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万州
投资万州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8-05849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18〕5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6-19
[ 发布日期 ] 2018-06-19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2018年度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6-19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2018年度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1853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万州2018年度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9日     


重庆市万州区2018年度

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

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要求,为大力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聚焦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我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构筑绿色屏障摆在首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损毁土地总面积71.24公顷,2018年需完成治理(复垦)6.16公顷,治理(复垦)完成率8.6%,剩余需治理(复垦)面积65.08公顷,逐年安排,2030年前全部完成。

(一)总体目标

以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损毁土地总面积71.24公顷为基数,平均每年实施完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面积10%以上,在2030年前全部完成。

(二)2018年工作目标

2018底前完成重庆市万州区大堰沟煤业有限公司9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详见附件)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工作治理面积约6.7115公顷,治理完成率约9.4%

三、工作重点

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对我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开展综合整治,加快还清“旧账”。对于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共性问题统一尺度、个性问题一矿一策。对有责任人的夯实企业治理责任义务,充分利用企业剩余已缴存各类保证金,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等合法手段督促矿山主动治理;对责任人灭失的,选取集中连片、具备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优势、复垦利用效果较好、能取得较好引领作用的工矿废弃地积极争取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结合其他项目综合治理,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四、综合整治方式和验收标准

(一)综合整治方式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相关镇乡街道要按照方案要求和确定的目标任务立即开展实施辖区内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20187月,由区国土房管局、环保局、林业局组成立联合工作组;20188月,联合工作组对9家矿山恢复治理(复垦)工作的初验,建立一矿一档,对达标的予以验收通过,未达标的限期整改(不超过两个月);201810月,联合工作组对此前未验收通过的矿山进行终验;201811月,补充完善一矿一档并编号备查,汇总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

(二)验收标准

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原则。一是设施设备拆除清理完毕;二是土地完成复垦(复绿),如涉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须有专家组出具意见;三是房屋已拆除清理完毕或有明确合法权属;四是达到生态环保要求,无生态环保风险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将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全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由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各镇乡街道是辖区内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对治理恢复或土地复垦责任主体灭失,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治理恢复或土地复垦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已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预存的土地复垦费不予退还,统筹用于开展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

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环保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要组建联合工作组,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及时2018年度全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对2018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将纳入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履职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指标考核以及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重要考核内容。


附件:2018年度工作任务明细表


附件

2018年度工作任务明细表

序号

矿山名称

矿山

类型

关闭原因

属地镇乡

估算面积
(公顷)

备注

1

重庆市万州区大堰沟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

政策性关闭

长滩镇

0.5040


2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页岩砖厂

砖厂

自行关闭

长滩镇

1.1217

生态红线内

3

重庆市万州区徐启田(新民)采石场

采石场

自行关闭

长滩镇

0.0750

生态红线内

4

重庆市万州区安民(安居)页岩砖厂

砖厂

自行关闭

梨树乡

0.76

自然保护区内

5

重庆市万州区合阳煤矿有限公司

煤矿

政策性关闭

地宝土家族乡

0.2958

生态红线内

6

重庆市万州区罗田明树页岩砖厂

砖厂

自行关闭

罗田镇

1.1861


7

重庆市万州区程家采矿场

采石场

自行关闭

后山镇

0.2232


8

重庆市万州区三坝(弹子)页岩砖厂

砖厂

自行关闭

弹子镇

1.5920

生态红线内

9

重庆市万州区黑马(郭武)砖厂

砖厂

自行关闭

龙沙镇

0.953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文件下载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