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市外生活的参保人怎么享受“两病”和门诊特病(含慢病)待遇?

长期市外生活的参保人应在我市取得“两病”资格或门诊特病(含慢病)资格后及时办理长期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电话:023-58571233)并选择定点治疗医院。在市外异地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直接进行联网结算。在市外异地非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费用后携相关资料到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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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市外生活的参保人怎么享受“两病”和门诊特病(含慢病)待遇?
长期市外生活的参保人应在我市取得“两病”资格或门诊特病(含慢病)资格后及时办理长期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电话:023-58571233)并选择定点治疗医院。在市外异地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直接进行联网结算。在市外异地非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费用后携相关资料到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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