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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1-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13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5、承担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按照相对统一、要素管理、有利工作的原则,设置办公室、宣教法规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放射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等七个内设机构。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包括: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和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非独立核算机构),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63人,2020年年末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9人。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60人,2020年年末实有事业人员47人。

)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按照相对统一、要素管理、有利工作的原则,设立办公室、宣教法规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放射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等七个内设机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独立核算机构,与局机关统一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独立核算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125.93万元,支出总计4125.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9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12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3万元,上升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4.88万元,占93.4%;其他收入271.04万元,占6.6%。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12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5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44.95万元,占69%;项目支出1280.98万元,占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和结余被财政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4.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6.86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79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2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年初有预算磨刀溪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经费1000万未支付,年末未决算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7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2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年初有预算磨刀溪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经费1000万未支付,年末未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减少15.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和结余被财政收回。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2.0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年初未预算,实际有科学技术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9.51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76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9.29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

3)节能环保支出3229.58万元,占8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5.08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年初有预算磨刀溪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经费1000万未支付,年末未决算

4)住房保障支出114.44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1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2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77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去年我单位购置2台公务用车,支出35.96万元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支出较上年减少18.41万元。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1.4万元。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持平。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到国外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节约开支,今年不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去年购置2台公务用车支出35.96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1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国家级、市级等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0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经费增加。下属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无会议费,今年有会议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单位组织培训的次数减少。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3%。主要用于采购环境监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项目自评10项,涉及资金621.8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我局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总得分为93分。

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投  入(5分)

预算配置(5分)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

3

3


“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过  程(25分)

预算执行(10分)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2

0

年中有追加专项资金,年末有资金被收回。

支付进度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支付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指标或资金收回

无指标或资金被收回的,3分;有指标或资金被收回的,不得分。(净结余被收回得2分)

3

0

因为项目发生变更,资金用途改变,指标、资金有结余。

“三公经费”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2


预算管理(10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0.5分;

1.5

1.5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5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

2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2.5

2.5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政府采购
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2分;

2

0

所有采购项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卡
刷卡率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2分。

2

2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资产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2

2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

①资产保存完整;

2

2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
利用率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

1


产  出(分)

职责履行
(分)

长江干流万州段水质

保持总体II类,7分;未达到II类,0分。

7

7


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

优良天数≥250天,6分;〈250天,0分。

6

6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达标率≥90%,6分,〈90%,0分。

6

6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90%,6分,〈90%,0分。

6

6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90%,6分,〈90%,0分。

6

6


淘汰燃煤锅炉

台数≥4,6分,〈5,0分。

6

6


整治餐饮油烟

个数≥100家,6分,<100家,0分。

6

6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60分贝,6分,>60分贝,0分。

6

6


环保罚款

≥40万元,6分,<40万元,0分。

6

6


效  果(分)

履职效益(分)

媒体宣传生态环保

≥10次,5分,<10次,0分。

5

5


全区土壤质量

总体保持稳定,5分,出现重大土壤污染事件,0分。

5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95%(含)以上计5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5


总 分

100




93


建设项目审批评估评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35.45万元,完成预算的44%。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112件。发现的问题是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评审进度,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020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审批评估评审费

项目编码


自评总分
(分)

93

主管部门


财政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贾在军

联系电话

5821370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80

80

35.45

44



其中: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100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100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112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


100

100

112





项目业主满意度

%


90

90

100





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

(十九)环保专项补助:专项用于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测、环保能力建设等。

(二十)污染防治支出: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水体支出: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支出。

(二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购置执法装备、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48847

  

      附件:附件1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决算公开套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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