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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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区级农业农村有关规章草案。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执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品牌建设。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开展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重庆市和区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4.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龙亚琳。
办公室。主任:邓晶。
研究室。主任:张婷婷。
法规与安全信访科。科长:刘朝军。
产业规划科。科长:陈小琼。
项目管理科。科长:王世春。
财务科。科长:钟文佳。
种植业科。科长:黄书涵。
养殖与环境保护科。科长:林君。
市场与农产品加工科。科长:范媛。
乡村建设科。科长:向真阳。
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王秀梅。
帮扶考核科。科长:罗海飞。
区域协作科。科长:郝亚佼。
科教信息科。科长:张科立。
农田建设与监管科。科长:林静。
审计监督科。科长:邵文。
人事科。科长: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