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技创新项目哪些情形会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评审环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一)不符合该年度申报指南及要求的;
(二)国内已有类似医学科技成果,且无重大创新,无必要重复研究的;
(三)项目申报书内容不完整、格式存在重大问题的;
(四)未规范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的;未提供科学性审查批件、伦理审查批件的(依规可免除伦理审查的,应提供伦理豁免证明);未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的;
(五)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未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或生物安全审查批件的;
(六)项目建设方案中显现负责人及单位信息的;
(七)涉及学术不端的;
(八)研究经费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九)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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