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医保政策问答 > 待遇享受 > 医疗救助

目前我区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日期:2023-07-06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语音播报

    区民政局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含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优抚60岁以上老兵;区残联认定的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