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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5年)

日期:2025-04-11 来源:万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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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5年)
序号 补贴名称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电话 主管部门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城乡低保对象 城市低保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610元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_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渝民发〔2024〕9号)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5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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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8520052
区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 特困供养对象 每人每月975元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_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渝民发〔2024〕9号)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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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850051
区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金 临时救助对象 按对象,按标准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万州民发〔2018〕26号)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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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850051
区民政局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同时,符合政策衔接的残疾人。 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90元 重 庆 市 民 政 局重 庆 市 财 政 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10号)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5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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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8520059
区民政局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同时,符合政策衔接的一、二级残疾人。 每人每月90元
重 庆 市 民 政 局重 庆 市 财 政 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渝民发〔2024〕10号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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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孤儿是指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后,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门核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本科就读的孤儿参照执行。 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625元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_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渝民发〔2024〕9号)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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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重庆市户籍,且父母因下列情形无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执行。(一)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二)父母一方被遣送(驱逐)出境,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三)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重病是指患有我市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的;失联是指失去联系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查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是指被法院宣判且正在监狱服刑6个月以上;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在戒毒场所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在6个月以上;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被逮捕、刑事拘留在押,法院尚未判决刑期,且拘押期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被撤销监护资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 每人每月1625元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_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渝民发〔2024〕9号)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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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具有万州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万州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每人每月200元 —— 每月 月底之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2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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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8224319
区民政局
困难群众慰问补助 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 60元/人 —— 每年 春节前 免申即享 —— 政策咨询:
023-58520052 585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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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8520052 58520059
区民政局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每人每学年10000元 重庆市民政局 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每月 月底之前 免申即享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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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高龄津贴 户籍在万州区行政区域内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且年满90周岁以上的公民。 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州民发〔2017〕48号) 每半年 7月底前/12月底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2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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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8224319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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