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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万州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工作督导的通知

日期:2023-10-2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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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万州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万州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职防组办〔20229号)要求,确保全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结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严防职业病发生为目的,严格执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自觉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确保职工职业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填报专项治理进度;

(二)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职业健康培训等工作;

(三)督促用人单位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改进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措施,落实劳动者个体防护,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三、督导对象

全区纳入专项治理的企业,对职业危害严重和超标企业实现全覆盖督导。

四、督导时间

202310月至20231115日。

五、督导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情况;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自查评估报告》报送情况;

(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更新情况。

六、督导人员及方式

建立两级督导机制,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组建督导专班,对粉尘超标治理企业全面督导,对噪声超标及其他治理企业重点督导。各镇乡街道落实属地督导责任,负责对辖区粉尘超标以外的治理企业全面督导(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采取现场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开展督导。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是改善作业环境,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此次督导工作,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导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的考核内容。

(三)强化执法,注重实效。在督导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对标对表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用人单位落实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在督导中要注重发掘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推广。各镇乡街道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1115日前将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及督导表纸质件)报区卫生健康委(万州区上海大道2A108室)。联系人:郭富英、王平,电话:58569855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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