指挥长(规划自然资源方面)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指挥长批准,启动险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
在险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指挥长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视情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开展应急调查、风险监测,组织、协调、指导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通知相关抢险救援队伍待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上车待命,视情前置队伍、物资装备。
有关成员单位:视情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支援,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5.2.2.3险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不满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
启动程序:区地指指挥长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批准,启动险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
在险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在市级专家指导下开展应急调查、风险监测、险情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应急救援力量、物资装备靠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有关成员单位: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支援,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5.2.2.4险情(单点)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启动程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启动险情(单点)一级应急响应。
在险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按照市级统一指挥部署,开展险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2)服务保障市级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转。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调集专业技术力量、地质专家开展应急调查与风险监测,划定危险区范围,制定排危除险技术方案等工作;提出请求市级层面协调及紧急支援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协调驻万部队做好抢险救援准备;视情请求市级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5.2.3灾情(单点)分级响应
5.2.3.1灾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人以上不满3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启动程序:区地指办主任(应急管理方面)组织应急管理、规划自然资源、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批准,启动灾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
灾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行业部门及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视情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灾情抢险救援工作。(2)收集汇总灾情抢险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地指报告。
区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引导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供电、燃气等企业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地质灾害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协助开展人员疏散撤离;防范和打击趁机盗窃、抢劫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区民政局: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资金,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负责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和风险监测;研判灾情及发展趋势,划定危险区范围,指导设置警戒;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周边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场所选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因灾受损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对涉及房屋结构的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供水企业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抢险处置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负责修复毁坏的公路,抢通应急救援通道;负责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区商务委:组织和协调受灾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受伤人员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做好受伤人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暴发。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调集相关区级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牵头开展灾后调查评估工作。
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万州海事处:负责长江干线沿岸因地质灾害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当发生威胁通航安全的地质灾害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做好船舶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
万州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期间的气象信息,按照工作需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
区消防救援局: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
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展危险区域警戒、值守、管控;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做好伤亡人员遗体处置、家属接待、抚恤、保险理赔等工作;做好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下开展灾害现场周边隐患排查工作。
5.2.3.2灾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启动程序: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组织应急管理、规划自然资源、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指挥长批准,启动灾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
在灾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行业部门及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指挥长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灾情抢险救援工作。(2)视情请求市地指帮助,解决需要紧急支援的事项。(3)及时、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区委宣传部: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视情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在市级指导下开展应急调查、风险监测、应急抢险措施制定等技术支撑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在市级指导下做好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视情协调驻万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视情协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5.2.3.3灾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0人以上不满3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启动程序:区地指指挥长组织应急管理、规划自然资源、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紧急会商,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批准,启动灾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
在灾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行业部门及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市级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市级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2)及时向市地指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市级统一领导下,部署开展应对处置工作。(3)提出需要市级层面解决及协调的紧急支援事项。(4)根据抢险救援需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集中办公,负责联络协调、处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5)服务保障市级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转。
区委宣传部: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救灾宣传报道、灾情和救援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召开等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调集专业技术力量、地质专家开展应急调查和风险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提出抢险救援措施建议;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要紧急支援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协调驻万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请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支援,参与抢险救灾行动。
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要紧急支援事项,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5.2.3.4灾情(单点)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启动程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组织应急管理、规划自然资源、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紧急会商,经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启动灾情(单点)一级应急响应。
在灾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区地指:(1)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行业部门及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灾情抢险救援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国务院指导组和市级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2)及时向市地指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国务院指导组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部署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根据抢险救援需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万州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三支队、中国安能重庆分公司应急救援基地万州分队等部门和单位联络员集中办公,负责联络协调、处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危险区范围。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警示标志,落实值守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集中安置点,对安置场所进行地震、洪灾、地质灾害等风险评估,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组织和调运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鼓励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临时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3)开展人员搜救。组织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装备,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搜救。根据需要,请求市级应急救援力量或协调驻万部队和周边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4)抢修基础设施。抢修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员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需要和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5)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车辆、物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致伤致残。加强卫生防疫。开展心理疏导、援助。
(6)开展应急监测与处置。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析、监测预警及周边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灾情(险情)及发展趋势,指导开展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应急处置措施,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7)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社会治安风险监测、矛盾纠纷化解,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加强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指导各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9)涉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其他工作。
5.4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变化、灾情(险情)及其发展情况等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经会商研判或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风险或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和新闻报道
6.1后期处置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灾人员给予救助和救济,做好灾民安抚、转移安置、灾后后续监测及必要的防范等善后工作。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恢复交通、保障城市功能,统筹安排灾区的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开展排危降险或综合治理。
6.2社会救助
地质灾害发生后,基金会、慈善组织、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区政府及其部门可以依法接受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并按规定加强管理使用。
6.3保险理赔
地质灾害发生后,万州金融监管分局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有关规定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6.4调查评估
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的调查评估工作;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30人(不含30人)的调查评估工作在市级调查组的组织下,由有关单位配合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在国务院调查组的组织下,由有关单位配合开展。
6.5新闻发布
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大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成立新闻发布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向媒体发布灾害监测预警情况、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信息。中型、小型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向媒体发布灾害监测预警情况、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信息。
7保障措施
7.1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突发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构建由有线、无线和卫星等组成的通信系统,并配备多路传真机、对讲机、手机终端、移动单兵等通讯设备,保证日常应急管理联络安全、畅通。重点成员单位及各应急救援队伍,确定1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远程会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信息网络,利用渝快政、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全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
7.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应急救援和应急技术支撑专家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7.2.1乡镇(街道)队伍保障
各乡镇(街道)应组建综合抢险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需要。
7.2.2区地指队伍保障
重点成员单位按职责组建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专业工程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区地指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技术支撑专家队伍建设,组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技术支撑体系,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质监测和趋势判断、应急救援、调查评估等提供技术保障。
7.3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需求配备相应的应急调查、监测、救援、通信、交通等装备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加强对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新;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应急抢险救援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常备照明发电机、防护服、锄头、铁锹、钢钎、警示标志等设施设备,协议储备可随时调用的挖掘机、吊车、装卸汽车等大型救援装备,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各级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应急技术支撑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适宜的救援装备、设备。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专用物资,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7.4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救援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7.5制度保障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建立临灾“叫应”、提前避险转移、“七情”信息报送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24小时值班、灾情速报等日常应急管理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调度体系,为保障预案有效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8预案管理
8.1预案修订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年对预案评估一次,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制定或修编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8.2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应加强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区防减救灾委或区地指应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应全覆盖组织各隐患点开展至少1次应急疏散演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演练评估报告要及时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附则
9.1名词解释
(1)地质灾害险情:已出现地质灾害临灾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体有关情况,包括对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威胁人员和财产等情况的预估。
(2)地质灾害灾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情况,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受灾规模、引发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有关影响等。
(3)重要地质灾害: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或造成亡人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并负责解释。
9.3预案颁布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1〕42号)同时废止。
|
序号 |
部门 |
值班电话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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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人武部 |
87662100 |
负责协调驻万部队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行动;牵头组织指导相关部队抓好地质灾害抢险任务准备;指导乡镇(街道)组织民兵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能训练和参与救援工作。 |
|
2 |
区委宣传部 |
58815959 |
负责组织媒体做好地质灾害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知识宣传教育。 |
|
3 |
区委社会 工作部 |
58373291 |
负责协同相关单位组建青年突击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
|
4 |
区委网信办 |
58597357 |
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
|
5 |
区发展改革委 |
58258133 |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受灾群众粮油应急保障;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救灾物资。 |
|
6 |
区教委 |
58224903 |
负责职责范围内可能影响学校等教育机构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做好师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 |
|
7 |
区科技局 |
58224768 |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科技研发力度。 |
|
8 |
区经济信息委 |
58226147 |
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可能影响工业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含万州经开区)工业企业将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纳入企业日常生产活动范畴;协调保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发生后损毁电力、供气设施抢险抢修,恢复灾区供电、供气。 |
|
9 |
区公安局 |
58293149 |
负责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治安工作,协助开展人员疏散撤离;依法查处灾害期间出现的“打砸抢烧”、囤积居奇、制假贩假、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
|
10 |
区民政局 |
58226138 |
负责支持引导救灾捐赠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仪工作。 |
|
11 |
区财政局 |
58224860 |
负责筹集调度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资金,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负责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
|
12 |
区规划自然 资源局 |
58114080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全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全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
13 |
区生态环境局 |
58812369 |
负责对地质灾害诱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开展应急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指导开展污染物处置。 |
|
14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58377319 |
负责可能影响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或因施工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排查、监测、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因灾受损房屋的安全排查和鉴定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
|
15 |
区城市管理局 |
58241226 |
负责职责范围内可能影响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发生后城镇损毁供水设施抢险抢修,恢复灾区供水。 |
|
16 |
区交通运输委 |
58224347 |
负责职责范围内可能影响公路、长江干线以外航道及交通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负责交通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
|
17 |
区水利局 |
58123486 |
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做好三峡库区移民高切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
18 |
区农业农村委 |
58569700 |
负责农村宅基地选址指导;负责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调查,核实农业受灾情况,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
|
19 |
区商务委 |
58224928 |
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可能影响商贸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组织和协调灾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
|
20 |
区文化旅游委 |
58815889 |
负责指导协调景区管理单位和景区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
|
21 |
区卫生健康委 |
58815205 |
负责职责范围内可能影响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疫情暴发。 |
|
22 |
区应急管理局 |
58255666 |
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开展灾后调查评估;统筹安排救灾资金。 |
|
23 |
区国资委 |
58520066 |
负责督促、协调监管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
|
24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58966399 |
负责地质灾害数据资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协助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通信保障。 |
|
25 |
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三支队 |
58130366 |
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
|
26 |
武警重庆总队船艇支队三大队 |
58560117 |
负责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 |
|
27 |
万州海关 |
58370066 |
负责因救灾出入境的人员、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它物品的监管通关工作。 |
|
28 |
万州金融监管分局 |
58258306 |
负责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
|
29 |
万州海事处 |
58296666 |
负责长江万州段沿岸因地质灾害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当发生威胁通航安全的地质灾害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做好船舶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 |
|
30 |
万州气象局 |
58123132 |
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警预报;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 |
|
31 |
区消防救援局 |
58660615 |
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做好人员搜救等工作。 |
|
32 |
国网万州供电公司 |
58297227 |
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负责本系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
33 |
三峡水利万州 公司 |
87509613 |
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负责本系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
34 |
中国安能重庆分公司应急救援基地万州分队 |
88932888 |
负责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 |
|
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区地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 |||
|
序号 |
现场工作组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主要职责 |
|
1 |
综合协调组 |
区应急管理局(灾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险情) |
属地乡镇(街道) |
传达现场指挥部指令,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2 |
技术专家组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 |
由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万州气象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三支队、区消防救援局、中国安能重庆分公司应急救援基地万州分队等单位组成 |
会商研判地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级别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为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对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和动态监测,实时观测救灾场地安全变化及监控次生灾害;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灾情、险情发展变化趋势,提供气象、地质、水文变化情况,提出排危除险和抢险救援相关建议。 |
|
3 |
抢险救援组 |
区应急管理局 |
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三支队、区消防救援局、中国安能重庆分公司应急救援基地万州分队、有关社会救援组织等单位组成 |
制定并组织实施排危除险和抢险救援方案,协调、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搜救被困人员,落实应急处置和应急治理相关措施。 |
|
4 |
治安防范组 |
区公安局 |
由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三支队、属地乡镇(街道)组成 |
维护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治安,协助组织人员疏散撤离;防范和打击趁机盗窃、抢劫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
|
5 |
医疗卫生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由区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区红十字会组成 |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开展受伤人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暴发。 |
|
6 |
新闻发布组 |
区委宣传部 |
由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 |
负责新闻发布及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工作,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
|
7 |
后勤保障组 |
属地乡镇 (街道) |
由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组成 |
负责抢险救援应急电力、供水和通讯保障;负责地质灾害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做好交通管制和道路交通疏导;做好应急拨款准备,调配、发放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落实应急避难场所,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伤亡人员遗体处置、家属接待、抚恤和经济补偿等;为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级及行动措施
|
地质灾害气 象风险预警 |
风险描述 |
对应地质灾害 预警等级 |
预警行动 |
|
四级(蓝色) |
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
地质灾害 四级预警(蓝色) |
有关乡镇(街道)、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气象、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定期更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并传达至有关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相关责任人;行业部门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有关单位防灾责任人,组织开展预警区内行业领域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乡镇(街道)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地防员及村(社区)基层组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上报。 |
|
三级(黄色) |
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 |
地质灾害 三级预警(黄色) |
在蓝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气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和降雨实况,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行业部门通知行业领域野外作业人员做好避险转移准备,组织对黄色预警区内行业领域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加密巡查监测;乡镇(街道)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叫应至受威胁群众,提醒其做好转移撤离准备,对黄色预警区内的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日巡查不低于2次,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
|
二级(橙色) |
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 |
地质灾害 二级预警(橙色) |
在黄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气象、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短时预警预报;行业部门对橙色预警区内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加密巡查监测,视情组织行业领域野外作业人员提前转移避险,视情启动熔断机制,适时采取暂停野外施工作业、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临时性措施;乡镇(街道)组织“四重”网格员、地防员及村(社区)基层组织加密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对橙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日巡查不低于4次,视情提前组织重点防范区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提前转移避险;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
|
一级(红色) |
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 |
地质灾害 一级预警(红色) |
在橙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行业部门做好野外作业人员提前避险转移工作,对红色预警区内行业领域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实时巡查,对预警区内高风险区域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熔断机制,暂停红色预警区内野外施工作业;乡镇(街道)做好预警区内受威胁人员提前避险转移工作,对红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实时巡查;区地指派工作组赴红色预警区域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提前至高风险区域驻防。 |
附件4
|
预警分级 |
风险描述 |
预警行动 |
|
蓝色预警 |
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变形迹象,一年内发生崩塌、滑坡和塌岸的可能性不大。 |
开展监测预警,落实避险搬迁计划或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
|
黄色预警 |
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明显的变形特征,在数月内或一年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较大。 |
加密监测巡查,划定危险区和影响区,撤离危险区内人员,视情况采取降险处置措施。 |
|
橙色预警 |
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明显的变形特征,且有一定的宏观前兆特征,在几天内或数周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大。 |
发布橙色警报,开展24小时监测巡查,划定危险区和影响区,撤离危险区和影响区内人员,启动防灾预案。 |
|
红色预警 |
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明显的变形特征,且各种短期临滑前兆特征显著,在数小时内或数天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很大。 |
发布红色警报,开展24小时监测巡查,划定危险区和影响区,撤离危险区和影响区内人员,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 |
附件5
|
险情分级 |
特大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
≥10000万元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500万元,<5000万元 |
≥300万元,<500万元 |
|
需搬迁转移人数 |
≥1000人 |
≥500人,<1000人 |
≥100人,<500人 |
≥50人,<100人 |
|
应急响应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附件6
|
灾情分级 |
特大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直接经济损失 |
≥1000万元 |
≥500万元,<1000万元 |
≥100万元,<500万元 |
≥50万元,<100万元 |
|
因灾死亡人数 |
≥30人 |
≥10人,<30人 |
≥3人,<10人 |
≥1人,<3人 |
|
应急响应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附件7

响应级别 |
启动条件 |
启动程序 |
区地指 |
有关成员单位 |
乡镇(街道) |
|
四级 |
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经区地指办组织会商研判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涉及的乡镇(街道)数量在10个以上不满30个。 3.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200人以上不满500人。 |
区地指办主任(应急管理方面)组织气象、规资、应急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批准,启动雨情四级应急响应。 |
1.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视频调度降雨乡镇(街道), 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2.加强对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 3.向有关乡镇(街道)发出工作提示。 4.收集汇总全区地质灾害应对情况并及时上报。 |
1.气象部门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 2.规资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划定重点防范区域,明确避险转移对象,提出具体防范措施;督促有关乡镇(街道)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抽查“四重”网格员、地防员在岗在位情况;密切关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点监测数据变化;视情派出工作组赴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指导。 3.应急部门加强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 4.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教育、民政等部门通知监管单位及行业领域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 5.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 |
1.安排并督促落实本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2.及时将预警信息叫应到户到人到企业。 3.组织地灾专管员、群测群防员、地防员、村(社区)基层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4.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5.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
|
三级 |
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经区地指办组织会商研判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高。 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涉及的乡镇(街道)数量在30个以上或者红色预警涉及乡镇(街道)数量在1个以上不满10个。 3.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500人以上不满1000人。 |
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组织气象、规资、应急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指挥长批准,启动雨情三级应急响应。 |
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区地指指挥长调度地质灾害高风险乡镇(街道),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2.组织规资、应急等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赴重点乡镇(街道)督导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
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规资部门加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派出指导组赴重点乡镇(街道)指导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指导预警区内不稳定地灾隐患点受威胁群众以及高和极高风险区“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 2.应急部门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3.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教育、民政等部门指导预警区内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行业领域在建工程暂停建设作业,做好监管单位和野外作业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视情督促指导预警区内山区地域监管单位暂停教学、文旅、客运等生产经营活动。 4.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预警信息,指导预警区内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本行业野外作业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
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派出干部进驻村(社区)、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2.组织地灾专管员、群测群防员、地防员、村(社区)基层组织加密巡查防控。 3.组织不稳定地灾隐患点、高和极高风险区“四临”区域可能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4.视情启动熔断机制,适时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临时性措施。 5.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
|
二级 |
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经区地指办组织会商研判发生地质灾害风险很高。 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涉及乡镇(街道)数量在10个以上不满30个。 3.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满2000人。 |
区地指指挥长组织气象、规资、应急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批准,启动雨情二级应急响应。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调度灾害高风险乡镇(街道),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2.视情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提前驻防重点乡镇(街道),强化抢险救援准备。 3.视情组织气象、规资、应急等重点部门集中办公。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规资部门指导预警区内基本稳定地灾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高和极高风险区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以及“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 2.应急部门调派区级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前置高风险乡镇(街道)驻防。 3.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教育、民政等部门暂停预警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建设作业,做好监管单位和野外作业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督促指导预警区内山区地域监管单位暂停教学、文旅、客运等生产经营活动。 4.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预警信息,指导做好预警区内主管的所有野外作业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进一步强化辖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防范应对工作。 2.组织基本稳定地灾隐患点、高和极高风险区、“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3.对高风险区域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熔断机制。 4.调集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
|
一级 |
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涉及的乡镇(街道)数量在30个以上。 2.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转移安置人数在2000人以上。 |
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组织气象、规资、应急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启动雨情一级应急响应。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区防减救灾委主任视频调度灾害高风险乡镇(街道),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提请区委主要负责人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2.组织由包片区领导带队,规资、应急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赴重点乡镇(街道)督导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3.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重点乡镇(街道),强化抢险救援准备。 4.组织气象、规资、应急等重点部门集中办公。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有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加密会商研判,组织、指导危险区域人员提前做好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启动熔断机制,对重点部位进行管控封闭。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加密会商研判,组织、指导危险区域人员提前做好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启动熔断机制,对重点部位进行管控封闭。 |
附件9
响应级别 |
启动条件 |
启动程序 |
区地指 |
有关成员单位 |
乡镇(街道) |
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 |
|
四级 |
1.受险情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上不满100人。 2.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
区地指办主任(规划自然资源方面)组织规资、应急、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副指挥长(规划自然资源方面)批准,启动险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 |
1.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副指挥长(规划自然资源方面)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收集汇总险情处置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地指报告。 |
1.规资部门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与风险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措施,为险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2.应急部门派遣工作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开展险情处置、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通知相关抢险救援队伍备勤,准备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 3.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
1.属地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通知辖区驻守地质工程师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 2.迅速收集地质灾害险情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区地指办及相关行业部门;提出需要区级层面帮助解决的紧急事项。 3.划定危险区域范围,开展危险区域警戒、值守、管控。 4.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撤离,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 5.加强险情趋势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防止险情扩大的应急处置措施。 6.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险情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
1.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接受市地指调度,对接市级派出的工作组,接受其指导。 |
|
三级 |
1.受险情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500人。 2.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
区地指副指挥长(规划自然资源方面)组织规资、应急、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指挥长批准,启动险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 |
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指挥长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
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规资部门视情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开展应急调查、风险监测,组织、协调、指导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工作。 2.应急部门通知相关抢险救援队伍待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上车待命,视情前置队伍、物资装备。 3.有关成员单位视情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支援,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 ||
|
二级 |
1.受险情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不满1000人。 2.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 |
区地指指挥长组织规资、应急、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批准,启动险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规资部门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在市级专家指导下开展应急调查、风险监测、险情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工作。 2.应急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力量、物资装备靠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3.有关成员单位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支援,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险情的排危除险、应急治理等工作。 | ||
|
一级 |
1.受险情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 2.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
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组织规资、应急、气象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启动险情(单点)一级应急响应。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按照市级统一指挥部署,开展险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2.服务保障市级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转。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规资部门调集专业技术力量、地质专家开展应急调查与风险监测,划定危险区范围,制定排危除险技术方案等工作;提出请求市级层面协调及紧急支援事项。 2.应急部门协调驻万部队做好抢险救援准备;视情请求市级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市级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市级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
附件10
响应级别 |
启动条件 |
启动程序 |
区地指 |
有关成员单位 |
乡镇(街道) |
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 |
|
四级 |
1.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人以上不满3人。 2.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
区地指办主任(应急管理方面)组织应急、规资、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批准,启动灾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 |
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视情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灾情抢险救援工作。 |
1.规资部门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和风险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组织、指导开展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工作。 2.应急部门组织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调集相关区级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公安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协助开展人员疏散撤离。 4.卫生部门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受伤人员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做好受伤人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暴发。 5.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对受威胁路段、水域等实施管制、关闭等措施。 6.应急、交通、大数据、经信、商务等部门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生活物资等方面应急保障。 7.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期间的气象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 8.宣传部门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网信部门加强网络舆情应对部署。 9.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
1.属地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通知辖区驻守地质工程师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 2.迅速收集地质灾害灾情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区地指办及相关行业部门;提出需要区级层面帮助解决的紧急事项。 3.划定危险区域范围,开展危险区域警戒、值守、管控。 4.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 5.加强灾情趋势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当地干部群众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6.做好伤亡人员遗体处置、家属接待、抚恤、保险理赔等工作。 7.做好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8.在规资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灾害现场周边隐患排查工作。 |
1.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接受市地指调度,对接市级派出的工作组,接受其指导。 |
|
三级 |
1.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人以上不满10人。 2.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
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方面)组织应急、规资、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会商研判,经区地指指挥长批准,启动灾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 |
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地指指挥长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灾情抢险救援工作。 2.视情请求市地指帮助,解决需要紧急支援的事项。 3.及时、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
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规资部门视情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在市级指导下开展应急调查、风险监测、应急抢险措施制定等技术支撑工作。 2.应急部门在市级指导下做好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视情协调驻万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3.宣传部门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4.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视情协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援,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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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1.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0人以上不满30人。 2.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
区地指指挥长组织应急、规资、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紧急会商,经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批准,启动灾情(单点)二级应急响应。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市级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地指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市级统一领导下,部署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3.提出需要市级层面解决及协调的紧急支援事项。 4.根据抢险救援需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集中办公,负责联络协调、处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 5.服务保障市级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转。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规资部门调集专业技术力量、地质专家开展应急调查和风险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提出抢险救援措施建议;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要紧急支援事项。 2.应急部门协调驻万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请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支援,参与抢险救灾行动。 3.宣传部门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救灾宣传报道、灾情和救援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召开等工作。 4.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提出需要紧急支援事项,根据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市级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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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1.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0人以上。 2.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
区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组织应急、规资、气象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紧急会商,经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启动灾情(单点)一级应急响应。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组织规资、应急及有关行业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灾情应对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由区防减救灾委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灾情抢险救援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国务院指导组和市级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地指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国务院指导组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部署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根据抢险救援需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万州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三支队、中国安能重庆分公司应急救援基地万州分队等部门和单位联络员集中办公,负责联络协调、处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国务院指导组及市级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培育建设
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
(2023—2027年)》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6〕3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对《重庆市万州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作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安排部署,按照《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消费中心城市试点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国际消费发〔2022〕3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万州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转变消费方式、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能级,大力推动商、文、旅、体、农深度融合,全面增强区域消费内生动力、市场活力和辐射能力,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万州争当渝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争做新时代山区库区现代化排头兵,建设全市重要城市副中心作出重要贡献。
到2027年,城市知名度、消费繁荣度、商业活跃度、到达便利度、消费舒适度、政策引领度明显提升。世界500强企业进驻数量达到35个以上,4A级以上景区数量达到6个以上;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突破570亿元,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5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力争突破1100亿元;品牌首店累计达到70家,建成标志性商业街区6个,打造演艺新空间3个,力争培育“中华老字号”3个;机场航线数量达到48条以上,境内高铁里程达到141公里,高速公路运营里程达到260公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森林覆盖率达到58.3%,5G站点达到5000个以上,城镇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部门联动更加高效,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新引擎。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区域特色消费聚集地。瞄准全国优质商品和服务,加快升级区域消费载体,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品质化、智能化、多元化、服务化升级趋势,打造高品质消费空间,构建多元融合的消费业态。
1. 引育国内外知名品牌。聚焦发展“四首经济”,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万开设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和连锁店,鼓励在万首发新品,年度引进各级各类品牌首店保持在3家以上。支持符合首店经济发展基础、具备首店业态承接能力的商业载体发展“首店经济”,丰富休闲娱乐、体育运动、文创时尚、新零售等首店业态供给,满足品质化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招商投资局等,有关乡镇街道)
2. 打造万州名品精品。着力打好三峡农业牌,整合三峡地区柑橘资源,重点打造“三峡柑橘”“三峡天丛”区域公用品牌。擦亮“中国烤鱼之乡”金字招牌,推动烤鱼产业创新发展。鼓励餐饮企业争创区级、市级、国家级“老字号”,做精做新万州“老字号”,引导“老字号”在销售方式和产品研发上变革求新,显著提升“老”品牌的“新”价值,实现万州“老字号”创新“出圈”,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3. 升级品质消费载体。深度融合“商、旅、文、体”元素,打造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高品质生活空间。深入实施“一心四圈”提质计划,鼓励商圈提档升级,推动商圈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结合三峡智慧城建设,精心打造高笋塘核心商圈和江南、五桥、高铁、双河口商圈,建成三峡库区最具吸引力的综合性消费中心。推动四大特色街区错位发展,升级改造万达金街、三元四方街区,打造万州北滨路、长江之星等标志性特色美食街区,依托三峡文化园打造区域性商业文创街区,高质量打造北滨路酒吧一条街,持续提质天生城文旅街区,构建消费新空间。提档升级平湖旅游区(环湖旅游IP),做精做深现有消费场景,补齐短板弱项,打造智慧旅游服务品牌。提档升级友豪万商城、三峡国际农产品集散基地等区域性综合市场。(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乡镇街道)
4. 提升会展经济能级。加快培育特色会展品牌,办好三峡柑橘国际交易会、三峡汽车消费展、三峡美食文化节暨万州烤鱼节、电商年货节等节庆会展活动,力争将三峡美食文化节暨万州烤鱼节培育成市级会展品牌。积极推进与川渝东北地区交流合作,引进知名会展品牌来万州办展,促进会展行业跨区域交流合作。联动开州、云阳等区域,开展消费节庆会展活动,提升我区对外影响力和“万开云”集聚辐射力。提高节庆会展活动品牌影响力,大力推广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世界大河歌会,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重大文旅节庆会展品牌。提升会展业服务保障水平,构建成本低、效率高、服务优、配套强的会展环境。(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物流配送、现代商贸等,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招引一批国内知名商贸企业、区域型总部企业、功能型总部企业、品牌运营商。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大小联合、内外联合、品牌联盟、产业链延伸、强强联合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优质企业合作。鼓励本地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扩大规模,借助自营、加盟、特许等形式发展分支网点,实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实施中小微商贸企业成长工程,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扩大来万旅游消费。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构建“一环双线多点”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打造三峡平湖旅游区。围绕万州经开区、国家农业公园产园融合和景点建设,打造自然人文旅游动线。以三峡恒合旅游度假区为核心,打造休闲度假旅游动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一批特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培育大三峡旅游精品线路,构建观光旅游、主题旅游多元化产品体系。优化万州水上巴士功能和服务,丰富岸上产品,发展“游轮+万州游”。深度拓展游轮旅游空间,引进更多游轮从万州始发,最大化争取三峡游轮旅游市场。发挥革命文物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城区革命文物旅游线路,延伸渝东北和“万达开”红色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等,有关乡镇街道)
(二)打造区域消费创新引领地。以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为重点,积极培育新兴消费场景,创新消费业态模式,抢抓大数据智能化创新驱动消费升级机遇,促进线上线下消费高效融合,全面提升引领时尚潮流消费新活力。
7. 培育新兴消费新场景。推动传统消费载体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在线消费、智慧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丰富区域消费新供给。建立健全现代批发零售业服务体系,推动在万传统批发市场“触网”升级,打造集交易支付、信息撮合、供应链整合等于一体的综合市场。围绕数字消费“住、业、游、乐、购”全场景,推进智慧商圈建设,发展“线上+线下”“商品+服务”“零售+体验”“互联网+场景营销”模式。推进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万州大瀑布群旅游区等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创新线上服务功能,全面构建文旅体新业态。推广数字展馆、虚拟景区等服务,推动数字艺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的应用。(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创新消费业态模式。大力发展都市娱乐、主题乐园等潮流业态,积极推行餐饮、旅游、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定制服务,提升消费特色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实施“体育+”消费升级行动,开发体育文化创意产品,带动周边消费。引导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由商品销售向“商品+服务+体验”的多功能消费体验场所升级,丰富“吃喝玩乐购赏”一站式消费新体验。(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数字消费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餐饮、零售、住宿等传统生活服务市场主体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鼓励商场、超市、城区菜市场等场所进行数字化改造。鼓励发展智慧门店、自助终端、智能机器人等“无接触”零售业态,提升“最后一百米”消费便利化水平。培育壮大电子竞技、数字影音、VR/AR游戏等新型业态。提质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扩大数字人民币应用规模。(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文化旅游委、人行万州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促进绿色健康消费。组织新能源汽车“进商场”“进乡村”,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选车购车服务。鼓励支持家电、服装和数码产品二手流通交易,提升二手商品市场集散功能。推进绿色商场建设,在电商平台、商场、超市设立智能家电、智能家居等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支持商场、超市、城区菜市场、专业市场、景区、饭店等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培育多元融合的大健康业态,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提档升级一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加快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区域特色消费目的地。紧跟国际消费新趋势,依托“三峡平湖”地域优势,植入巴渝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元素,加快“商、文、旅、体”消费扩容提质、深度融合,做大万州夜间消费、美食消费、康养消费、农业消费,打造“国际范儿”和“万州味儿”兼具的区域消费城市名片。
11. 做靓“夜间经济”品牌。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打造夜间消费业态聚集地,指导天生城文旅街区积极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动成为成渝地区文旅新地标。依托北滨路美食街、天生城文旅街区、酒吧一条街等重点载体,优化高端餐饮、本土特色餐饮服务供给,开展深夜食堂特色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鼓励发展“夜健”消费,充分发挥三峡之星体育中心、万州体育场等空间优势,丰富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运动康复等夜间项目服务供给,打造集体育、文化、教育、餐饮、娱乐、休闲等业态于一体的夜间经济融合示范街区。加快发展“夜赏”消费,搭建地方特色产品秀场,常态化举办文化艺术展演,持续推进建设24小时城市书房,激发夜间经济活力。以长江景观为基础,推动延伸形成夜景观光廊道,打造城市夜景灯光体系,提升夜间消费体验。(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打响“三峡美食”品牌。充分挖掘“中国烤鱼之乡”品牌优势,积极构建“万州烤鱼”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依托区域公共品牌“万味之州”,做优做强三峡名牌万州精品,提升万州烤鱼、鱼泉榨菜、冉师傅牛肉干等本地品牌知名度。深挖地方特色美食底蕴,讲好“万州面”“万州格格”等餐饮故事,做好传统餐饮品牌商标注册保护工作。绘制《万州美食打卡地图》,推出兼具文化内涵和地域代表性的“来万必点菜品清单”。持续举办三峡美食文化节暨万州烤鱼节,引导美食达人、网红参与实地探店直播、美食网红打卡、网络美食评论等,提升万州美食对外吸引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3. 做精“三峡康养”品牌。打造长江上游康养运动之城,全力抓好康养“四大工程”。实施高山避暑康养工程,依托高山气候,建成三峡恒合旅游度假区,打造集避暑、度假、养生于一体的高山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康养基地。实施近郊休闲康养工程,发展温泉养生、钓鱼竞技、赏花休闲、品茶观景、农耕体验等近郊休闲康养产业。实施城镇医疗康养工程,加快建设三峡国际健康城,推广医养结合,建设综合康养社区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生态运动康养工程,规划建设休闲康养步道、自行车道;打造重庆(万州)冬季横渡长江系列赛、“长江杯”乒乓球赛、环湖马拉松等系列赛事品牌,争取举办国家级浆板、皮划艇比赛,持续承办全国篮球、手球等重大系列比赛。依托潭獐峡、铁峰山和悦君山等生态资源优势,发展露营、攀岩、徒步、探险等户外体育运动项目。(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委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4. 做大“三峡农业”品牌。打造长江上游有机农业聚集地,着力推进山地高效型农业提质增效和“接二连三”发展,建成经果林、生态猪两个百亿级全产业链,培育畜禽、中药材、生态渔业等新增长点。依托三峡库区柑橘、茶产业、水资源优势,构建以万州玫瑰香橙、“三峡天丛”等区域公用品牌为龙头,万州青脆李、万县红桔、万州柠檬等地理标志商标为支撑,国家级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绿色优质农产品为基础的农产品品牌体系。积极推动樱桃、枇杷、龙眼等特色水果,金银花、佛手、金荞麦等道地中药材,花椒、胡椒、油橄榄等高标准木本油料及调味产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打造区域消费环境标杆地。以建设区域消费环境标杆城市为目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区域联动,加强宣传推介,探索构建区域消费促进服务保障体系。
15. 深化区域协作。围绕万开云同城化发展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协同办好三峡美食文化节暨万州烤鱼节、不夜开州生活节、龙舟邀请赛、“天生云阳”金秋节等活动。合力引导“万味之州”“开味开州”“天生云阳”等特色品牌变革求新,实现万开云消费品牌创新“出圈”。大力支持优质商业项目运营商、开发商、首店品牌、特色小店等跨区域发展。推动“老字号”品牌联动发展,持续释放特色品牌魅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16. 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形成以“七高八普”铁路骨架网、“二环九射”高速公路网、“二客六货”港口发展格局和4E级干线机场为主的铁公水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以完善城区交通体系、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大力发展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保税物流、航空物流,加快建设新田物流产业园、三峡综合物流产业园、董家物流园等园区。(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优化消费服务。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加快打造区域最佳营商环境。强化政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加快万州、开州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市场准入“异地同标”、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化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创建。建立健全消费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消费服务体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加在重点商圈、重点景区等消费集聚区的志愿服务力量,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激发消费活力。持续扩大“爱尚重庆·渝悦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影响力,打造“万州消费”响亮名片。大力推介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世界大河歌会,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重大文旅节庆展会品牌。充分发挥“四团同城”优势,持续扩大“中国戏剧·万州现象”的影响力。策划举办工、商、文、旅融合的主题消费促进活动以及富有乡村特色的“李花节”“麻花节”“杨梅节”等节庆活动,提升特色消费节庆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各乡镇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强化宣传推介。联合渝东北区县、达州市、恩施州等开展抱团营销,赴万州机场航线直达城市、对口支援省市、国际友好城市等地,开展旅游推介、招商引资、文化交流、农副产品展销等活动。加强对商圈整体策划包装,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吸引知名商家、品牌入驻,在激活扩大本地消费的同时,吸引集聚外来消费,促进商圈持续繁荣。积极引导广播电视媒体开展新型消费主题专访、总结报道等多样性新闻宣传,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与活动报道。(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工作调度,突出分工协作,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需要,强化纵向争取、横向协同,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出进度、出形象、出成效。(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项目调度。围绕新型消费场景、历史文化街区、首店品牌引育、新兴消费场景、特色夜市街区、特色美食街区、旅游康养项目等方面,积极策划储备项目,并按年度申报纳入重点项目清单,分类实施、打表推进。(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撑。统筹整合全区已出台及拟出台的关于土地、金融、人才、财税等相关政策,聚集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支持重点,加强协调协作,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政策福利。(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 万州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发展目标表
2. 万州区培育区域消费中心重点推进项目清单
附件1
万州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发展目标表
|
维度 |
具体指标 |
指标单位 |
2022 |
2023 |
2027 |
责任单位 | |
|
城市 知名度 |
1 |
常住外国人员/年出入境人员 |
万人/万人次 |
— |
— |
— |
区公安局 |
|
2 |
世界500强企业进驻数量 |
个 |
32 |
33 |
35 |
/ | |
|
3 |
国际国内重大活动和展会数量 |
个 |
2 |
5 |
5 |
区文化旅游委 区商务委 有关单位 | |
|
4 |
4A、5A级景区数量 |
个 |
4/0 |
5/0 |
6/0 |
区文化旅游委 | |
|
消费 繁荣度 |
5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438.01 |
470.6 |
570 |
区商务委 |
|
6 |
网络零售额 |
亿元 |
3.68 |
5.61 |
7 |
区商务委 | |
|
7 |
外贸进口额/跨境电商进出口额 |
亿元/万元 |
51.9/0 |
73.1/159.57 |
150/200 |
区商务委 | |
|
8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
% |
2.38:1 |
2.3:1 |
≦2.3:1 |
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 | |
|
9 |
服务业增加值 |
亿元 |
678.2 |
676.7 |
1100 |
区发展改革委 | |
|
10 |
年接待游客 |
万人次 |
1727 |
2383 |
3200 |
区文化旅游委 | |
|
11 |
旅客年吞吐量 |
万人次 |
60.5 |
92.2 |
180 |
区商务委 | |
|
商业 活跃度 |
12 |
标志性商业街区数量/演艺新空间 |
条/个 |
5/1 |
6/1 |
6/3 |
区商务委 区文化旅游委 |
|
13 |
国际国内知名商品和服务品牌进驻数量/中华老字号数量 |
个/个 |
246/0 |
353/1 |
370/3 |
区商务委 | |
|
14 |
离境退税商店数量 |
个 |
0 |
2 |
4 |
万州区税务局 | |
|
15 |
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速 |
% |
-0.5 |
8.2 |
稳步增长 |
区发展改革委 | |
|
16 |
消费者满意度 |
% |
— |
— |
— |
区市场监管局 | |
|
消费 舒适度 |
17 |
三星及以上宾馆床位数 |
个 |
347 |
255 |
稳步增长 |
区文化旅游委 |
|
18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
天 |
347 |
336 |
340 |
区生态环境局 | |
|
19 |
森林覆盖率 |
% |
54 |
54 |
58.3 |
区林业局 | |
|
20 |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 |
100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
21 |
5G站点 |
个 |
3466 |
3852 |
5000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
|
22 |
新增城市绿地面积 |
万平方米 |
364.1 |
204.7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
到达 便利度 |
23 |
机场航线数量 |
个/条 |
32 |
29 |
>48 |
区商务委 |
|
24 |
境内高铁里程 |
公里 |
66 |
66 |
141 |
区交通运输委 | |
|
25 |
铁路运营里程 |
公里 |
191 |
191 |
270 |
区交通运输委 | |
|
26 |
高速公路运营里程 |
公里 |
219 |
219 |
260 |
区交通运输委 | |
|
27 |
网约车数量 |
辆 |
1082 |
1182 |
1500 |
区交通运输委 | |
|
政策 引领度 |
28 |
领导组织和部门协调机制 |
— |
有 |
有 |
有 |
区商务委 |
|
29 |
规划、目标、实施方案 |
— |
有 |
有 |
有 |
区商务委 | |
|
30 |
政策创新和配套措施 |
— |
有 |
有 |
有 |
区商务委 | |
备注:按照《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渝国际消费发〔2024〕1号),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六度”制定形成30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万州区培育区域消费中心重点推进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 状态 |
责任单位 | ||
|
一、区域消费中心重点项目 | ||||||
|
(一)高笋塘商圈 | ||||||
|
1 |
万达广场 |
位于万州区北滨路中段,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以仿古建筑为主,包含大型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高级影院、星级酒店等,定位“家庭一站式购物中心”。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 | ||
|
2 |
高笋塘广场 |
对广场周围景观环境整体打造,保留公共活动功能,兼顾商业氛围的营造与景观环境品质的提升;注重文化设施、文化小品、文化地雕、文化宣传等文化要素与建筑景观的结合,丰富文化体验,营造文化氛围。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 | ||
|
3 |
万高国际 |
引导业态向时尚购物中心升级,招引品牌旗舰店、体验店,补足高笋塘商圈高端商业空白。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 | ||
|
4 |
万川大厦 |
有序引导植入餐饮、休闲娱乐、酒店等业态,提高建筑利用效率;并对外立面整体改造,形成具有艺术感、标志性的现代建筑。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 | ||
|
5 |
福斯德广场 |
对福斯德广场内外空间重塑,业态提档升级,形成现代业态潮流商业街区。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高笋塘街道办事处 | ||
|
6 |
摩登星乐荟 |
打造潮流时尚主题体验mall,加强摩登星乐荟、福斯德之间的商业联系。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高笋塘街道办事处 | ||
|
7 |
桔园美食街 |
引导将现有业态更新成餐饮、美食、休闲类业态;更新地面铺装、优化步行环境,优化人行铺装、绿化环境、休闲设施等,入口广场改造成公共活动空间,增强空间舒适度,提升商业活力。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太白街道办事处、三峡交旅集团 | ||
|
二、区域特色商圈重点项目 | ||||||
|
(一)五桥商圈 | ||||||
|
8 |
汽车南站 |
依托于周边街铺,联动周边超市,整合上海大道商业资源,重点培育餐饮、家具、服装、建材、电器等特色街。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百安坝街道办事处 | ||
|
9 |
学府广场 |
重点引进轻餐饮、特色名小吃、网红小店等业态,注重体验性。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百安坝街道办事处 | ||
|
10 |
三峡智慧城 |
打造创新基地、数字产业和智慧街区等。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经济信息委 | ||
|
11 |
五桥美食城 |
建设560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20多个摊位,投资300万元。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百安坝街道办事处 | ||
|
12 |
三峡学院小吃街 |
划线规范管理163个摊位,由摊主自筹资金统一摊位风格。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百安坝街道办事处 | ||
|
(二)江南商圈 | ||||||
|
13 |
长江之星 |
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建设有5A超高甲级写字楼、企业办公中央公园、小独栋商业体、开敞式室内天街MALL、X-LOFT百变公馆、高层景观华宅,并将建设200余米的万州标志性城市地标建筑,其高度将代言万州未来城市形象。 |
续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14 |
财富广场 |
位于江南核心区域,总建筑面积共计11万平方米,围绕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业态,协助招引一批商业商务企业,提高商业入驻率。 |
协助招商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 ||
|
15 |
驿鑫广场 |
商业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由5栋写字楼和2栋商业楼组成,以“商务办公+商业综合体”的模式,协助招引企业,全力打造成为集金融、商务办公、购物中心、餐饮娱乐、休闲文化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
协助招商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 ||
|
16 |
江万船厂游轮旅游中心 |
利用重庆长江轮船有限公司现有岸线水域建设2个三峡游轮泊位、1个城市游船泊位;对现有建筑实施改扩建和外立面装饰,建设景观和公共服务设施。 |
前期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
|
(三)双河口商圈 | ||||||
|
17 |
友豪万商城 |
位于科龙路88号,项目一期占地面积230亩,于2019年11月开业,入驻商家超过833户,主要经营家居、建材、小商品、餐饮等,以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为主力旗舰店,由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MALL、家居博览中心、义乌小商品交易中心等三大板块组成,经营国内外一二线品牌970余个,年末从业者2288人,全年交易额超过35亿元。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龙都街道办事处 | ||
|
18 |
机电城 |
位于龙都大道390号,占地面积约297亩,于2016年11月开业,入驻商家520户,主要经营汽车、五金机电、家居建材等商品的销售及后续服务,知名商家有红旗汽车、长安汽车、九牧卫浴、世达五金等,年末从业者1600人,全年交易额超过7.8亿元。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龙都街道办事处 | ||
|
19 |
佳信市场 |
商业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临街商铺150间。培育小商铺市场、药品市场、建材市场等,商业入驻经营面积约5.6万平方米,入驻商户122户,从业人员500余人,每年市场交易额达到1.2亿元。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龙都街道办事处 | ||
|
(四)高铁商圈 | ||||||
|
20 |
绿地魔方公园 |
绿地万州魔方公园项目位于龙溪河大道及黑龙江路交汇处,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7万平方米,围绕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业态,协助招引一批商贸企业,全力打造一体一站式的社区邻里中心。 |
协助招商 |
区商务委、周家坝街道办事处 | ||
|
21 |
佰富源·万州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6亿元,在高铁片区购置土地100亩左右,建设面积约15万平米,投资建设集电子商务(呼叫中心)、数据标注(AI训练)、生活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园区,实现1万电子商务工作人群就业。 |
招商引资 |
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工作专班 | ||
|
三、区域特色名街重点项目 | ||||||
|
22 |
北滨熙岸国瑞天街城市更新项目 |
改造独栋沿街立面,升级内街商业氛围,拆除8、9、10号楼之间连接体商业,调整原商业一、二号入口门头构架等。 |
推进建设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 ||
|
23 |
北滨路美食街 |
突出“市井风情、美味生活”主题,聚集川渝东北“老字号”、特色品牌美食,融合万州特色名小吃、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提升市级美食街品质。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 ||
|
24 |
长江之星美食街 |
持续引入区内外知名小吃,人气美食品牌,聚集新品牌、好味道,与万州北滨路美食街形成差异化发展。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 ||
|
25 |
三峡文化园 |
加强与周边大型商业设施、旅游景点、文化场所、商务楼宇资源互动,串联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三峡文化艺术中心、南滨公园等特色城市公共空间,与滨湖小店、公园小店有效结合,融入文化创意、艺术、科技等多概念元素,增加文创服务、沉浸式体验功能。 |
新建 |
区文化旅游委、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 ||
|
26 |
天生城文旅街区 |
天生城文旅街区位于周家坝街道,计划总投资10亿元,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策划举办“打卡天生城抖音大赛”“非遗和老字号”“年货大集”等线上线下活动,加大天生城文旅街区推广力度,打造天生城文旅街区IP,持续吸纳渝东北的非遗文创、“老字号”等特色品牌入驻,强化渝东北商业品牌展示中心、民俗文化体验中心等业态规划。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 ||
|
27 |
龙都花市特色街区 |
已建成一期、二期,拟利用岩上坝火车隧道上方60余亩闲置土地打造第三期,提档升级,丰富业态。举办“花卉节”,打造三峡库区最大的专业花卉市场、特色街区。 |
提档升级 优化业态 |
龙都街道办事处 | ||
|
四、夜间经济示范新场景重点项目 | ||||||
|
28 |
万达广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强化万达广场购物、休闲、精品零售、影视、大玩家超乐场等夜间经济业态布局,引入国际餐饮品牌,开发“老字号”、咖啡休闲场所等业态,引进个性化品质特色业态和24小时便利店;充分挖掘西山公园、万县港“十七港埠”、“三元四方老万县”、环湖趸船、“水上巴士”、南浦剧场等文旅资源,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发挥三峡之星体育中心优势,融合奥林匹克特色与现代时尚元素,打造体育、文化、教育、餐饮、娱乐、休闲等业态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高笋塘街道办事处 | ||
|
29 |
福斯德广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集聚时尚消费引领,开展精品购物、节日狂欢促销活动,布局国际服装百货、国际品牌专柜、咖啡休闲茶楼、足浴健身、儿童游乐等业态,推动商超、餐馆延时营业,增加特色现酿啤酒坊,倡导民间文化巡回演唱“献花”派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夜市消费吸引力。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高笋塘街道办事处 | ||
|
30 |
北滨熙岸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美化北滨路灯光夜景,增强夜景灯光照明系统,建设春夏秋冬四季永不落幕的夜市;引进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红店、特色名小吃、24小时便利店、自助图书馆和无人智能售卖设施等业态;利用音乐广场、南门口广场、平湖创意集市广场,举办商品(产品)展示展销、文化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啤酒节等活动;依托滨江路沿线“渔聚红沙”“彩泉映乐”“南门印象”等滨江景点,开发水秀、主题光影秀、声光电大型演出等夜游项目吸引游客,形成商旅文互动格局。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 ||
|
31 |
天生城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充分发挥“中国烤鱼之乡”优势,突出烤鱼文化设计理念,完善烤鱼制作流程,开发系列品牌,鼓励市场主体采用连锁加盟模式向外拓展经营,让“烤鱼”成为到万州“非吃不可”的一张名片;支持高端餐饮与特色名小吃相结合,以天生城特色餐饮为引领,形成“吃货一条街”;充分挖掘天生城公园历史遗迹,引导游客消费,让天生城“万州烤鱼”一条街成为享誉全国的特色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周家坝街道办事处 | ||
|
32 |
长江之星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发挥长江之星保利万和国际影城、新世纪超市等主力店作用,串联驿鑫广场,带动消费人潮,形成稳定人气,打造成为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的城市全客层休闲购物中心;充分利用江南天地会展广场,举办商品(产品)展示展销、文化美食节等活动,增强夜市消费吸引力。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 ||
|
33 |
上海大道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打造集烧烤、大排档、火锅小龙虾、海鲜、酒吧、面食等于一体的特色夜市;合理规划布局,策划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形成远近闻名的江南夜市经济示范街区。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百安坝街道办事处 | ||
|
34 |
双河口滨河大道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以重庆三峡职院、三峡水电校、重庆市万州区长城职业培训学校、万州技师学院等为依托,盘活闲置商业资源,增设夜市摊位,优化商亭;注重周边酒吧、KTV、正餐企业、特色餐饮的引入,形成滨河休闲、餐饮于一体的夜间经济业态;挖掘龙宝河、“一碗水”“谭木匠梳子”等历史文化内涵,逐步发展成为万州独具特色的生态美食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双河口街道办事处 | ||
|
五、旅游及文化重点项目 | ||||||
|
(一)旅游景区 | ||||||
|
35 |
动物园迁建 |
总建筑面积约31038.56平方米,新建引水隧洞528米,断面面积约67平方米;实施动物园东大门交通及停车场配套工程;实施景观工程总面积约297500平方米等。 |
续建 |
区城市管理局 | ||
|
36 |
万州区游乐园(暂定名) |
新建游乐项目及配套建构筑物,配套完善园区管网、夜景灯饰、小品雕塑等项目。 |
前期工作 |
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工作专班 | ||
|
37 |
万州区瀼渡河巴蜀文化旅游示范区 |
项目规划面积约172.7公顷,沿瀼渡河沿线开发三峡百草园、民宿、崖壁洞穴等资源,配套建设景区道路、换乘中心、游步道、生态停车场、绿化、园林小品等旅游基础设施,持续推进瀼渡河(甘宁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
新建 |
三峡交旅集团 | ||
|
38 |
三峡平湖旅游区景观项目 |
续建北滨公园、三峡文化园、南门口广场、十七码头、西山公园精致化园林景观、三峡之眼等项目,策划“太阳神舟”(江万船厂遗址)、“仙峡悠谷”(沱口)、“创客江岸”等项目,提升三峡平湖旅游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质量。 |
续建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 | ||
|
39 |
天生城大遗址公园 |
文物本体修缮、考古发掘15000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等。 |
续建 |
区文化旅游委 | ||
|
40 |
小桔灯周边民宿综合改造项目 |
对小桔灯周边31栋民宿进行改造、装修,完善区域基础设施。 |
续建 |
区文化旅游委 | ||
|
41 |
大三峡旅游集散中心 |
总建筑面积22581.6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楼为旅游集散车站(含班线客运车站、公交车站、旅游班线)、汽车租赁公司,使用面积8695.73平方米;二楼为商业区(餐饮、旅游商品销售)及游客自驾车(含社会车辆)停车场,使用面积5246.06平方米;三楼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运营中心、游客接待服务中心、万州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产品销售区,使用面积3625.52平方米;四楼为酒店住宿,使用面积3392.2平方米。 |
续建 |
区文化旅游委 | ||
|
42 |
万州区“三峡库心·长江盆景” |
结合武陵镇独特的场镇格局、江湾资源,打造风格独特的三峡库心江湾风情小镇,完善与石宝寨区域的交通联系。 |
新建 |
武陵镇人民政府 | ||
|
43 |
潭獐峡 |
依托潭獐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打造成集科考、探险、摄影、漂流、动植物及水资源保护、森林康养、休闲度假等于一体的核心旅游景区。 |
新建 |
区文化旅游委 | ||
|
(二)文化设施 | ||||||
|
44 |
三峡文化艺术中心 |
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设1417座大剧院及贵宾室、观众休息厅、化妆室等附属设施;二期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配置600座音乐厅、排练厅、培训、办公等功能用房。推进区文化馆(区非遗保护中心)、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三峡川剧艺术研究传承中心入驻三峡文化艺术中心。 |
续建 |
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工作专班 | ||
|
45 |
万州南浦书院(万州区美术馆) |
依托南浦书院,新建万州区美术馆,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 |
新建 |
区文化旅游委 | ||
|
46 |
万州区图书馆 |
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左右,建设一个服务功能齐全且配有读者活动场地,绿化美化空间、车库等配套设施的新型公共图书馆。 |
新建 |
区文化旅游委 | ||
|
47 |
中国三线船舶工业博物馆 |
改建游客接待中心,利用现有厂房打造船舶工业博物馆,进行景观绿化整治,打造“三线建设”文化景观小品,建设生态停车场。 |
前期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
|
48 |
三峡科技馆展陈 |
室内展陈部分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含二次精装修、布展、场景氛围营造等;室外展陈部分建筑面积约119000平方米,主要为展陈展品的制作施工场所。 |
续建 |
区科协 | ||
|
49 |
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改陈布展工程 |
对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现有超过改陈年限的10000平方米展览区进行全面改陈布展。 |
前期工作 |
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 | ||
|
六、重点展会节庆活动重点项目 | ||||||
|
(一)活动节庆 | ||||||
|
50 |
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经贸洽谈会 |
自1992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和全国16个省(区、市)、7个大城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通过项目帮扶、资金援助、人力开发、技术交流、市场拓展等多种途径,动员各方力量全力支援重庆库区移民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 |
持续举办 |
区水利局 | ||
|
51 |
世界大河歌会 |
世界大河歌会跨越国界、跨越民族、跨越肤色和语种,让友谊和合作的河流源远流长。歌唱大河,就是歌唱人类共同守护的家园,就是歌唱勤劳善良的人民,就是歌唱如诗如画的生活,就是歌唱世界大同的无限向往和渴求。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52 |
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 |
以“壮美长江、诗画三峡”为主题,致力于将新三峡旅游产品推向市场,打造长江三峡旅游国际品牌,推动三峡沿线区域旅游发展一体化,促进三峡沿线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三峡沿线旅游产业联动效应。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53 |
万达开大三峡·大巴山国际文化旅游节 |
万达开三地轮流举办大三峡·大巴山国际文化旅游节,促进万达开文旅一体化发展。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54 |
宣传营销“壮美长江·诗画三峡”和“畅游三峡·万州出发”等旅游品牌 |
制定旅游宣传营销政策,赴万州机场航线直达城市、高铁直达城市、东西部协作城市、对口支援城市以及重点客源市场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55 |
开展万州乡村文化旅游四季游活动 |
充分运用“双亮”成果,将在“双亮”活动中打造的美丽乡村示范点串点成线,推出乡村旅游“四季游”线路,发动旅行社组织市民和游客到万州乡村观光旅游。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56 |
举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
举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拉动文化旅游消费,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二)展会论坛 | ||||||
|
57 |
三峡柑橘国际交易会 |
提升“三峡柑橘”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推介和传播三峡柑橘区域公共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打造影响力和知名度更广的三峡柑橘国际盛会,助力乡村振兴。 |
持续举办 |
区农业农村委 | ||
|
58 |
三峡库区汽车消费展 |
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办展,丰富参展汽车品牌,扩大展会辐射区域,创新线上线下办展方式,做大做强做优“三峡库区汽车消费展”品牌,以品牌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
持续举办 |
区商务委 | ||
|
59 |
三峡美食文化节暨万州烤鱼节 |
争取培育为市级会展品牌。深入挖掘三峡餐饮和万州烤鱼文化,推陈出新,传播地方传统餐饮文化、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展现地方厨艺和美景等方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
持续举办 |
区商务委 | ||
|
(三)体育赛事 | ||||||
|
60 |
策划趣味比赛 |
持续策划举办“长江杯”乒乓球比赛、三峡龙舟赛暨长江水域皮划艇公开赛、“体彩杯”冬季横渡长江游泳邀请赛。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61 |
承办专业比赛 |
持续承办国家级、市级比赛,进一步扩大万州在全国的影响力。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62 |
开展体育赛事区域合作(与达州、开州) |
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资源,在“体彩杯”冬季横渡长江游泳邀请赛、“长江杯”乒乓球比赛等成熟的体育赛事上加强合作,共同举办国际国内大型赛事活动,打造新的品牌赛事,带动各地体育消费。 |
持续举办 |
区文化旅游委 | ||
|
七、消费基础设施及环境提升重点项目 | ||||||
|
(一)交通设施 | ||||||
|
63 |
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散货联运区工程 |
新建与新田港二期散货码头实现铁水联运的整列装车线1条、存车线2条,配备快速定量装车系统、信息智能化系统等。 |
前期工作 |
区交通运输委 | ||
|
64 |
重庆市万州港区小周作业区建设项目 |
新建4个5000吨级泊位。 |
前期工作 |
区交通运输委 | ||
|
65 |
成达万高铁(万州段) |
境内正线全长约12公里。 |
续建 |
区交通运输委 | ||
|
66 |
渝西高铁(万州段) |
境内正线全长约21公里。 |
开工 |
区交通运输委 | ||
|
67 |
渝万高铁 |
万州境内正线全长约43.6公里,万州北站站房扩建2万平方米。 |
续建 |
区交通运输委 | ||
|
68 |
恩广高速万州至开江段(万达直线) |
万州境内里程约25公里。 |
续建 |
区交通运输委 | ||
|
69 |
开万梁高速 |
万州境内里程约16.3公里。 |
续建 |
区交通运输委 | ||
|
70 |
万州五桥机场航站楼扩建项目 |
扩建航站楼(18000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 |
续建 |
区交通运输委 | ||
|
71 |
万州机场完善通用功能项目 |
建设通用航空机坪、机库区。 |
前期工作 |
区交通运输委 | ||
|
72 |
万州机场4E级干线机场 |
到2035年,预测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跑道由2800米延长至3200米,修建与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新建T3航站区和航站楼;到2050年,预测年旅客吞吐量1100万人次,继续扩大航站区及航站楼,飞行区等级提升至4E级。 |
前期工作 |
区交通运输委 | ||
|
73 |
万州机场低空经济发展项目 |
保持运行万州—黔江短途运输航线;引入通航企业,合作提供飞机停场维修、开展训练飞行、航空科普研学、低空观光旅游等业务。为万州航空应急救援、生产作业等公共服务提供空管服务保障,充分盘活机场通航资产,推动机场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
提档升级 优化业态 |
区交通运输委 | ||
|
(二)物流项目 | ||||||
|
74 |
万州现代物流中心 |
占地面积205亩,总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建成集仓储、运输、配送、信息交易、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综合性物流中心。 |
续建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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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三峡国际农副产品集散基地 |
占地面积1384亩,建设商贸园区和加工园区。其中商贸园区包括农副产品及相关产品交易中心、农业总部基地、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区和配套住宅,占地面积347亩、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投资10.8亿元。 |
续建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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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中通快递渝东(万州)智能科技产业链园区 |
规划占地面积200亩,总建设规模12.5万平方米,建设智能化分拣车间、快运车间、云仓、电子商务中心、综合倒班楼等设施。 |
新建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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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新田港水运口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网、查验场地、查验仓库、卡口、现场业务用房、监管堆场、信息化系统、办公楼改造装修。 |
前期工作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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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渝东北综合邮件处理中心 |
拟征地50亩,建设邮件处理场地2万平方米,建设外部作业场地及附属工程约2万平方米。 |
开工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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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万州机场航空口岸开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约2953平方米,包括扩建候机厅,改造内部平面流程,配置口岸查验设施,设两座登机桥,拆除T1航站楼西侧国内货站及道口,建设货运站等。 |
前期工作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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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中欧班列(重庆)集结中心渝东北节点万州站多式联运货场建设项目 |
拟建设物流集装箱堆场区、仓储区、商务办公及配套区。 |
前期工作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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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放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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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万州经开区 |
充分发挥万州经开区作为渝东北唯一国家级经开区平台的带动效应,大力发展消费品产业,夯实产品供应端,丰富万州市场。建成食品产业园、照明产业园,每个产业园招引企业不少于3家,到2025年,粮油食品产业年产值达到50亿元,照明产业年产值达到30亿元。做大纺织服装产业,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延伸产业链。发挥万州经开区经济主战场人才虹吸效应,每年新增就业不少于1万人,到2025年末,园区从业者超过4万人。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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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万州综保区 |
规划面积1.85平方公里,推进万州综保区建设,推动由重庆主城开放向渝东北拓展,提升渝东北、川东北吸引聚集经济要素能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全面提升渝东北、川东北开放水平。重点发展纺织服装、电子机械、金属材料、食品药品等加工贸易,配套发展跨境电商和保税仓储,积极探索服务贸易、总部贸易、转口贸易等新型外贸方式。 |
续建 |
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区商务委、三峡保税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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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
加强与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把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作为联动创新区建设的首要任务,探索形成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改革创新成果。聚焦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化工、新型能源等产业,实现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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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商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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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
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 |
提档升级优化业态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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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建设 |
大力发展直播电商产业,加快打造一批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加强培育和引进优质直播电商平台公司、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供应链公司等,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和培训一批带货达人。 |
新建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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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乡村直播 |
围绕万州玫瑰香橙、万县红桔等特色优势产品,积极开展“田间地头”直播,为农户和消费者“牵线搭桥”,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 |
新建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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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万州区乡村振兴信息服务平台 |
万州区乡村振兴信息服务平台包含乡村板块和城市板块,提供线上预约、线上支付、招商资讯、统计监管、数据看板、普惠金融功能。一期建设任务:乡村板块包含生活消费、电子商务、绿色金融、信息资讯四大模块。城市板块包含生活消费、绿色金融、便民服务、消费扶贫四大模块。二期建设任务:开发网约车、代驾平台。 |
新建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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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环境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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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西山公园 |
拆除重建西山公园范围内老旧建筑,并对建筑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提升改造。 |
新建 |
三峡平湖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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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太白岩山顶公园(梅园) |
改造太白岩山顶公园一期并新建太白岩山顶公园二期,主要包括景观建筑、景观设施、道路、场地铺装、绿化等,配套建设场平、挡墙、运动健身场地、水电管网、照明及配套设施等。 |
续建 |
三峡平湖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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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北滨公园 |
用地面积606921平方米,建设公园景观,配套实施道路、场平、消防、电力、给排水、景观绿化、停车位及其他休闲娱乐场地等工程。 |
续建 |
区城市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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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城区菜市场建设工程 |
迁建城区菜市场4个、新建1个,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菜市场建设、停车场建设、配套用房建设、摊位建设等。 |
续建 |
区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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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双拥文化公园 |
整合欧鹏天境后坡60余亩闲置地块,打造万州首个双拥主题公园。以休闲“小公园”为切口,发挥双拥“大作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提升城市环境。 |
前期工作 |
龙都街道办事处 |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6〕2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的通知》(万州府办〔2022〕30号)等8件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8件)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文件目录(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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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公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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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的通知 |
万州府办〔2022〕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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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22〕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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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22〕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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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实施“满天星”计划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23〕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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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加快经济恢复提振十条措施》的通知 |
万州府办〔2022〕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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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22〕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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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2023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2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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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万州府办〔2023〕7号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枫木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
划分方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2026〕1号
恒合土家族乡,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枫木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抓好枫木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枫木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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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水工程名称 |
取水点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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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恒合小学自来水厂供水工程 |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枫木村2组 |
枫木水库 |
湖库型 |
恒合土家族乡 |
取水口半径两百米范围的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万州环发〔2026〕1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有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原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印发的《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3年版)》(万州环发〔2023〕23号)。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