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162B/2022-00042
[ 发文字号 ]
万州发改价〔2021〕2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城乡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城乡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万州发改价〔2021〕27号
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城乡自来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供水事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区城乡自来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水价
(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每年260立方米及以下)价格调整为2.9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第二阶梯(每户每年261—360立方米(含))价格调整为3.67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第三阶梯(每户每年361立方米及以上)价格调整为5.35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3.85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部队等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调整为2.95元/立方米。
(三)特种用水价格:洗车用水价格调整为5.70元/立方米,洗浴(含浴足)用水价格调整为9.35元/立方米。
二、相关政策
(一)合表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水价为2.95元/立方米。
(二)人口较多的居民家庭,人数超过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各阶梯基础水量增加60立方米,用户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居住证),每年到供水企业营业厅办理水量核增手续。
(三)污水处理费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的用水量执行。
四、有关要求
自来水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你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水价调整顺利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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