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街道办事处简介
天城街道位于万州区北部,是万州区城市规划江湾组团的重要部分,高铁组团的核心区。东接熊家镇,西连沙河街道,南接周家坝街道,北邻铁峰乡及开州区长沙镇,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境内,海拔200~1200米。全街道幅员面积78.13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及9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4.2万人,常住人口5万人。202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7亿元,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75.11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万元。
区位优势明显。地处万州城郊,属城市开拓区,距万州高铁北站1公里、万州火车站16公里、万州机场20公里。郑万高铁、沪蓉高速、渝宜高速、万开快速通道、103省道、202省道穿境而过,境内有沪蓉高速公路天城出入口和已建成运行的渝万城际铁路客运专线终点站--万州高铁北站。在建的渝西高铁、新渝万高铁、成达万高铁将交汇于此。
历史底蕴深厚。天城街道历史悠久,现有文物19处,其中区级文物点5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4处。湖北学政翰林编修赵尚辅墓、国学大师章炳麟亲题“省四师”校训碑、解元书法家刘家谟提石“中流砥柱”“明镜在茨”、“永盛四窖”等古迹保存完好。
公服设施完善。开通城市公交6条线路,村(社区)道路通达率达100%、硬化率100%。上市银行营业网点5个,光纤入户率90%以上,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辖区高校2所,三峡小学、三峡初中发展蒸蒸日上。三峡公共卫生应急医院、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投入使用,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三峡国际健康城(医学中心)正如火如荼建设中。
经济发展强劲。现有企业840家,其中诗仙太白、伴神酿造、华邦燃气、中通快递、三峡水泥等一大批规上、限上或重点企业运营良好。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3.54亿元。早、晚熟桃,贵妃枇杷,塔罗科血橙,反季草莓等特色小水果初具规模,影响逐年扩大。
城市开发迅猛。塘坊大道、龙溪大道、高铁大道、浦里快速、高速公路天城收费站扩建等项目先后建成投运。北山隧道至高铁连接道成功建成通车、重庆幼专项目顺利建成投用、中通快递物流园建成运营、航空护林站建成投用、渝巴路东二段竣工通车。大三峡旅游集散中心、三峡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良好。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塘坊街208号
联系电话:023-58412155
政府网站:http://www.wz.gov.cn/bmjz_89642/jz/ydkfqtcz_95117/
按照党中央关于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五大能力的要求,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强化乡镇(街道)核心职能,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党的建设板块。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经济发展板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水利、林业、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乡村道路建设管理、财政、审计、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 强化产业引导,促进经济发展, 改善人居环境。
(三)民生服务板块。主要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四)平安法治板块。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消防救援、行政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负责街道“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平台日常管理,承担基层治理统筹协调、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决策支持、事件流转、考核监督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内部管理、内外联络、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值班、重要会务、公务接待、公共节能、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务性职责。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
统筹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监督和服务,党内荣誉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人才服务、引进和培养等工作。负责基层宣传、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网络安全、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工作。指导辖区内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街道人大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筹负责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水利、林业、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乡村道路建设管理、财政、审计、统计等领域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行为的处理。负责财政收支、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村(社区)及其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完成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协助部门做好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关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
统筹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领域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民主评议,组织实施和指导换届选举,承办村(居)民小组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 受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备案,处理违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行为;负责落实相关慈善工作,做好殡葬管理、地名管理有关工作。监督和指导村(社区)档案工作。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做好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给予批评教育。承办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核准,对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未依照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做好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幼儿园管理有关工作。审核办理生育登记,负责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有关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统筹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信访稳定、人民武装、行政执法等领域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征兵、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牵头组织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见义勇为人员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民间纠纷调解、刑满释放人员救济安置帮教,做好社区矫正有关工作。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按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自然灾害救助、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消防规划,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安全检查。负责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工作,做好公平竞争环境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查处传销行为有关工作。排查整治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在乡道、村道入口处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制止和纠正乡道、村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督察整改;负责乡镇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对签单发航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负责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调查处理自用船舶交通事故。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化解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统筹负责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承担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定期核查,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初审,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初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给付,核对申请家庭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助学保障提出初审意见;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民调解员因工致伤致残医疗和生活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有关事务。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承办国企部分困难双解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初审,申请国企困难下岗分流人员社保缴费补贴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和待遇申领、注销登记,领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和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社会保障卡日常业务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审,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初审,就业援助对象确认,低保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承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承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初审、光荣牌悬挂和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赋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对《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对违反《重庆市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林区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损坏防护标志和护林碑牌的处罚;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对涉及在村道违反《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对造成村道、村道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予以强制扣留车辆、工具及按规定拍卖;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强制拆除、砍伐或清除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按照市政府赋权,依法行使动物防疫、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森林防火、林地保护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停车场管理、乡道公路管理养护、殡葬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管、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监督、天然气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八)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承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消毒等工作,组织清理无主动物尸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有关工作;负责植物有害生物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疫情除治等工作;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调查统计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猪屠宰监管、渔业资源保护有关工作,处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制止、上报生猪屠宰、渔业捕捞违法行为。负责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具体工作,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防汛抗洪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转移受洪水威胁群众并妥善安排,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实施强制转移。负责消落区日常管护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制定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承担水土保持日常工作,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利用相关工作;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清理整治河流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村(社区)级河长履行职责。承办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做好森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湿地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做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及损害纠纷调解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九)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科学理论学习实践、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体育生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等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负责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乡风文明指导、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负责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协调。负责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教育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做好文物保护监管、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旅游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承办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初审。
(十)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本辖区耕地保护、闲散地和废弃地整治改造、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做好测量标志保护、矿产资源监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和重点防范期的巡查,强行组织地质灾害避灾疏散。承办本辖区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审核批准,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初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初审,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和竣工现场验核。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对在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及按规定拆除。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办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初审;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承办划定物业管理区域、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指导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业主委员会备案、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接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使用前的物业档案、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物业设施设备组织代修等工作。负责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镇建筑作出强制治理决定。按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庄房屋、公共设施和村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工作。承办《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活动涉及乡道、村道的路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