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涉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涉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有力维护全区公共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禁毒委、区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启动涉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深入排查。准确摸清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工作人员底数,梳理排查被检测的重点人员情况;
(二)逐一筛查比对。在全面梳理掌握本单位重点人员基础上,结合公安机关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对重点人员逐一进行信息筛查比对,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
(三)消除风险隐患。发现查处一批“隐性”吸毒人员,推动重点部门重点行业涉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切实消除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隐患;
(四)建立常态机制。切实发挥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能职责,通过开展常态化排查检测,在滚动排查、涉毒筛查、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等方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区域毒品治理体系,确保涉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持续推进。
二、工作重点
此涉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涉及局属各单位全部工作人员(含各类临聘、借用、物业保洁保安人员),按照工作岗位、性质等划分筛查重点。
(一)关注人员:有吸贩毒违法犯罪前科(涉毒前科由各单位上报人员名单到局法规科),个人近期表现异常、神情呆滞沉默寡言,生活时差颠倒、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出现幻觉或有潜在暴力倾向的涉毒可疑人员。
(二)重点群体:以全区网络车、船舶等驾驶人员为主,特别是公交、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员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的重点岗位人员。此类人员由具体涉及科室和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点群体必须全员筛查,开展涉毒检测。
所有工作人员经局属各单位政工、纪检调查,对于现实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在签订禁毒承诺书(附件1)后可不做涉毒检测。承诺书由各单位自行保存备查。局机关由各个科室牵头,承诺书签署后交于法规科保存。
三、时间安排(即日起至年底)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即日起至4月30日止,各局属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掌握本单位全部工作人员信息,通过宣传发动,敦促本单位的“隐性”吸毒人员主动向单位政工纪检保卫部门说明情况,及时处置;各单位要配合局机关做好宣传发动教育等工作。局属各单位于4月15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将附件2报送至局法规科。
(二)筛查检测阶段:从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局属各单位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人员,主动联合区禁毒办、公安派出所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涉毒检测工作。5月1日至7月31日,完成关注人员的涉毒检测工作;8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重点群体的涉毒检测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年底,局属各单位在完成第一次全面检测后,建立健全突击检测、随机抽查、全面普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检测机制,最大限度消除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涉毒风险隐患。局属各单位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将附件3、4报送至局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议事日程,明确主责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定期专题研究,加强调度推进,涉毒检测经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运输科,公路科,港航科,公路中心,道运中心,港航中心要及时指导督促下属企业及建筑施工单位,做好禁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二是各局属单位召开部署会,制定筛查方案,确定专人收集相关排查筛查人员信息,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涉毒筛查工作,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报局法规科。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属单位要主动对接公安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开展本单位内部的涉毒筛查工作。
(三)强化禁毒宣传。局属单位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和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毒品危害宣传,不断增强各类交通行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员以及工程施工等企业重点岗位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禁毒承诺书
2.工作联络表
3.涉毒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工作统计表
4.阳性检测人员信息核查表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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