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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日期:2023-02-21 来源: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城乡环境卫生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35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0文件要求,我区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万州区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1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环境卫生发展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区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优化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强化环境卫生保障能力,推进环境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全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善。城区清扫保洁全面市场化,清扫保洁面积1244万平方米,洒水降尘面积506万平方米,机械化作业面积420万平方米,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8%。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水域清漂保洁管理责任体系和日常作业机制。建成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码头,新增机械化清漂船、中转船共5艘,机械化清漂和水域垃圾转运能力全面提升,持续保持三峡库区万州段江清岸洁,获得三峡水库漂浮物清理“先进集体”称号。

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全区城市建成区内70%以上的街道和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以上,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9%。我区作为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建成区级示范村352个,其中市级示范村230个。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突破。按照“户收集、村集中、镇乡运输、区运输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优化城乡垃圾站点布局和收运路线,建成太龙镇、李河镇、龙沙镇、白羊镇、余家镇、熊家镇、龙驹镇等7个片区垃圾中转站,建立了覆盖全区52个镇乡街道、413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85月通过市级验收,11月通过国家验收。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市级验收。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区运行生活垃圾站54座,压缩中转站3座。对手扒岩老垃圾场实施封场,完成长岭垃圾填埋场扩容及渗滤液处理场建设,建成处理能力800/日的新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由卫生填埋向焚烧处理转变,建成处理能力150/日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城区餐厨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厕所革命”持续深入。将公厕新增改造和提档升级工作纳入民生实事。五年来,新建南门口、音乐广场、心连心广场等25座公厕,改建移民广场健身长廊、白岩路桔园、明镜滩等26座公厕。截至2020年,全区公厕共计377座,其中环卫直管公厕98座,乡镇(街道)管理公厕86座,社会公厕193座。广泛开展关爱环卫工人工作,配建劳动者港湾(爱心驿站)94座,环境卫生作业工具间150座。

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不断增强。进一步完善我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实现工地出入口可视化监管,强化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审批,逐步推广新型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环卫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制定《重庆市万州区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万州区水域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方案》等行业标准,环卫管理逐步规范化、标准化。初步建立智慧环境卫生管理试点应用,拓展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管理等方面应用场景,实现对环卫作业的动态监管。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率达100%,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以来,我城乡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存在短板,污染管控压力较大;管理机制尚未健全,长效管理措施不足;“智慧环卫”应用不深,体系框架不够完善;环境卫生专业人才较为紧缺,应急保障能力亟需加强。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发展机遇。“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多方面有利条件。党中央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重庆作为全国首批启动实施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环境卫生事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明确了具体方式和实施途径。推动“万达开”“万开云”区域协同发展和我区“一区一枢纽两中心”建设,为我区环境卫生事业拓展了内外发展空间。

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指明了发展方向。资源环境的约束不断趋紧,优化垃圾处理方式和碳净减排工艺技术,将成为环境卫生行业助推“碳减排”的重要路径。政策法规的指导逐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我区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均指明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发展模式。大力推广智慧环境卫生管理平台应用,深化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拓展了环境卫生管理智慧化的空间。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实现“双碳”目标,持续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城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当中,坚持以党的建设全面引领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利益作为城乡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新时代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城乡环境卫生事业新发展格局,推动城乡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提高环境卫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快建设高标准环境卫生市场体系,培育壮大环境卫生产业。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创新在环境卫生事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城乡环境卫生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法流程、技术工艺、手段工具创新,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全区基本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全面推进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实施公厕“提质增量”,进一步实现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智慧化,建成与“两地”“两高”,“一区一枢纽两中心”目标相匹配的城乡环境卫生发展体系,基本实现全区城乡环境卫生事业现代化。

展望至2035年,建成高水平现代化环境卫生设施体系和管理体系,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环境卫生事业实现特色化、科学化、智能化发展,达到全领先水平,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专栏 1 万州区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主 要 指 标

2020年 现状指标

2025

目标

指标

属性





生活 垃圾

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70%

100%

预期性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占比

80%

100%

约束性

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15%

40%

预期性

生活垃圾一次转运能力(/)

950

1400

预期性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能力(/)

430

1000

预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约束性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950

1250

预期性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65%

75%

预期性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84%

85%

预期性


建筑

垃圾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能力(万吨/)

200

450

预期性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率(城市建成区)

/

60%

预期性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市建成区)

/

45%

预期性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城市建成区)

/

60%

预期性

公厕

建设

环卫直管公厕()

98

141

预期性

乡镇(街道)管理公厕()

86

96

预期性

升级改造环卫直管及乡镇(街道)管理公厕()

/

25

预期性

清扫

保洁

主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

90%

95%

期性

城镇建成区水面垃圾清捞率

/

100%

约束性

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率(城市建成区)

88%

90%

期性

四、主要任务

(一)着眼精细化服务,“绣”出高质量环境。

1.提高清扫保洁质量

推广环境卫生机械化作业,提高清扫保洁效率。强化科技应用,加强环境卫生机械化专业设备投用,在人行道、广场等区域探索应用智能扫地机器人,逐步提升新能源环境卫生车辆占比。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制定不同道路不同区域保洁作业标准和监管制度,规范清扫保洁作业行为,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效率。

完善清扫保洁监管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智慧环境卫生管理平台实时监管、定期巡查、年度考核三级监管制度。健全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机制,线上线下协同,实现人、事、物等资源共享,增强重要节庆活动、洪涝清淤、突发事件等应急保障能力。

推进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提高环境卫生行政效能。强化区域属地管理,推动清扫保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推进环境卫生作业一体化,注重合理分区、连片治理,统一财权、事权,实现“管干分离”。

2.加强水域垃圾治理

加强水域清漂治理。抓好源头治理,完善水域清漂工作长效机制,抓好《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常态化巡河制度,强力推进汛期清漂保洁工作。做好三峡库区消落区和滨水区域垃圾日常清理,进一步提高水域垃圾机械化清漂率。统筹布局水域清漂治理设施,完善清漂设施设备,预留船舶生活垃圾转运规模。城区结合环卫作业码头配套建成完善的水域垃圾上岸转运设施;配备相适应的水域清漂船舶等设施设备,选定就近生活垃圾转运站为水域垃圾上岸点,满足常态化水域清漂工作开展和上岸转运需求。积极探索水域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提高水域垃圾资源化利用价值。加快推进毗邻区县水域清漂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动汛情、漂情预警信息共享,加大洪汛期漂浮物巡查力度,开展应急联动,深化万州、石柱、忠县、云阳四地水环境共建共保。

3.加强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培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人才信息库,重视人才队伍储备。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培训,培养或引进高水平环境卫生专业人才,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定期开展一线从业人员机械化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关爱环卫工人。积极落实《重庆市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鼓励发放“环卫工人节”福利,切实保障环卫工人权益。弘扬环卫工人奉献精神,尊重环卫工人劳动价值,持续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关爱和支持环卫工人的良好风尚。

(二)着眼资源化利用,健全收运处理体系。

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多措并举推动源头减量,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绿色办公”。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践行“光盘行动”。推动住宿、餐饮等行业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积极回收利用邮件快递包装物。推广信息化应用,实施无纸化办公。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分类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学校等力量,充分应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参与率和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鼓励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化投放管理,引导提升低值可回收物单独投放比例;全面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2.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

健全分类收集设施,实现设施全覆盖。标准配建、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厢房、站点等设施设备,确保收集能力与服务范围产生量相适应,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覆盖。

设立固定回收点或专门容器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专业单位定期或预约收运,形成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网络加强风险管控,统一收运后的有害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补足转运设施能力,升级分类转运功能。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与能力需求,统筹规划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点,配足分类运输车辆。升级改造老旧转运站完善环境污染防控设施,补齐分类转运功能短板。新建转运站综合考虑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分类转运需求,并预留应急规模。

3.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推进以资源化利用和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应急保障、其他处理方式并存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提升现有焚烧处理技术水平,完善污染物处理配套设施,逐步提高焚烧处理设施的环保水平。

规范管理垃圾填埋场,强化应急保障。按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摸清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我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转为应急保障设施备用识别既有填埋场的环境污染控制因素,实施填埋设施升级改造,做好雨污分流、填埋气收集导排与利用、恶臭控制等,加强运行监管力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以餐厨垃圾及家庭厨余垃圾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合理的处理技术路线。加快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

4.逐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积极拓宽大件垃圾收运渠道,提高收运率。合理布局大件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规范大件垃圾收运处理流程。逐步完善大件垃圾拆分处理设施,加强全过程监管,有效掌握大件垃圾流量、去向,做到“有账可查、源头可溯、去向可控”。结合大中型转运站提升大件垃圾收运能力。

5.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制定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点、站、场及车辆标准,加快可回收物回收设施建设,构建村(社区)可回收物回收站点、镇街中转站、区县分拣加工中心、区域回收加工利用基地(物资集散基地)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组成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形成多元化、便利化、平台化、安全化的回收利用网络,实现我可回收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全覆盖。

6.完善二次污染处理体系

渗滤液处置。加快补齐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能力短板,持续提高渗滤液达标处理水平。完善渗滤液及废水处理设施自动监控设备和流量监控系统,推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联网,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填埋气处置。逐步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安全处理填埋气体。

飞灰处置。完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并积极探索飞灰融熔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理等其他资源化利用技术。

炉渣处置。积极探索炉渣资源化利用,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就地或就近建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减少焚烧炉渣进入填埋设施。

沼渣处置。积极建设厨余垃圾沼渣资源化利用设施可将沼渣预处理后焚烧处理。

(三)着眼减量化处置,强化建筑垃圾利用。

1.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强化源头减量。以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为重点,优化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加强施工工地源头管理,推动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收运和综合利用,按照就地平衡、就近平衡、辖区平衡原则推进建筑渣土源头减量和平衡消化,无法平衡的就近进入消纳场进行安全处置。

精细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处置”原则,加强施工工地源头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度和污染防治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处置主体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存放、扬尘控制、规范覆盖和平衡处置等工作,并完善台账管理,实现管理责任可追溯。

2.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优化建筑垃圾处理模式,强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强化资源化利用。制定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就地处置和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外运;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采用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的处理模式;装修垃圾采用集中分选、资源回收利用、无害化填埋的处理模式;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景观园林等工程领域,有序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

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有序推进装修垃圾分选场和装修垃圾填埋场建设,逐步实现装修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

3.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

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联动,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运、利用及处置行为,保障处置安全。逐步推进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准确掌握建筑垃圾排放企业、消纳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司机等基础信息以及全建筑垃圾治理全过程信息。

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申办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加强运输单位资质管理,严格依法办理“两证”,引导行业合法有序规范经营。推广新型智能渣土车,全面推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从产生、运输到处置环节“两点一线”的联单管理,推广电子联单,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督促渣土填埋场健全管理台账,组织开展现有建筑垃圾填埋场排查治理,提高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防治能力,严控环境污染。

(四)着眼人性化服务,完善环卫服务设施。

1.推进公厕增量提质

按照看得见、进得去、蹲得下的建设原则,加大公厕建设力度,加快完善公厕导向系统,不断提高公厕管理水平。按照现行标准合理布局、配建公厕,推广使用装配式公厕建设技术,加强公厕落地性,确保新城新区不欠账、老城老区补短板。深化“有文化、有颜值、有内涵”的建设理念,加快公厕提档升级,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加强公厕人性化设计,合理配置男女公厕比例,提高公厕服务质量,满足市民日益提高的个性化、多元化、智慧化公厕服务需要。加强应急移动公厕建设,在大型广场、减灾避险等场所预留应急公厕供水、排污管道接口。鼓励安装化粪池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加强公厕和化粪池排放气体监测。

2.规范化粪池清掏服务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开展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粪便收运处理责任主体和具体实施单位,落实化粪池清掏工作管理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定期对粪便收运处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规范行业行为。全面排查化粪池,摸清底数,建档造册,定期组织化粪池清掏工作,杜绝粪便长期淤积造成管道阻塞或粪便漫溢现象发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厕化粪池每年清掏2次以上;居民住宅区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以上;其他公厕化粪池根据需要每年清掏24次。

加强运输监管。粪便清掏收运工作以特许经营等形式承包给具有资质的环卫企业,严禁未经许可的个体户进入城市建成区清掏运输粪便。加大查处监督力度,确保粪便清运有序。

完善处置体系。逐步完善粪便收运处理体系,城区粪便密闭收运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

加快补齐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短板,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根据环境卫生设施相关规范及建设标准,合理有序推进环境卫生基地、环境卫生清扫与保洁工人作息场所、入城洗车场、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管理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鼓励环境卫生设施合并设置,节约用地,减少环境污染。

(五)着眼智能化管理,提高智慧管理水平。

1.完善智慧环境卫生体系构架

建立市、区县两级统一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按照“业务流程统一,作业要求统一,考核标准统一”的原则,推进环境卫生管理智慧化系统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基础数据采集统计,建设数据统计分析支撑系统。以办公自动化网络为主体,与现有信息化子系统相关联综合运用全球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4G5G及大数据挖掘等手段处理分析、管理应用数据。充分利用数据共享支撑能力,将环境卫生各要素融合在一个信息系统上,打通数据壁垒,加强各层级联系,梳理管理流程,创新监管手段。采用“网格化管理、监管分离”模式,实现全业务、全过程监管。建立外包服务企业履约监管系统开展服务企业的履约评价,强化市场化管理手段。

实现指挥调度精准及时响应。建立全市市容环卫人、车、设施等资源统一的平台,综合进行指挥调度,简化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市民投诉问题处理流程,减少反馈层级,实现快速调度处置和应急响应。

2.推进智慧环境卫生系统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环境卫生系统建设,提升管理应用水平,实现市、区县实时无延迟交流和数据共享,智慧环境卫生系统联网互通,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和数据支撑。

(六)着眼区域化协同,实现环卫协调发展。

1.推动区县环境卫生协同发展

加强区县之间在环境卫生领域的合作,持续深化环境卫生服务标准对接互认、设施联建共享、产业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互联、风险协同治理,推进环境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

在环境卫生设施上,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推动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多环节交流合作,探索环境卫生设施联建共享模式,提升区域环境卫生设施整体水平。

在环境卫生产业上,引导清扫保洁服务产业、环境卫生设备制造产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产业优势互补,推动我龙头企业向毗邻地区延伸业务,促进区县环境卫生产业协同发展。

在信息应用上,推动智慧管理手段,建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水域垃圾大数据平台,开展信息交流活动,实现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信息共享。

在风险治理上,开展城市运行风险共治,加强对重特大环境卫生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推动应急资源共享,加快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升灾害预警时效性,快速实现跨区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支援。

2.统筹协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营造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科学规划区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收运处理设施布局,鼓励终端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强化垃圾运输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防止垃圾运输途中出现丢弃、遗撒和随意倾倒问题。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增强村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激发农村垃圾治理的内生动力。

完善保洁机制,推进市场化进程。建立农村保洁队伍,明确保洁职责,建立日常管护机制,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探索实施市场化运营模式,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率。

(七)着眼精准化监管,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强化依法依规监管。对标国内外环境卫生发展高水平城市,构建适应超大城市治理的法规标准体系。完善重点领域的标准规范,制定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和网格清单,逐步实现环境卫生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使环境卫生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管理标准。加强标准规范的更新和修订,注重行业之间标准规范的有机衔接。

加强相关规划衔接,精准落实用地保障。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应加强与国家《“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等各层级相关规划衔接,科学制定目标指标,落实项目用地保障,指导设施建设,增强规划协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项目空间保障应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总体用地布局。

全面加强精准监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设施运行安全、环境卫生作业安全、环境卫生队伍管理安全稳定等工作。以清扫保洁、水域清漂、垃圾分类处理、化粪池监控等为重点,定期排查环境卫生相关安全隐患,规范安全标志设置,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环境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环境卫生行业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环境卫生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做好媒体曝光、市政舆情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各种渠道接收的舆情、信息、投诉和咨询办理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市容环境卫生相关问题。

(八)着眼现代化建设,促进环卫产业发展。

加强科研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投入,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机构开展环境卫生关键技术研发攻关。鼓励校企合作,共同推进固废处置领域科研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助推固废处置技术创新和技术装备研发。

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按照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扶持和开放引资相结合的原则,依托重大工程,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充分利用我区国有企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带动作用,培育产业集群,提高环境卫生产业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净化处理后的焚烧烟气、恶臭气体和粉尘,在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下,排放浓度可达标,环境影响可接受。

水环境影响分析。排放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环境卫生设施清洗废水等。排放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水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固体废物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飞灰、炉渣、重金属等,通过水体、土壤和大气进入环境。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取决于释放过程中污染物的转移量及其浓度,若处置得当,可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各类水工构筑物做好防渗措施,加强渗漏检测,污水污染土壤的概率较小。废气经处理达标排放,其中重金属、二噁英类的沉降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综合考虑,规划项目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源主要为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严格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可减少噪声污染。

人群健康影响分析。规划项目对土壤、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环境的污染较小,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小。在实施和经营过程中,存在引发职业病和流行病的风险,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可避免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资源能源承载分析。规划项目采用垃圾作为原料,通过无害化处理后实现资源再利用,水、气等资源消耗较少,资源能源可以承载。

(二)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规划项目的立项、建设和运营管控,强化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的污染治理、环境监督及风险防范。从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社会风险化解措施等方面提出环境影响预防措施;从污染控制设施建设、设备选型和处理工艺角度提出环境影响控制及减缓措施;从加强监督和管理角度提出环境风险管控和碳减排对策。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环保论证公众参与机制,落实生态环境相关要求。

选址要求。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建设环境卫生处理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卫生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满足所在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鼓励采用产业园区和跨区域 选址建设模式,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建设应考虑地质结构、地理水文、运距、风向等因素,并控制卫生及安全防护距离等,预留改建或扩建用地。

大气环境。通过控制焚烧烟气温度、停留时间、燃烧空气的充分混合等措施从源头有效防治二噁英的产生。采取烟气脱硝、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等综合处理措施处理烟气,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对各工艺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负压收集、焚烧分解、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化学除臭、除臭剂喷洒等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水环境。渗滤液与其他废水集中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冲洗及冷却系统补水等环节,尽可能不外排或少外排。在设施区域内,根据设施设备布置特点,实行分区防渗,以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加强对规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按照清洁生产、源头减量、循环再利用的原则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土壤环境。做好各类水工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强化管理,防止管道、车辆、机械设备等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加强渗漏检测,降低污水污染土壤的概率。

声环境。选用低噪、低振型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作;合理规划垃圾运输线路,合理布局收集转运设施位置,最大程度减少噪声污染。

人群健康。规划项目应合理选址,采取先进工艺和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及人群健康造成的影响。

环境风险。规划项目实施时,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加强环境在线监管能力建设,实现重大环境卫生设施在线监管全覆盖。加强应对突发污染事故能力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增强全面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适度消费的生活方式。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涵,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宣传实效。鼓励社会公众踊跃参与环境卫生共建共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与镇乡、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党政统筹、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鼓励企业、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稳步推进环境卫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保障,完善法规

完善环境卫生行业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针对性、精准性、协调性形成更有竞争力的环境卫生政策法规体系。整合环境卫生领域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围绕规划主要任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正确导向与合理预期。健全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和优化机制,不断优化政策支持内容、范围和方式提高政策供给的有效性。

(四)健全机制,强化效能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提高环境卫生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强化监管巡查机制,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奖惩机制提升环境卫生工作实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分吸收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规范资金统筹管理,加大环境卫生重点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


重点工程与投资估算

投资在1000万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共计5个项目。其中,生活垃圾分类转运项目2个、厨余垃圾处理项目1个、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个、其他重点工程项目1个。

规划项目总投资约88172元。按照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创新建立“项目池”“资金池”“资源要素池”统筹平衡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类别

总投资(万元)

所占比例

1

天高路垃圾压缩转运站扩建、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

9732

11.04%

2

万州区家庭厨余垃圾处置项目

12570

14.26%

3

万州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60770

68.92%

4

长岭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场改扩建及浓缩液全量化处置项目

2100

2.38%

5

万州区镇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建设

3000

3.40%

总 计

8817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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