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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特病待遇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是多少?有哪些结算方式?

日期:2025-02-12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语音播报

答:职工医保门诊特病报销政策如下:

门诊特病报销政策

单位:元

分类

病种

医院结算等级

起付标准

支付限额(住院和特病合并计算支付限额

报销比例

特殊疾病

除下面几种有其他规定特殊疾病以外的其他特殊疾病

一级

200

47000

8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二级

44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三级

880

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一级

200

≤37000

9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二级

44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37000

100%

三级

880

重度前列腺增生

起付标准同上

门诊该病种限额1000/·

80%

阿尔茨海默病

起付标准同上

门诊该病种限额6000/·

80%

备注

大额医保报销比例100%支付限额50万元

特病门诊单病种结算且药品不受医保目录限制的病种

病种名称

支付限额(年度内住院和特病合并计算)

起付标准(门槛费)

报销比例

备注

胃肠间质瘤、慢性髓性白血病

60000/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                 

退休职工:在各级医院均按95%报销费用

1. 可以选择普通特病结算方式,也可以选择特病门诊单病种结算方式。

2.单病种限额结算方式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变更在前一年底申报,第二年1月开始执行。

3.当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实际月数计算。

非小细胞肺癌

40000/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6000/

必须执行单病种限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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