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属询异公告 (2024)字第151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字第1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路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 。
联系方式: 023-5812506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
1 |
彭*伦 |
继承 |
九思堂34号3单元60* |
龙成售字第016**号 |
邱*勉 |
登记机构:重庆市万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印 章)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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