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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小平等7人《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08-01 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关于何小平等7人《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何小平、梁继师、向往、杨胜菊、邓后昌、吴杰、徐春玲:

你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于20244月在重庆市万州区实施了擅自将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行为,你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后因以其他方式无法你送达处罚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人员信息、处罚明细如下: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车牌号

罚款金额(元)

1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00342

何小平

5112**********169X

F575Q7

100

2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00346

梁继师

5112**********235X

F3V709

100

3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00359

向往

5001**********3638

A2GS67

100

4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00369

杨胜菊

5122**********7847

B8E509

100

5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00378

邓后昌

5001**********4337

F7G577

100

6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00386

吴杰

5002**********7994

F0B596

100

7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00391

徐春玲

5001**********1897

B331LW

100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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