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2〕48号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3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万州区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
示范道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区“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实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扩大“门前三包”“五长制”覆盖范围,以点带面形成多维一体、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推进文明城区创建。2022年,完成3条市级示范道路、8条区级示范道路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实行“五长制”
1.管理范围
全区14个街道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楼栋、临街门店等。
2.工作内容
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各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施“承包管理”,重点加强市容秩序、广告亮化、市政设施、空间立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停车秩序、小区楼院、执法管理等十方面城市综合管理内容的监督检查。
3.管理职责及频次
(1)街长:由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街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副街长,是“五长制”“门前三包”推进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职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检查督导本辖区城市综合管理重点工作,突出解决热难点问题、普遍性问题,督促指导责任街区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开展工作,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巡查频次:每周至少一次“马路办公”。
(2)路长:由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任路长。
主要职责:统揽责任片区(一个以上社区)城市管理难点和普遍性问题的研究、交办及督促协调,加强责任片区“五长制”“门前三包”机制落实到位,确保管控效果,指导所属社区巷长、楼长、店长履行职责。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巡查频次:分管城市管理领导每周至少两次“马路办公”,其他每周至少一次“马路办公”。
(3)巷长:背街小巷实行巷长制,由社区负责人或街道机关干部担任巷长。主要负责责任社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督促区域内楼长、店长落实管控措施,督促辖区单位履行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城市管理问题,每天一次,每周一轮(社区所有辖区)。
(4)楼长。居民社区楼院楼栋实行楼长制。由各街道确定1名社区工作者或志愿者担任楼长。负责宣传、劝导,及时发现、上报、协调解决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履行“看楼顶是否有违建”“看楼内是否脏乱”“看楼面是否有乱象”的“三看”职责。
(5)店长。临街门店实行店长制。由门店经营者或企业负责人担任店长,落实责任区域“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接受辖区街道和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落实“门前三包”
1.管理范围
纵向为临街单位及住户所使用和管理的建构筑物门前外侧至人行道外沿的范围,横向为对应建构筑物(或围墙)的外墙立面至道缘石边线,立面为对应建构筑物的临街外立面。
2.管理内容
(1)包卫生:管理责任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绿化带(树穴)、构建筑物立面、店招店牌、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
(2)包秩序:管理责任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乱堆放、乱挖占、乱搭建、乱停放车辆、乱摆摊设点、跨店经营等违法行为;无违规在树木、护栏、路牌等设施晾晒衣物、悬挂物品;经营活动中无违规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行为;无散养家畜家禽行为。
(3)包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内的门牌号、广告招牌、夜景灯光、遮阳(雨)棚、空调室外机和排水(气)管等室外设施按要求设置,且保证完好整洁;无擅自损毁环卫、供水设施行为;无践踏绿地、损毁树木及园林设施行为;无擅自占用、损坏道路、桥涵、照明灯等市政设施行为。
(三)推进示范道路建设
本年度,在11个街道选择11条道路作为建设示范道路,其中高笋塘街道新城路,百安坝街道天台路,陈家坝街道星光路3条路推荐为市级示范道路,其余8条道路为区级示范道路。通过示范道路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管理效果及建设经验不断向其它区域覆盖,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三、任务时限
(一)制定工作计划。4月30日前,各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辖区“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拟建设示范道路选址定点和季度建设目标。
(二)有序推进建设。5月至12月,各街道按照工作计划和季度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示范道路建设,期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完成季度新建成示范道路自查验收,相关情况报送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典型案例交流,督促推进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总结通报讲评。12月,各街道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建设管理机制。区城市管理局局结合实际开展暗访抽查和情况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完善体制机制。各街道要进一步完善辖区“门前三包”“五长制”组织协调、宣传引导、协同联动、巡查检查、激励奖励和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机制,推进实现“门前三包”“五长制”管理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五长”积极履责,共同缔造美丽城市环境。
(二)确保建设品质。按照《重庆市“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高标准开展示范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合理统筹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城市提升“双亮”项目、资金资源,推动示范建设点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融合创新。加强马路办公、网格管理、社区治理等与“门前三包”“五长制”深度融合,探索推广行业协会自治、居民自治等管理新模式和基层治理新路径。充分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把“门前三包”“五长制”管理子系统纳入辖区智慧市容环卫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建设,探索开放市民操作端口,丰富群众参与渠道。
(四)强化考评督办。把推广“五长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纳入街道城市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中实行月排名,综合成绩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附件:1.万州区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点位
2.重庆市“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标准
3.重庆市“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标准
附件1
万州区2022年“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
建设点位
序号 |
街道名称 |
推荐点位 |
备注 |
1 |
沙河街道 |
高铁大道 |
|
2 |
太白街道 |
孙家书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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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安坝 街道 |
天台路 |
推荐市级 建设点位 |
4 |
陈家坝 街道 |
星光路 |
推荐市级 建设点位 |
5 |
高笋塘 街道 |
新城路 |
推荐市级 建设点位 |
6 |
龙都街道 |
天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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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双河口 街道 |
石梁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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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五桥街道 |
长星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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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钟鼓楼 街道 |
北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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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周家坝 街道 |
申明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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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牌楼街道 |
协力路 |
附件2
重庆市“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标准
序号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分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体制机制建设 |
15 |
1.各区县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5分)。 2.建立区县“门前三包”“五长制”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推进计划(5分)。 3.建立评价制度并有效执行(5分)。 |
1.未制定工作方案或制定方案结合自身实际不紧密的不得分;根据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展程度酌情给分。 2.未建立组织机构的不得分;建立组织机构履行职责不好的酌情给分。 3.未建立考评制度的不得分;根据评价标准执行情况酌情给分。 |
|
2 |
街道档案建设 |
10 |
1.建立“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街道档案,以及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档案(3分)。 2.建立“门前三包”“五长制”相关登统计台账(3分)。 3.建立辖区示范道路综合档案(综合档案包括“门前三包”“五长制”建设计划、推进措施、阶段性工作小结等内容)(4分)。 |
1.未建立示范街道档案的不得分;建立分项档案未建立系统档案的可酌情给分。 2.未制定相关登统计台账的不得分;登统计台账不全的酌情给分。 3.未建立本区县“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综合档案的不得分,综合档案内容不全面酌情给分。 |
|
3 |
建设内容 |
36 |
1.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与示范道路临街门店、商家、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指导临街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据管理办法要求履行“三包”职责(12分)。 2.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为示范道路临街门店、商家、企事业单位悬挂责任牌,责任牌制式统一、要素齐全、美观大方,悬挂于醒目位置,要素包含责任牌名称、责任单位或个人、联系电话和星级评定区域(12分)。 3.制作“五长制”责任牌。制作示范道路街长、路长、巷长、楼长责任牌(各区县原有的“五长”责任牌可保留使用),“门前三包”责任牌可作为店长责任牌合并使用(12分)。 |
1.各区县已建设的示范道路内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低于80%的不得分,签订80%-90%的得3-6分,签订90%-100%的得6-12分。 2. 各区县已建设的示范道路内未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的不得分,未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格式的、要素不齐全的酌情给分。 3.未制作“五长制”责任牌的不得分,“五长制”责任牌要素不齐全的酌情给分。 |
|
4 |
推进落实举措 |
15 |
1.加强宣传引导。运用电视、网络、广告牌和自媒体等方式做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宣传(5分)。 2.搞好机制融合。探索运用“门前三包”“五长制”+“马路办公”、“五长制”+“网格化”等方式充分融合“门前三包”责任制和“五长制”机能,实现效能倍增(5分)。 3.强化督导评定。组织机构成员要加强检查督促,做好“门前三包”星级评定和“五长”满意度调查等工作(5分)。 |
1.方案中没有宣传措施的不得分,宣传引导措施落实不全面的酌情给分。 2.“门前三包”责任制和“五长制”融合效果不好的不得分。 3.未开展“门前三包”星级评定和“五长”满意度举措的不得分。 |
|
5 |
强化社会监督 |
12 |
1.畅通“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社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信箱、电话、网站等(6分)。 2.组织机构及时向社会及公众通报问题处置情况并积极整改(6分)。 |
1.未建立监督渠道不得分,建立监督渠道运用效果不好不得分。 2.对该项工作督办件、信访件或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分。 |
|
6 |
创新举措 |
12 |
1.制定本辖区“门前三包”“五长制”相关政策规定,已制定的继续推行实施(4分)。 2.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化手段促进工作开展,创建“门前三包”“五长制”智能APP(4分)。 3.“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街道建设富有特色并取得实效(4分)。 |
1.未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分,原制定相关政策但结合辖区实际不紧酌情给分。 2.未运用智能化手段的不得分。 3.“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街道建设融合效果不好不得分。 |
|
7 |
加减 分项 |
加分项 |
1.建立高位协调机制(2分)。 2.示范道路建设富有成效(3分)。 |
1.建立辖区高位协调机制的加3分。 2.建设任务推进快、效果好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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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1.被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发现弄虚作假的。 3.年度建设任务排名在后三位的。 |
1.建设任务推进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2.发现弄虚作假的视情扣分。 3.年度建设任务排在后三位的分别减3分、2分、1分。 |
附件3
重庆市“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标准
项目 |
子项 |
标准 |
备注 |
门前三包 |
垃圾容器 |
责任区垃圾容器规范摆放,并保持容器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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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营 |
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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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 |
非机动车划线定点停放,摆放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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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坡道 |
禁止各单位商户在人行道站卧石间用混凝土、木材、钢材等材料设立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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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条幅 |
无违规设置的非公益性宣传条幅横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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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店牌 |
设置门面招牌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招牌悬挂标准;门面招牌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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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立面 |
墙面无明显污渍,无墙面刻画宣传,空调室外机悬挂规范;玻璃幕墙要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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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橱窗 |
门店橱窗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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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秩序 |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行道树、绿化带、电线杆、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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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制 |
制定台账 |
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分类制定“五长”工作台账。 |
|
构建网络 |
构建“全域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五长”管理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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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创新 |
建立“门前三包”+“五长制”融合责任制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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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落实市容秩序、广告亮化、市政设施、空间立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秩序、小区楼院、管理执法等工作任务,并建有工作档案。 |
||
机制建设 |
建立联动反应机制和其他社会管理手段联系机制,遇有问题科学及时有效处置。 |
||
智慧管理 |
将智能化、数字化措施充分融入“五长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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