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宣传部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2〕125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就2023年春节期间氛围营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少而精、节而简、和而美”整体要求,积极改进氛围营造呈现方式,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注重务实节俭、不搞铺张浪费,切实营造喜庆祥和、俭朴热烈、文明向上节日氛围。
二、工作时限
2023年1月6日(腊月十五)前完成布设,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统一安排拆除。
三、任务分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管理范围内春节氛围营造工作;万州经开区、渝东新区负责辖区企业、本系统管理单位春节氛围营造工作;三峡平湖公司、三峡资本集团、三峡交旅(文创)集团、三峡传媒集团、长江水务集团、万州燃气公司、重庆建工集团、重庆建环集团、重庆万商集团负责指定区域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把春节氛围营造工作作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具体措施,确保在2023年1月6日前全面完成春节氛围营造设置工作。
(二)协同配合。本次春节氛围营造以行道树和灯杆悬挂红灯笼为主,在部分重要点位设置景观造型。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加强对城区各单位氛围营造实施方案的审核把关,协调解决好场地、电力、设施维护维修等事项,为氛围营造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
(三)规范设置。承担指定区域景观造型和迎春灯饰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设计方案进行设置,其中迎春灯饰应按照行道树或灯杆间隔1棵(根)的方式进行布置。在未指定区域自行布设景观造型和迎春灯饰的,有关单位须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设计图和实景效果图等样稿报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对未经审核设置的一律拆除。
(四)确保安全。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按照规范安全施工并设立警示标志标识;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和常态维护,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和负面舆情,确保安全有序。
区委宣传部联系人:万人旭,联系电话:58815973
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郎秀军,联系电话:58379596
附件:2023年春节期间氛围营造任务分解表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春节期间氛围营造任务分解表
发布地点及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区域插挂国旗,装点灯笼、彩灯,张贴春联等。 |
2023年1月6日前 |
相关部门和单位 |
旅游景点、商贸企业、宾馆酒店等区域张贴窗花、装饰吉祥饰品、迎春灯饰等。 |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 |
农村场镇、农民新村等区域插挂国旗,布设迎春灯饰、花卉绿植、灯笼等。 |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 | |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行道树或灯杆上布置迎春灯饰、灯笼等。 | 万州经开区办公室,渝东新区,各街道办事处 | |
区政府广场、高铁北站广场、万达1号门、港口、音乐广场、心连心转盘布置节点新春祝语广告。 | 区城市管理局 | |
南滨大道(樱花渡公园至市民广场)沿线灯杆悬挂灯笼,江南大道(南山隧道至江城一品)沿线行道树悬挂灯笼。 | 三峡平湖公司 | |
南滨大道(联合坝立交至牌楼长江大桥南桥头)沿线灯杆悬挂灯笼。 | 重庆万商集团 | |
龙溪大道沿线灯杆悬挂灯笼。 | 三峡传媒集团 | |
高铁大道(高铁贵宾通道至龙溪大道交接口)灯杆悬挂灯笼。 | 三峡交旅(文创)集团 | |
长青路沿线灯杆悬挂灯笼。 | 三峡资本集团 | |
五桥入城大道(万川大道)沿线灯杆悬挂灯笼。 | 万州燃气公司 | |
北滨大道(移民广场至龙都转盘)沿线行道树悬挂灯笼。 | 重庆建工集团 | |
北滨大道(孙家书房路口至移民广场)沿线行道树悬挂灯笼。 | 重庆建环集团 | |
北滨大道(拦河坝至万一中)沿线行道树悬挂灯笼。 | 长江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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