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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区科技局《重庆市万州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日期:2021-09-09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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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区科技局《重庆市万州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重庆市万州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于2020年6月18日正式印发,将科学化、精准化落实到选派、考核、经费发放等多个方面,让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量多、质优、管好、用活,已成为全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一张名片。

(一)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

出台背景: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重视关心并推动、历练总结提升的重大科技创新工作机制,迄今已有20个年头。万州区自2009年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至今,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已选派各类科技特派员800余名,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作用、广大“三农”群体高度认可并获益的工作格局。早先,开展此项工作的依据是《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2017〕40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技创新工作安排的变化,该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科技工作的需要。2019年,重庆市科技局修订了《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同时,2020年市科技局不再以项目名义将特派员工作及经费拨付交予三方管理,所有“三区”人才、市级特派员由区(县)科技局统一管理及经费拨付。因此需要及时结合我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现状修订原管理办法。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19〕146号)

目的意义:“派得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为目标,聚集各类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引导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服务,形成具有良好激励效应和创新创业效果的政策环境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

主要内容:万州区科技特派员选派的范围、选派程序、管理考核及经费发放。

核心举措: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需求征集-双向选择-组织审批-集中派出”的程序选派。对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效和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科技特派员在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的年度工作服务数据、《重庆市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考核表》和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情况。

适用对象:服务万州区的国家“三区”、市级、区级科技特派员。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万州区科技特派员可从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科技人员以及贫困村致富带头中选派自然人科技特派员。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科技型企业等各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可选派为法人科技特派员。

(四)政策执行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

《管理办法》执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局,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联系电话:58224768。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明确了科技特派员每年到实地为帮扶对象提供科技服务不得少于一定频次和时限,鼓励科技特派员利用现代技术开展经常性的远程服务。

明确了市级(含“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发放方式为分两次拨付。科技特派员选派文件下发后半年内由区科技局组织专人对服务对象进行科技特派员工作摸底调查,以服务对象反馈为依据发放前期工作经费;年底工作总结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后期工作经费。

明确经费保障。区科学技术局按规定在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必要的区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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