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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06310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2019〕6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6-19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万州区公共汽车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的通知

日期:2019-06-19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万州区公共汽车一小时免费

优惠换乘的通知

万州府办〔201964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方便市民合理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降低市民出行成本,经万州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实施“公共汽车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以下简称“免费优惠换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优惠换乘的含义

免费优惠换乘是指乘客在公共汽车之间1小时之内换乘时,换乘票价低于或等于首次刷卡乘车票价的,实行免费换乘;换乘票价高于首次乘车票价的,实行优惠换乘,享受首次刷卡乘车票价优惠。

二、实施范围

现有城市公共汽车运营线路全部纳入免费优惠换乘范围。今后,新增公共汽车运营线路(实行公共客运票制、使用万州区公共交通IC卡系统的公共汽车运营线路)以及区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纳入免费优惠换乘范围。

三、优惠幅度

优惠金额不超过首次刷卡票价金额,最高幅度为3/次,换乘票价超出免费优惠部分,据实支付。即:首次刷卡2元的,换乘时根据实际应付票价相应免2元,另行支付部分不打折;首次刷卡3元的,换乘时根据实际应付票价相应免2元或3元。

四、享受免费优惠换乘的卡类

乘客须持万州区发行的公共交通IC卡普通卡、优惠卡出行,其它便民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和现金购票的,不享受免费优惠换乘

五、计时方式

乘坐公共汽车从第1次刷卡开始计时,1小时内(刷卡后5分钟至60分钟内)享受一次免费优惠换乘

六、实施时间

2019710日起实施。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万州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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