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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7-05574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17〕7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07
[ 发布日期 ] 2017-09-08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万州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和万州区2017年市级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7-09-08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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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万州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和万州区2017年市级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17〕76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7年万州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和《万州区2017年市级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2017年万州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

2017年,万州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5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实现布局优化、城乡互动、产城融合、生态文明、文化传承,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推动人口合理布局。坚持以就业为前提, 引导周边区县人口自愿向万州区有序转移。动态掌握万州区转移人口底数和落户意愿,推动转移务工人员稳定落户。(牵头单位: 区公安局)

2.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土、教育、社保等配套政策,以稳定就业为前提,以实际居住地为登记形式,统筹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牵头单位: 区公安局)

3.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贯彻落实《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2017〕414号),做好人地挂钩申报,按吸纳进城落户人口数向市级积极争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用地需求。(牵头单位: 区国土房管局)

4.扎实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加快棚改项目实施,督促做好棚改政策性贷款的申贷和使用工作,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全年计划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万平方米。全力抓好在建公租房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5.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完成全区农民工各类培训6000余人次,实现劳动力梯度有序转移就业。(牵头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6.完成城乡规划全覆盖。完成城乡建设规划全覆盖,构建起覆盖中心城区、镇乡、村三级,涵盖法定规划、专项规划、专业规划三类的协调统一空间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7.“特色”“集聚”的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我区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争取国家及市级支持我区建设中国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

三、提升城市功能

    8.强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轨道交通前期研究工作,编制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完成长江三桥南北两岸主塔柱建设,开工建设北岸综合交通体系。推进长岭入城大道、高梁入城大道、龙溪河道路、南北滨江路下延段建设等31个项目建设。改造交通节点11个,完成五桥立交拓宽改造一期工程和山湾路改造。(牵头单位: 区城乡建委)

    9.着力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新增4条、优化10条公交线路,鼓励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公交车更新,鼓励老旧公交车提前报废更新,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形象。(牵头单位: 区交委)

    10.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完善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以“扰序、闯禁、降噪”三大主题为重点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牵头单位: 区公安局)

11.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主次干道精细化、社区背街常态化、垃圾收运规范化、道路清洗机械化、清扫保洁市场化,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城区100%、城镇95%,城区主干道、重点路段机械化清扫保洁率80%以上。拆除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通行的经营性亭棚摊伞;有效治理道路扬尘污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率达100%;有效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合规率93%以上。(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12.倡导绿色建筑。全面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质量,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 区城乡建委)

    1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推进高铁站场前区域、双河口移民安置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力争在2018年前完成约8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为市里出台系列地方标准奠定基础,并出台《万州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四、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14.构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构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发〔2015〕61号), 严格执行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及保障标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5.完善城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力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档案,实施精准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覆盖; 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城区教育扩容、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序推进万二中高峰校区、万二中江南校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有效改善城乡教育办学条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督指导,有效提升民办教育质量。(牵头单位: 区教委)

    16.完善统筹城乡社保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保险的全区统筹,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深化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强化动态管理,推进参保扩面。(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7.缩小城乡居民就医差异。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签约服务工作,加快医联体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牵头单位: 区卫生计生委)

   五、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18.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市编办统一部署,开展落实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单位: 区编办)

    19.深化地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地票制度,新增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必须使用地票,确保地票交易、使用和监管更加规范有序。(牵头单位: 区国土房管局)

    20.深化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牵头单位: 区农委、 区国土房管局)

    21. 强化金融支持。运用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支持地方金融要素市场进一步发挥投融资功能。继续推动在渝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新型城镇化要求的投融资模式,针对不同性质项目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加大新型城镇化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 PPP改革试点,推出新一批 PPP项目并向社会发布。继续推广运用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各类直接融资工具。(牵头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 区金融办)

    22.优化人力资源保障支撑。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针对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万州区2017年市级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

工作要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61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50号)精神,现就万州区推进年市级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1.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特色小镇示范点延伸服务网络,发展便民连锁超市,年完成特色小镇农村淘宝店建设家。加快完善镇乡商贸基础设施,鼓励创建镇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商贸强镇、特色商业街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甘宁镇)

2.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产业发展。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的文化产品、非遗项目、文化活动,参加首届重庆文化惠民消费季重大文化推介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为“三月春风暖,踏青去甘宁”的旅游产品推荐活动,重点介绍甘宁镇旅游、文化及特色农产品,进一步提升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及美誉度。认真做好何其芳故居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区旅游局、区园区办、甘宁镇)

3.积极参与镇企合作。落实国家千企千镇工程,组织特色小镇积极参与全市“特色小镇政银企对接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特色小镇建设,促进镇企融合发展、共同成长。积极推进国家农业公园甘宁核心区建设,着力塑造以花木欣赏、玫瑰香橙采摘为主题的慢文化,逐步形成“一心、两轴、三廊、四区”的总体空间及功能结构,加快建成田园综合体。积极申报亚洲银行长江生态绿色廊道建设项目,用于特色小镇生态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园区办、区农委、甘宁镇)

4.积极争取市产业引导基金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产业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着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继续巩固发展特色小镇“果盘子、菜篮子”两大农业支柱产业。合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加强对特色小镇现有产业进行基础配套,提升园区品质和综合接待能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农委、甘宁镇)

二、提升城镇功能

1.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特色小镇生活垃圾及面源污染治理,实行重点督察。重点推进瀼渡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对流域沿线养殖场、对农业企业进行生态建设。合理设置凉风社区、天宫社区、万州大瀑布景区周边的垃圾箱(桶),增加垃圾转运频次。(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农委、甘宁镇)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镇乡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充分利用移民帮扶和道路综合整治等项目,加强雨污管网安装和铺设,年完成甘宁镇雨污管网铺设米。(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移民局、区城乡建委、甘宁镇)

3.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万州区甘宁镇甘宁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工程,对部分民居建筑进行排危和立面修复,对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整修,治理污水垃圾,提升院落环境,在楠桥村建生态停车场和公共厕所等,年完成投资万元。(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甘宁镇)

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按照市级要求调整优化市级中心镇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方式,重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落实全市特色小镇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2.引导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推动特色小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夯实城镇产业基础,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区金融办、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监分局)

3.加强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特色小镇的金融支持。鼓励创新信贷模式和产品,加大对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的信贷支持。充分运用好多项货币政策工具,扩大金融机构新型城镇化及特色小镇建设信贷资金来源。组织召开信贷政策专题座谈会,加大信贷政策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的金融服务。支持在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特色小镇的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人行万州中心支行)

4.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内企业的债券发行。结合发债主体信用提升培育试点工作,加大对特色小镇示范点企业的发债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人行万州中心支行)

5.争取金砖银行贷款。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争取金砖银行贷款进行特色小镇建设。(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6.争取成功申报一批中国特色小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要求,积极组织年中国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7.开展农村四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改革试点。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做好特色小镇股权化改革项目试点工作,让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享受到股权化改革带来的利益和实惠。(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甘宁镇)

五、强化保障支撑

1.推进特色小镇示范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建立特色小镇示范点项目库,并打捆纳入全区重点项目管理。推进特色小镇年度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项目、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年拟完成万州区甘宁镇凉风场道路综合整治、甘宁集镇移民安置小区综合帮扶工程、甘宁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工程、甘宁镇村级公路建设、农网改造扫尾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移民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甘宁镇)

2.保障用地需求。积极对接特色小镇相关规划,将相关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规划、符合政策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别采取用地计划、增减挂钩、地票等方式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3.优化人力资源保障支撑。明确特色小镇示范点的户口迁移政策,凡在特色小镇示范点投资创业、务工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在城镇地区登记常住户口。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针对特色小镇示范点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

4.健全特色小镇示范点培育工作机制。加强特色小镇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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