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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日期:2024-12-18 来源: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语音播报

启动条件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三级响应:

1)因灾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8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00人以上、800人以下;

3)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或50户以上、250间或80户以下;

4)干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1.5万人以上2.5万人以下。

5)区委、区政府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况。

启动程序自然灾害发生后,经分析评估灾情达到三级响应启动条件,由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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