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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5日) 重庆市万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万州区统计局

日期:2022-01-06 来源:万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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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两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6148.77公顷(1292231.55亩)。其中,水田31426.22公顷(471393.3亩),占36.48%;旱地54722.55公顷(820838.25亩),占63.52%。从区域分布统计,53.7%的耕地分布在江北区域,46.3%的耕地分布在江南区域。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05.11公顷(12076.65亩),占全区耕地的0.9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673.2公顷(55098亩),占4.2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5528.06公顷(532920.9亩),占41.2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477.22公顷(337158.3亩),占26.0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3665.18公顷(354977.7亩),占27.47%。

(二)园地16540.54公顷(248108.1亩)。其中,果园15715.43公顷(235731.45亩),占95.01%;茶园328.25公顷(4923.75亩),占1.98%;其他园地496.86公顷(7452.9亩),占3.01%。从区域分布统计,江南的园地略多于江北的园地,占园地总面积的50.68%。

(三)林地170958.82公顷(2564382.3亩)。其中,乔木林地142395.06公顷(2135925.9亩),占83.30%;竹林地5006.75公顷(75101.25亩),占2.93%;灌木林地22642.87公顷(339643.05亩),占13.24%;其他林地914.14公顷(13712.1亩),占0.53%。从区域分布上看,江南的林地多于江北的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57%。

(四)草地1120.27公顷(16804.0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5公顷(225亩),占1.34%;其他草地1105.27公顷(16579.05亩),占98.66%。从区域分布上看,全区40个乡镇有草地存在。

(五)湿地212.65公顷(3189.7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万州北部和中部的长江沿岸。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734.04公顷(476010.6亩)。其中,城市用地5760.2公顷(86403亩),占18.15%;建制镇用地1361.29公顷(20419.35亩),占4.29%;村庄用地23911.19公顷(358667.85亩),占75.35%;采矿用地465.5公顷(6982.5亩),占1.4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5.86公顷(3537.9亩),占0.74%。

(七)交通运输用地6917.82公顷(103767.3亩)。其中,铁路用地204.07公顷(3061.05亩),占2.95%;公路用地2418.96公顷(36284.4亩),占34.97%;农村道路3903.82公顷(58557.3亩),占56.43%;机场用地173.38公顷(2600.7亩),占2.51%;港口码头用地213.78公顷(3206.7亩),占3.08%;管道运输用地3.81公顷(57.15亩),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404.74公顷(261071.1亩)。其中,河流水面2441.68公顷(36625.2亩),占14.02%;水库水面11148.98公顷(167234.7亩),占64.06%;坑塘水面3566.04公顷(53490.6亩),占20.49%;沟渠72.83公顷(1092.45亩),占0.42%;水工建筑用地175.21公顷(2628.15亩),占1.0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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