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区农委《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部门解读】区农委《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一、政策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中央、市级工作部署,着力建立我区“区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为基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提供基本遵循。2020年10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办法》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宅地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既对标对表,又结合实际,正文共6个部分43条。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申请流程、重要标准
(一)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基本宗旨、适用范围、宅基地定义、管理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其他部门职责、乡镇政府职责及村级组织职责。第二部分为用地原则与标准。包括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选址要求、规划要求、禁止违法买卖、面积标准及使用权收回等方面要求。第三部分为申请与审批。包括申请对象、严格条件、申请类别、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审查重点环节、审批程序及档案管理等方面要求。第四部分为建房与登记。包括按规施工、有效期限、建设安全、监管到场、权属登记及盘活利用等方面要求。第五部分为监督管理。包括督查机制、群众监督、动态巡查、监督村级履责、使用权争议、禁止弄虚作假、禁止非法批准、禁止非法占地、禁止违法建设及禁止行政违法等方面要求。第六部分为附则。包括集中居民点审批、参照执行、施行日期等补充信息。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流程
申请人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可直接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审批通过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三)申请农村宅基地要件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提供以下要件:
1.万州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家庭户籍材料;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原有不动产权属证书(迁建、改建、扩建提供);
5.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会议决议(涉及占用耕地的,需明确是否同意占用耕地);
6.涉及邻里关系的,需提供邻里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书面意见)(涉及减少原有间距、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通行及其他对他人合法权益产生影响的情形);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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