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医保政策问答 > 待遇享受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

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日期:2025-07-14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语音播报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大学生在校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从202511日起,大学生到校医院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费用,医保报销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与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持一致。校外医疗机构与校医院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合并计算,每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普通门诊费用在校医院不重复报销。大学生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由高校根据参保大学生人数、普通门诊就医以及基金控制额度使用情况等,商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年度大学生一档个人缴费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