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万州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万州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办法》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我区“星创天地”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重庆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8〕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认定标准与流程、运行与管理、绩效评估、附则共6章28条。
1. 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四条。主要包含文件制定依据,技术创新中心性质、建设原则,以及管理模式等内容。
2. 第二章“管理职责”包括第五条至七条。主要明确万州区科技局,区级有关部门和万州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依托单位的职能职责。
3. 第三章“认定标准与流程”包括第八条至九条。主要包含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标准、认定流程。
4.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包括第十条至二十条。主要明确了技术创新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包括: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人员聘用制度、分配激励机制以及产学研协同创新、年度报告、变更申请等机制。
5. 第五章“绩效评估”包括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主要明确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内容、评估结果应用、诚信管理等要求。
6. 第六章“附则”包括第二十六条至二十八条。主要明确了技术创新中心命名方式、文件解释单位、文件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新旧政策差异
序号 |
差异点 |
现政策内容 |
原政策内容 |
1 |
避免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存在差别化待遇。 |
本办法所指“星创天地”是指由独立法人机构建设,坚持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的培育和创新型农业企业孵化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平台。 |
本办法所指“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区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的培育和创新型农业企业孵化提供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 |
2 |
避免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存在差别化待遇。 |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本区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
3 |
优化星创天地认定流程。 |
区科技局对新备案为区级“星创天地”,且正常运行1年以上,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星创天地开展软硬件维修维护、线上服务内容开发、创新创业培训、技术推广示范等。资金使用按照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涉及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
区科技局对新备案为区级“星创天地”,且正常运行1年以上并填报国家科技部火炬统计年报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星创天地”开展软硬件维修维护、线上服务内容开发、创新创业培训、技术推广示范等。资金使用按照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涉及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
4 |
明确星创天地违规处理措施 |
申报及绩效评估过程中,参与各方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违规方式影响申报及评估。发现弄虚作假、违反科研诚信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区科技局对“星创天地”责任主体备案过程中的严重失信行为按照《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依法处理。 |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星创天地?
答:星创天地是指由独立法人机构建设,坚持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的培育和创新型农业企业孵化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平台。
问2:星创天地有哪些功能?
答:主要功能包括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创新、成果示范推广、创业培育孵化、创业和实用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传播创新文化等。
问3: 星创天地的责任主体和职能职责是什么?
答:星创天地实行备案管理。区科技局负责万州区“星创天地”发展指导和宏观管理,开展星创天地的备案、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星创天地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星创天地的运营,并接受监督。
问4:申请认定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是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二是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三是具有相应的产业基础和科技支撑;四是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五是具有较好的支撑保障机制。
问5:对星创天地有什么管理服务?
答:一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鼓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三是深化金融服务;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五是提升智能化水平。
六、专家视角
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晏东表示:《重庆市万州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聚焦区级星创天地的认定、运行、管理全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创新平台政策体系。较之前的政策,文件对星创天地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布局我区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七、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万州区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23-5825204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