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9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六楼)
联系电话:023-58115851
政府网站: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ylbzj/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重庆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标准。
(二)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上级部署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按上级部署建设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管科。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