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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4-00059
[ 发文字号 ] 万州村镇办〔2024〕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28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重庆市万州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4-03 来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万州村镇办〔2024〕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413号)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纳入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

(二)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三)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四)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二、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详见附件12)。

(二)申报。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三)初核。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核,并填写《初核意见书》(详见附件4)。

三、请各镇乡街道于2024415日(星期一)前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初核意见书》加盖公章后报区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黎琼,联系电话:023-58520386)。

我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完成项目复核后,将优先选取满足申请条件的、建设装配式农房户数较多的项目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1.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农户/个人)

2.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企业)

3.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

4.初核意见书

         万州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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