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万州
投资万州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学科技创新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日期:2025-11-04 来源: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语音播报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统筹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项目管理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政策原文

  • 相关新闻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