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管控 严防森林火灾 筑牢安全“屏障”

本报讯 (记者 洪华莺 通讯员 徐继林 张梦妮)今年12月至明年3月是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的关键期。为进一步做好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管控工作,近日,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做好我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管控工作的通知》,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强调,确保不因除治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据了解,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管控历来是我区冬季森林防火的重点和难点。《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从严格用火审批、严格现场管控、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等入手,全面做好林区用火管控工作。
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野外用火批准后区林业局等单位要加强监管,强化现场操作规程规范执行力度,每日收集汇总用火相关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做到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各有关镇乡街道要加强辖区除治服务企业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林区焚烧用火的每日申报管理工作,落实一天一申报制度,并建立用火单位、用火地点、用火时间、安全措施、属地监管责任人、护林员巡查责任人、现场负责人等动态管控台账,确保林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火源不失管、不失控。
在现场管控上,各除治服务企业要落实火源管控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林区现场焚烧用火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在林区吸烟等,严格执行森林火险等级达三级及以上时不烧、焚烧场地不安全不烧、生土防火隔离带不开挖不烧、下午3时以后不烧、风力三级以上不烧、值守人员不到位不烧、扑火工具不备不烧;同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焚烧疫木出现意外险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处置。焚烧过程中疫木要适当集中后再烧除,焚烧场地选择相对开阔、地势相对平缓的区域,焚烧区域杂草清理干净,铲除可产生暗火的腐殖质层,制作出安全隔离区域后方可焚烧,必要时燃烧处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确保留足安全距离。焚烧现场需派专人看守,并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及2号灭火工具等必要物资装备,每天下午3点后不准用火焚烧,焚烧结束后必须扑灭火源并挖坑用土掩埋确保安全后人员方可离开现场,严防遗留火源引发森林火灾。
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各有关镇乡街道及区林业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规定,重点针对未办理用火审批手续违规焚烧用火、未严格落实每日用火向属地政府报备、疫木焚烧场地设置不规范、不按规定开设防火隔离带、人员培训不到位、现场扑救器具准备不足、无专人值守和除治火源后续清理不到位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要逐一落实人员闭环整治,并举一反三提升现场火源管控能力,确保把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安全关。
同时,各镇乡街道及区林业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除治服务企业林区安全除治焚烧的检查监管力度,特别是在连晴天气、重点时段等要加大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覆盖面,对不按照要求和规定开展松材线虫除治用火行为的要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对于引发森林火情的要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确保管住管好林区松材线虫除治火源。
《通知》强调,在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管控工作中,各地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技能培训,备齐备足二号工具、砍刀、油锯等装备物资,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森林火情。此外,区林业局、各有关镇乡街道要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焚烧用火管控工作的统筹、部署、调度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不因除治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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