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区科技局《重庆市万州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部门解读】区科技局《重庆市万州区科技创新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背景、依据和意义
2016年,区科技局联合区财政局出台《重庆市万州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万州科委发﹝2016﹞7号),其中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进行了规范。2019年,市科技局出台《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号),区科技局及时参照出台了《重庆市万州区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万州科局发〔2019〕11号)。随着科技创新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科研项目管理的新要求,需要就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和修正,加强全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保障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区科技局根据《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结合万州实际,2020年5月,联合区财政局印发《重庆市万州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健全完善我区科技创新资金计划体系,优化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升全区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支持对象和标准、支持方式和流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共7章24条。
1.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至三条。主要明确《办法》对相关文件引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定义及分类,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等内容。
2.第二章“管理职责”包括第四条至七条。该章对万州区科技局、万州区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审计和监察部门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合规使用和有力监管,有效发挥财政的引导性作用。
3.第三章“支持对象和标准”包括第八条至十条。该章规定了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对象的范围、实施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支持标准。
4.第四章“支持方式和流程”包括第十一条至十二条。该章明确了资金支持的方式。同时,规定了资金支持的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审核、审定、公示、拨付等。
5.第五章“资金管理”包括第十三条至十七条。该章规定了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项目调整撤销流程、资金绩效评估和专项资金公示等要求。
6.第六章“责任追究”包括第十八条至二十一条。该章明确了项目实施单位、评审专家、第三方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中产生失信、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违纪违规责任和相应的惩戒措施。
7.第七章“附则”包括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四条。明确了解释单位、科技创新资金辖区管理原则、执行日期和废止文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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