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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8-06000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18〕7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16
[ 发布日期 ] 2018-08-16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8-16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1876

江南新区管委会,有关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2018716日区政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为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向纵深推进,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744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城市水体长制久清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843号)要求,我区2018年城市水体治理工作目标为:消除龙宝河、五桥河黑臭水体,建立长制久清机制;不再出现新的城市黑臭水体。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推进现有工程整治项目

区环保局要尽快完成龙宝河河道清淤,尽早实施五桥河河道清淤工程,确保201811月完成,同步实施两条河的生态修复。

区城乡建委要加快实施双河口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确保201811月完成;要结合龙宝河沿线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开展三峡库区回水区(龙宝河)污染物输入水平评估与削减对策分析;要抓紧开展五桥河雨污分流改造,力争2018年启动五间桥及天星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根治五间桥处污水直排或非正常溢流问题。

区城管局要督促渝东水务万州分公司加快推进明镜滩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确保201812月完成,并配套实施龙宝污水泵站扩容。

三峡平湖公司要加快推进双河口龙华街临水房屋拆迁和双河口移民安置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二)科学优化后续整治项目

增加五桥河上游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将五桥河湿地公园项目调整为河堤公园项目;将龙宝河堤岸螺蛳包段综合整治工程纳入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明镜滩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前期工作;妥善处置龙宝河废弃污水管网。

(三)扎实推进城市水体长制久清工作

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水体长制久清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95 号)要求,优化《重庆市万州区城市水体长制久清技术方案》,委托三方机构编制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技术方案,并开展长制久清效果评估工作。

(四)切实加强日常维护、监测和执法工作

区城管局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沿河污水管网的巡查维护,严防管网破损、淤堵或设施故障导致晴天污水直排或溢流;要督促渝东水务万州分公司对B2B3C1C2C3线等运行多年的沿河污水干管进行全面维护清掏;要及时组织建成污水管网移交管理,协调处理建成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的衔接相关问题

区环保局要加强对城市水体的水质监测,每年4月、8月、12月分别对所有城市水体开展至少1次的水质监测,监测点位满足水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如发现水质监测结果异常,及时报告牵头部门并做好记录;要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求》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频率要求,连续6个月对龙宝河、五桥河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出具正式监测报告。

区河长办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环保、城管、水务等部门,对城市水体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湖、涉河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法排污,严控点源污染。

区级相关部门和辖区镇乡街道要密切关注龙宝河、五桥河、苎溪河等城市建成区内河流的水质状况,及时解决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严防龙宝河、五桥河以外的河流出现黑臭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与督查

区城乡建委牵头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动巡查机制。每半月组织一次巡查,重点查看是否有生活污水直排、散排,溢流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排污、养殖污染等问题是否反弹,是否存在水面漂浮物,沿岸是否有生活垃圾堆放,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形成流域问题清单。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研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区环保局牵头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巡查时发现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并将督查情况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区河长办按照已建立的三级河长体系,结合河长制工作现有制度完善城市水体长制久清长效管理制度,将城市水体长制久清与河长制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完善相关机制

区城乡建委制定黑臭水体公众监督举报核实整改机制;区环保局制定定期监测机制,制定对企业、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排污情况的日常监督监管机制;区水务局制定排污口日常监管机制;区城管局制定排水口日常监管机制。

(三)加强信息公开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相关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必须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分别于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公布黑臭水体清单、整治工作时限、整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四)切强化资金保障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以上各类资金,区财政统筹安排本级财政资金,各责任部门和业主单位加大融资力度,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1.万州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8年任务分工

        2.万州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动巡查机制

        3.万州区城市黑臭水体公众监督举报处理工作指南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6




附件1





万州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8年任务分工


序号

事项

工作内容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目前进度

2018年目标

一、工程整治

(一)龙宝河

1

双河口移民安置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完成双河口移民安置区小区、道路、公园海绵城市改造,共计5平方公里建设

52000

区城乡建委、

三峡平湖公司

201812

建设中

完成

2

明镜滩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

污水处理厂由3万立方米/日扩建为5万立方米/日,出水排放标准从一级B标提升到一级A

9600

区城管局、渝东水务

201812

建设中

完成

3

外贸至双河口高速路口片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改造污水管网16公里

2816

区城乡建委

201812

建设中

完成

4

龙宝河流域城区段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水生态修复部分)

河道淤泥清运7万立方米;种植河道岸坡水生植物9531平方米;在线监测系统2套;清运河道垃圾20吨等

895

区环保局

20189

建设中

完成

5

盐化园水污染防治建设体系工程

从经开区九龙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至龙宝河闸坝建设污水管网4公里

616

万州经开区环保局

20195

施工准备

完成50%工程量

6

临水房屋拆迁改造

完成龙宝河北岸临水危旧房拆迁

67900

三峡平湖公司

201912

编制拆迁方案

正式开始拆迁工作

7

龙宝河堤岸螺蛳包段综合整治工程

河道综合整治总长为1.6公里,其中主河道长1.3公里,支沟长度为0.3公里。起于龙祥路跨河公路桥,止于宝石桥

3996

双河口街道

202012

调整项目,已完成初设

前期

8

明镜滩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回用(2万立方米/日),配套回用水管道DN500,管道长度6公里

5820

区城管局

202012

前期论证

前期

9

龙宝河废弃管网处置

清除龙宝河河道内现有废弃的污水管网约4.8公里及其检查井、收集支管等,并对新出现的污水直排口或溢流口实施整治

200

区城管局

201812

前期论证

完成

(二)五桥河

1

五桥河河道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

全河段垃圾清运;清运淤泥11.34万立方米;河道生态修复为水生植物净化、截污生态基、河道渗滤坝等

2481

区环保局

201812

建设中

完成

2

五桥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改造污水管网约23公里

4750

区城乡建委

202012

完成初设

前期

3

五桥河上游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新建污水管网约15公里

2700

区城管局

202012

新增项目

前期

4

五桥河河堤公园

在河堤护坡和沿岸栽种合适的乔木及花卉,形成河道整治的绿化缓冲带

2300

区城管局

202012

调整项目

前期

二、日常管理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制度

1

建立联动巡查机制

建立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动巡查机制。每半月组织一次巡查,查看是否有污水直排、散排,溢流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排污、养殖污染等问题是否反弹,是否存在水面漂浮物,沿岸是否有生活垃圾堆放。


区城乡建委

20188


完成

2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巡查时发现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区环保局

20188


完成

3

建立黑臭水体公众监督举报核实整改机制

制定黑臭水体公众监督举报核实整改机制


区城乡建委

20188


完成

4

建立定期监测机制

制定定期监测机制


区环保局

20188


完成

5

建立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污情况的日常监督监管机制

建立对企业、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排污情况的日常监督监管机制


区环保局

20188


完成

6

建立对排污口日常监管机制

制定对排污口日常监管机制


区水务局

20188


完成

7

建立对排水口日常监管机制

制定对排水口日常监管机制


区城管局

20188


完成

8

编制长制久清技术方案

编制五桥河、龙宝河长制久清技术方案


区城乡建委

20189


完成

(二)加强日常管护

1

严防污水直排城市水体

加强日常巡查和环保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向城市水体直排生活或工业污水、废水等违法行为


区环保局、区城管局、万州经开区环保局



长期坚持

2

严防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排放污水

加强日常监测或检查,严防生活、工业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排放污水


区环保局、区城管局



长期坚持

3

排水口巡查及整治

加强对沿岸排水口的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整治问题排水口


区城管局



长期坚持

4

加强排水、污水管网维护管理

加强对城市排水管网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查处违规向雨水管网排入污水或向污水管网不达标排放污水等行为。加强沿河污水管网的巡查维护和清掏疏浚,严防管网破损、淤堵或设施故障导致晴天污水直排或溢流


区城管局



长期坚持

5

严防沿河企业违规排污

加强对沿河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管,严防违规排污;规范沿河小型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严防违法排污


区环保局、万州经开区环保局、相关镇乡街道



长期坚持

6

河道及岸线垃圾清理、水面清漂

加强河道水面清漂,及时清除河道内可视垃圾和树枝、生物体等;加强沿河岸线日常清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禁止在岸线长时间堆放垃圾


区城管局



长期坚持

7

严防农业面源污染

制止河道、湖库内及沿岸农业种植行为


区农委、相关镇乡街道



长期坚持

8

严防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

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清除建成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严防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或水产养殖不达标排放废水


区农委、区城管局、相关镇乡街道



长期坚持

(三)整治效果评估

1

公众评议

每半年进行一次公众评议


区城乡建委、相关镇乡街道

201812



2

整治后水质监测

按每200 ~ 600 m间距设置检测点,每1 ~ 2周取样1次,连续测定6个月


区城乡建委

201812



3

长制久清水质监测

每年4月、8月、12月分别对所有城市水体开展至少1次的水质监测,监测点位应满足水环境质量监测要求


区环保局



长期坚持

4

长制久清效果评估

收集相关工程资料,评估长制久清机制建设情况,完成评估报告


区城乡建委

201812





附件2


万州区城市黑臭水体联动巡查机制


为切实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成效,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杜绝城市水体黑臭现象,按照区政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二、参加单位: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农委、万州经开区环保局、长岭镇、五桥街道、双河口街道、龙都街道、牌楼街道、渝东水务万州分公司、区城建工程处、森浩公司、区市政公司

三、巡查频次:每个月两次。

四、巡查方式:

1.公开巡查与暗访相结合,面上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

2.公开巡查事先通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会同一起检查,暗访则事先不作通知,由巡查组单独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当即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巡查内容:是否有污水直排、散排、偷排,溢流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污水管网是否有破损、井盖是否缺失,工业、企业排污、养殖、种植污染等问题是否反弹,是否存在水面漂浮物,沿岸是否有生活垃圾堆放等。

六、各乡镇街道和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各地和各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巡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作出处置,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七、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巡查简报方式通报参加单位,并报送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重要事项报区委、区政府,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附件3


万州区城市黑臭水体公众监督举报处理

工作指南


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水体长制久清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95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杜绝城市水体黑臭现象,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发现、控制和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举报方式及分类

社会公众如发现建成区范围内的长江支流、湖泊等出现黑臭现象,或龙宝河、五桥河现有黑臭水体段发现违法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信箱、电话等渠道举报反映。

1.龙宝河、五桥河黑臭水体举报方式:

1龙宝河、五桥河出现新的黑臭或发现偷排直排污水行为,可向区城乡建委(电话:023-58220112、区环保局(电话:12369023-58137492)举报。

2河面有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有垃圾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等,可向区城管局举报(电话:023-58241226

3)发现在河道蓝线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可向区农委举报(电话:023-58569700

4)河道沿线出现污水散排、污水管网破损致使污水外流或雨污合流式污水管网晴天溢流等,可向区城管局举报(电话:023-58241226)。

2.其它长江支流、湖泊等区域内(除龙宝河、五桥河)新发现黑臭现象举报方式:

1)区城乡建委,举报电话:023-58220112

2)区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023-58137492

3.对上述情形,均可直接向所属镇乡街道举报反映。

二、核实处理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处理或整改

(一)新发现黑臭水体

对于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受理单位应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认定,检测被反映水体的相关指标。经评估后确定为黑臭水体的,须尽快制定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或工程整治方案,抓紧推进各项工程治理措施或日常管控措施。各项整治措施实施完毕后,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整治效果评估,评估结论为消除黑臭后结案。

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受理单位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原则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如认为有“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60%以上,则应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

(二)现状黑臭水体

举报龙宝河、五桥河出现黑臭、偷排直排污水(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河面有大面积漂浮物、河岸违规堆放垃圾、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在河道蓝线范围种植农作物等问题时,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农委、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整改问题或依法立案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公开举报信息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受理公众监督举报及处理情况

(二)加强部门联动

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整体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处理公众监督举报黑臭水体现象部门联动机制,快速有效处理举报反映的水体黑臭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牵头部门定期对相关单位处理举报黑臭水体现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处理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必要时商环保部门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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