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2017年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17〕30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万州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重庆市万州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一系列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大气污染,进一步降低我区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染天气发生频次,确保我区2017年全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左右,PM2.5年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4%,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二、工作范围
重点控制区域:城区11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一般控制区域:城区周边区域(高峰镇、天城镇、高梁镇、新田镇、九池乡全境)。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染控制
一是继续强力推进“百平方公里生活无煤区”建设,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燃成果。围绕“长江上游滨水宜居旅游城市”目标,以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城区燃煤污染整治,严控工业用煤,禁止生活用煤,不断提高城区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重点控制区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或其他燃煤设施,限期淘汰燃煤锅炉;一般控制区域严格控制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其他燃煤设施,加快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其他燃煤设施。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百平方公里生活基本无煤区区域内小作坊等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燃料行为,督促完成12家餐饮门店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二是在控制区域内严格禁止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行为,鼓励综合利用或集中处置。(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负责重点控制区域内焚烧落叶、垃圾行为的监管工作,区农委负责一般控制区域;责任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三是限制烧烤摊点无序发展,通过划定烧烤摊点经营区域,进一步规范烧烤摊点经营行为,降低油烟污染。(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责任单位:相关街道)
(二)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1. 抓好道路扬尘控制
一是强化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对城市干道、环境敏感点周边组织实施冲洗、洒水,实施“以克论净”。(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二是强化建筑扬尘管控,从运输许可、工地施工过程监管、运输过程监管、处置场所监管四方面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对城区内在建、新开工工地逐一建立档案,与施工单位签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督促新开工工地严格按照“五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冲洗设施,按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规范装载,严防车辆轮胎带泥上路等造成路面污染,对违反规定的工地严管重罚,对重点工地派专人进行监督值守;加强对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管,严格落实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硬质密闭运输或软质覆盖密闭运输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固定设点和流动设点形式,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处理路面上建筑垃圾和渣土抛洒等造成的扬尘污染;加强对建筑垃圾回填、倾倒场所的监管,严查安全隐患,严查配套设施,严查合法手续,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相关镇乡街道)
三是强化示范创建。完成北滨大道、北滨一段、北滨二段、北滨三段、站前路、长青路、沙龙路三段、天子路、万川大道、南滨路、江南大道、万全路、科龙路、百安大道、万泉路、北滨路二段、北滨路三段等20条道路巩固和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任务。(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2. 抓好工地扬尘控制
一是强化工地扬尘管控,督促房屋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土地整治及土石方施工、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施工等工地按照《重庆市创建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和《万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实施细则》(万州建管〔2014〕12号)规定,落实设置硬质围挡全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处置泥浆废液、覆盖遮挡易扬撒物料和土方、限制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和物料、采用湿法作业等8项措施,根据《万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空气质量预警响应方案》(万州建管〔2015〕20号)做好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及督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置。(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配合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二是强化示范创建,完成三峡明珠大厦、欧鹏天境(三期)2、3、5号楼、万州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郦景蓝湾11、12、13号楼、茶庄印象、星都会小区(1-4号楼及车库商业)、时代印象小区(1、2、3、4、5号楼及地下车库)、恒产锦绣江南一期8号楼、16-18号楼工程、长江之星(一期)C1-C3/C5-C9/D1-D3/D5/D6/D8及地下车库、驿鑫广场(玉龙湾)B区B2-5号楼、2号地下车库及D1号楼(幼儿园)、万硕江城一品二期(28#、29#、39#)、映水天城(4-6号)、悦郎苑、银河碧水蓝天(二)7、8号楼、万州区小湾还房(一期)工程一标段(A1、A2栋)、万和大厦、高铁丽景小区(一期)1、3、12、13号楼及一期车库等工地巩固和创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任务。(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配合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2. 抓好物料堆场扬尘控制
一是强化混凝土搅拌站、货运码头、煤炭码头、砂石码头扬尘管控,督促正固、奥克、昊鼎、粤港建材、赢登建材、固垚建材等9家混凝土搅拌站,长江大桥与二桥之间的万州区红溪沟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昊鼎物流有限公司、重庆航发渝东港埠有限公司红花地货运码头、重庆市万州区展鹰建材有限公司、重庆秦皇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风光砂石有限公司等17家砂石码头和重庆苏商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利丰仓储有限公司、万州区柏松货场、重庆苏顺物流有限公司、重庆港九集团红溪沟码头、重庆玉松煤炭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煤炭码头落实覆盖、喷淋、湿法装卸、湿法开采作业等控尘措施。(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交委、万州经开区环保局)
二是强化重点工业企业堆场扬尘管控,督促神华火电厂、西南水泥公司、宜化等工业企业堆场的物料堆场采取棚式等密闭储存方式,确实不能密闭存放的,要在堆场周边建设高于设计堆高至少2米的防风抑尘网(墙),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和运输车辆冲洗设备,全面完善扬尘防治设施。对物料堆场扬尘控制存在突出问题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处罚;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万州经开区环保局)
4. 加强采石场、砖瓦窑污染控制
一是建成区范围内采石场、砖瓦窑页岩开采必须采取洒水、喷淋等湿法作业方式,减少扬尘污染。对厂区内堆放的页岩、煤炭、粉煤灰、煤矸石等原料应当设置围挡或覆盖,防止扬尘污染。(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二是加强原料破碎及输送环节粉尘控制。破碎原料必须在密闭空间进行或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原料输送带应当全密闭,严禁原料输送过程中粉尘外排。(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三是加强人工干燥及焙烧环节废气污染治理。砖瓦窑在采用燃煤加热焙烧和利用窑炉余热、烟气热量烘干砖坯必须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使焙烧烟气经过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重点控制区域严禁建设采石场,加强一般控制区域内采石场、砖瓦窑的日常监管,并逐步实施搬迁关闭。(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控制
一是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神华神东港电、三峰垃圾发电、宜化等国控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情况督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鼓励神华神东港电、宜化持续使用优质低硫煤,在污染天气时,采取减产、限产、临时停产以及检修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二是督促西南水泥严格执行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统筹安排生产,在重污染天气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三是深入推进长安跨越、奥力生物制药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万州经开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污染控制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采取疏堵结合措施,全年淘汰1800辆黄标车。(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区商务局)
二是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加大19条黄标车限行路段违规行驶行为处罚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牵头单位:区公安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三是督促全区79个加油站、2个储油库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加大对4个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查力度,从严控制机动车排放检测标准,倒逼排放超标的车辆主动淘汰。(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区商务局)
(五)进一步加强空气污染应急预警
进一步分析空气污染成因和探索空气环境质量趋势分析,在发生空气污染并预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将连续三日以上呈污染状态时,分级别启动空气污染预案。预案一经启动,气象部门要抓住可能的气象条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各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限时压产、责令停工、运渣车辆限行、强化道路冲洗等措施控制污染物。(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
四、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万州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根据大气环境形势,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相关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问责到位,有效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强化对相关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考核范围。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发挥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适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全民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氛围。
四是加强协作会商。针对2017年不同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式,相关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行动,共同商讨缓解大气污染问题措施,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协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相关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专人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建立管理台账。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阶段,每月10日前将上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报送区级主管部门汇总后再送区环保局(联系人:杨丽莎,联系电话及传真:58136220)。
附件
万州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月报样表
(年月)
1.施工场地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 |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在建施工场地总数数(个)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施工场地检查工地 |
扬尘控制不到工地 |
拟采取的处理措施 |
立案处罚(件) |
处罚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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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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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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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区城乡建委汇总填报检查施工场地情况。
2.道路扬尘和露天禁燃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 |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运渣车车牌号 |
车辆密闭运输和带泥上路情况 |
道路清扫保洁存在的问题 |
取缔露天燃烧点位情况 |
处罚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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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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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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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区市政园林局、区农委分别汇总填报检查情况。
3.机动车和道路拥堵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 |
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
抽检机动车(辆) |
查处冒黑烟车(辆) |
交通拥堵点位及实施缓堵措施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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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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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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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区公安局汇总填报检查机动车情况。
4.工业企业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 |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企业名称 |
污染治理设施配置情况 |
是否稳定运行 |
达标 情况 |
违法 行为 |
处罚金额 (万元) |
整改时限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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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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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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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区环保局汇总填报检查企业情况。
5.各堆场和搅拌站检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 |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堆场(企业)名称 |
落实防尘的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 措施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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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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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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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区环保局汇总填报检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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