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宜万铁路万州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实施后的评估报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宜万铁路万州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实施后的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宜万铁路万州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万州府公〔2022〕5号)。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要求,对《公告》在合法、可协调、可操作、实效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应否修改和如何修改完善、今后有效实施或者废止的建议。
三、评估标准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铁路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办法><重庆市万州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1〕83号)等文件要求,对《公告》进行实施后评估。
四、评估过程
(一)成立评估工作组。7月18日,区交通局局长组织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后评估工作专题会,研究成立起草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王国胜、万州机场公司副总经理钟华为副组长,铁路民航科科长易琼、法规科科长张春霞、万州机场公司安全质量部部长张军、万州机场公司现场保障部副部长唐传国、重庆超祥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丽屏、万州火车站站长魏旭平为成员。后,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了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达州工务段副段长冯阳、车间安防工长饶东等主要直接相关单位代表参与评估有关工作。
(二)制订评估方案。7月20日,区交通局研究制定了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评估程序与时间安排及经费安排使用等内容。计划7月25日前开展公开征求意见、7月28日前开展评估调研、8月11日前开展汇总分析、8月31日前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司法局评审。
(三)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公告》制定和实施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征求意见、会议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后评估调研工作。7月20日以来,区交通局组织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达州工务段、达州供电段、达州车务段、万州火车站、区护路办、21个涉铁镇街负责人召开了《公告》后评估工作调研座谈会,当面交流座谈听取路地双方对《公告》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拟写征求意见函,书面征求渝东新区,新田镇、百安坝街道、陈家坝街道、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万州经开区建设管理局等实施有关利害关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与达州工务段、陈家坝街道开展现场调研,及时会商处置新田港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
(四)形成评估报告。8月21日以来,我局铁路民航科初步形成《公告》后评估报告初稿,经局评估工作小组审查并报区司法局相关科室审核后,于8月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后评估报告。
五、实施情况
(一)实施基本情况
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以下简称新田港铁路)是列入国家推长办《推动长江干线港口铁水联运设施联通的行动计划》和重庆市四大枢纽港中唯一具备铁路引入前沿码头的铁公水多式联运重点项目,总投资21.29亿元,建设业主为重铁集团,代建业主为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建设指挥部,运营维护单位为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该项目区间线路起于宜万铁路沱口长江大桥南桥头,途经万州区陈家坝、百安坝、新田镇等3个镇街,止于新田港区一期,全长16.235公里,铁路等级Ⅱ级,设新田港站。项目于2020年3月正式进场施工,2022年12月底建成并具备通车条件。
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铁路竣工验收的要件之一,《公告》由项目代建业主向区政府来函提出,区交通局起草,并按程序经区政府审定,于2022年10月27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告》牵头实施单位是区交通局,主要实施单位有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成铁局)达州车务段、工务段、供电段等铁路有关单位及渝东新区管委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万州经开区建管局及陈家坝、百安坝街道办事处和新田镇政府。
按照万州府办发〔2021〕83号文件及万州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应当评估《公告》实施效果。区交通局系《公告》的起草部门和实施牵头部门,因此由区交通局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实施总体评价
1.合法性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普速铁路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12米,其他地区15米。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新田港铁路系普速货运铁路,《公告》明确铁路线路保护区(以下简称安保区)范围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城市市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12米,其他地区15米”。《公告》符合铁路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
2.协调性
为加强实施协调,2022年10月,区交通局报请区政府与成铁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双段长”路地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万州府发〔2022〕24号),区政府与成铁局设立万州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办公室,下设路地合署办公室在区交通局,区级段长由区交通局、有关乡镇(街道)、成铁局有关工务(电)段和供电段分管负责人担任,村社段长由有关村(社区)、铁路车间(班组)负责人担任。同时,区交通局(区铁路办)、区护路办、成铁局有关站段组成路地工作联系专班,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治理、路地合署办公等2个微信工作群,统筹力量,共用资源,联合开展对接、协调、培训、宣传、排查、整治等工作,保障了《公告》实施的可协调性,有力推动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力开展。
3.操作性
为落实《公告》,切实抓好安保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交通局(区铁路办)牵头各实施单位,建立路地联席会、合署办公、联合巡查、隐患销号、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坚持区级段长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不少于1次联合巡查,村社级段长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不少于1次联合巡查,路地具体巡查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工作群,路地合署办公室负责隐患整治协调、督查,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铁路部门录入安全隐患问题库,推送路地“双段长”制办公室,按照路地管理职责权限落实资金、整改销号。同时,报请区政府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镇乡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年度业绩考核。工作制度的完善,确保了《公告》实施的可操作性,推动了铁路线路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4.实效性
《公告》实施以来,我区共召开区级段长联席会议45次、村社级段长联席会议408次,制发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宣传手册、工作手册800份,在铁路沿线行人穿越、焚烧严重地段安装警示牌15块,综合整治各类隐患291件,完成彩钢棚加固约30000平方米,安装铁路并行公路护栏350米,投入铁路安全环境治理资金约137万元,及时整改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如今年8月10日上午9时许,铁路部门巡查发现,新田港铁路五桥河大桥3#、5#墩基础位置有人搭棚休息和煮饭,立即将问题及照片发送工作群;当日上午11时许,陈家坝街道组织相关社区、辖区派出所立即到现场研究处理方案;8月11日下午3时许,陈家坝街道拆除简易棚、消除安全隐患。从发现隐患到隐患销号,责任明确、行动迅速、公开透明、整改及时。新田港铁路自今年2月21日正式投运以来,上半年已到发货物22万吨。《公告》的实施,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充分体现了《公告》的实效性。
5.实施满意度。8月下旬,区交通局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开开展《公告》实施满意度调查;同时,召开路地合署办公会,当面调查实施满意度。共收到调查表58份,其中:认为《公告》实施后成效明显56份,对实施效果满意或基本满意57份,建议继续实施55份。
(三)存在问题
安保区外塑料薄膜、彩钢瓦、石棉瓦、树脂瓦、防尘网、地膜、铁皮等硬飘、轻飘物安装、加固不牢,导致大风将其吹入安保区、导致列车停运的安全隐患仍然较为突出,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告》的宣传和实施力度,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
五、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从总体上看,《公告》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提高了铁路沿线社会公众铁路安全意识,有效降低了各类危及铁路安全事件,实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建议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续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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