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万州府发〔2013〕10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统筹重点工作的决定》(万州委发〔2013〕8号),全面构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努力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目标,现就抓好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3年,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完善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新改建垃圾转运站各1个。完成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规划编制,建成长岭镇等16个镇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并试运行。
2015年,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率达到70%。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建成运行日处理8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8个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其他基础设施,完善收集、转运等设施设备购置。建成运行走马镇等25个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实现镇乡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2017年,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率达到80%,餐厨垃圾处置率达到60%,粪便无害化处置率达到60%。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建成运行日处理200吨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场、建筑渣土消纳场、粪便消纳站、废弃物接收码头。全面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导
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规划,着力搞好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涉及的布点、用地、运行等。在规划指导下,镇乡街道和区级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二)优化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
袋装收集: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定时运输至区市政园林局指定的集中接收点或压缩中转站。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将集中接收点或压缩中转站生活垃圾运输至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
分类处置:优先对污泥、建筑渣土、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分类处置,推进粪便及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和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开展电池、电子类产品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并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资源化利用: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回收站点,规范从业人员服务和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处置和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加工和利用产业链。
(三)建立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收集范围:镇乡政府所在地场镇、被撤并镇乡的老场镇及农民新村的生活垃圾。
2.收运模式:实行“镇乡收集、区运输处置”模式。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将收集范围内生活垃圾收运至生活垃圾集中接收点。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将生活垃圾从集中接收点或片区压缩中转站运输至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
3.设施建设:镇乡分别建立1个生活垃圾集中接收点(设有片区压缩中转站的除外)。区市政园林局按《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规划》建设8个片区压缩中转站。
4.车辆管理: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购置辖区生活垃圾收运所需车辆及日常运行维护。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购置集中接收点和片区压缩站至处置地运输、中转车辆及日常运行维护,负责统筹运输资源,优化运输路线。
5.经费分担: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场镇、农民新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至集中接收点所需资金,以及集中接收点建设、运行等费用。区级财政负责制定镇乡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运行费用筹措方案,及费用监管工作。
(四)加快建设环卫基础设施
2013年至2017年,力争建成运行日处理8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200吨垃圾填埋场、130吨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码头、餐厨垃圾处理场、日处理100吨粪便消纳站、建筑渣土消纳场4座、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规划建设由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移民局等部门协助,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切实加快项目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市政园林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园林局,由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
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生活垃圾集中接收点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及周边卫生;负责将生活垃圾收运到集中接收点;负责辖区清扫保洁队伍建立和管理;负责购置辖区生活垃圾收运所需车辆及日常运行维护,并按标准配设环卫基础设施;负责协助区市政园林局完成片区压缩中转站选址、征地搬迁及施工协调等。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保洁队伍管理;负责辖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定时运输至集中接收点或压缩中转站等。
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规划管理;负责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场、建筑渣土消纳场、粪便消纳站、废弃物接收码头等设施建设;负责城乡集中接收点至处置地运输、中转设施设备的购置;负责城乡压缩中转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负责将各城乡集中接收点垃圾收运至处置地;负责牵头研究制定镇乡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实施办法等。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中建设项目立项、投资概算及项目调整;负责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审核制定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镇乡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运行费用筹措方案,及资金监管工作;负责镇乡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项目管理。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电力保障工作等。
区城乡建委: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手续办理等。
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镇乡街道、各部门履行工作情况;负责对违反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项目选址工作等。
区环保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审批;负责协助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涉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申报、调整及资金争取。
区审计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资金审计。
区移民局:负责《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涉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的申报、调整及资金争取。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
万州经开区环保局:负责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项目建设、日常运行。
(三)监督考核
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日常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相关区级部门、镇乡街道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核和镇乡容貌环境卫生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