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和执法重心下沉的要
求,我队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承担辖区内所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体育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擅自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
(二)配合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 承办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指定管辖的跨区案
件。
(四)参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五)承担全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六)接受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承办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文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接受区文化委委托行使涉及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等文化市场的行政处罚。
支队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参公单位,内设一个综合科、三个执法大队。下设有万州区文化市场信息研究中心,为财政拨款的法人事业单位。
二、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3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19.38 万元,比2016年增加59.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2.38 万元,比2016年增加59.22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等政策性原因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47 万元,与2016年一致,没有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等。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7 万元,比2016年减少4.6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 万元,比2016年减少0.1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5 万元,比2016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和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8.84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7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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