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排放轻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万州府发〔2026〕1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实施高排放轻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货车。
二、限行路段:
天子路、名亨路、万州大桥、华升二路、天仙路、君宅路、天凤路、天龙路、石宝嘴大桥、石狮路、龙溪大道、龙四路、黑龙江路、高铁东路、塘坊大道(塘坊立交至天子路)、得胜寨路、天子湖大道、半环路、滨湖路、申明北路、申明中路、申明大道、凤仙路、滨湖支路、天城大道、天城东路、集中路、北山大道、杜家花园路、海关路、天城西路、人和路、申明一路、新狮一路。
安宁路、百安大道、宁波路、安康路、长星一路、上海大道、长回路、长星四路、天星大道、天星路、安居路、天台路、安庆路、安顺路、学府路、长星二路、天星北路、永兴路、回龙上街、回龙中路、长星三路、纵三路、上海支路、宁波一支路。
三、限行措施:全天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货车在限行路段行驶。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