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清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清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
自建房违法建设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2〕7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长岭镇人民政府: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快速准确消除我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即国有建设用地上)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庆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庆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和《重庆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部署安排,摸清我区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情况,及时开展执法查处,全面消除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全力防止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筑发生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
在城市管理部门执法权限内,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用作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娱乐、养老服务等具有公共建筑属性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同时包括居民自建后作为住宅销售或者出租给他人的房屋。要做到对我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并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区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劳动型密集企业周边、医院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废旧物资收购储存点、铁路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点、工业园区、工矿区、景区、安置区、古镇、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
(二)重点房屋。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城市自建房以及擅自加高加层或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改扩建的城市自建房违法建设。
(三)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建设且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即日起,立即开展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逐一销号。
(二)分类处置(2022年7月18日至9月8日)。相关单位在全面清理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报我局汇总经区政府审查同意后予以实施。确保在2022年9月8日前完成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的处置。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8月8日、9月8日前将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清查台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档通过电子邮箱(511056559@qq.com)报送至我局。
附件:万州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清查台账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郑玉娟,电话:5837959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万州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经营性自建房
违法建设清查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街道(乡镇)名称 |
违法建筑物地址 |
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 |
违法建筑物基本情况 |
违法建筑物分类处置情况 |
完成整治时限 |
备注 | |||||||
违法建筑物面积(㎡)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是否停止经营 |
拆除(回填) |
没收违法收入 |
封闭 |
没收建构筑物 |
完善手续 |
其他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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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地址栏请按此格式填写:①村+门牌,如xx村x栋x号;②路+门牌,如xx路xx号附xx号xxx。 3.备注栏填写:是否整治完成、是否恢复经营以及其他情况说明。 4.本台账请于7月18日、8月8日、9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511056559@qq.com)报送至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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