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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101MB1531508W/2025-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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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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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重庆万州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11·6”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重庆万州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
“11·6”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11月6日17时53分许,重庆万州新田港区二期工程1#钢煤棚5#斗轮堆取料机安装作业现场,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吕某、李某彬、孙某在安装斗轮堆取料机垂直张紧装置及检修平台时,设备和平台失稳后坍塌,作业人员随坍塌的设备和平台一同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为5.5m),造成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彬、孙某受伤的事故。
该案现已调查结束并经万州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建议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一、本案直接责任人2名,鉴于1名责任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另1名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给予罚款人民币7.266万元(柒万贰仟陆佰陆拾元)的行政处罚。
四、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给予罚款人民币3.25755万元(叁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伍角)的行政处罚。
五、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全员给予罚款人民币3.075万元(叁万零柒佰伍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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