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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今年6月30日年报系统将关闭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日期:2023-01-09 来源:万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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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静)近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已启动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在今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据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企业应该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上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

不按时申报年报有哪些后果?记者了解到,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等事项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另据了解,市场主体向社会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如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年报,不仅是法定义务,也是自身社会信息的积累,因此应当主动报送。如果在年报过程中将年报内容填错了,又该怎么办?如发现已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的信息将同时公示。6月30日后,系统自动关闭年报信息修改权限。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发送短信链接。如果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的,要提高警惕,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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