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2-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重庆江之源物流有限公司“3·28”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0年3月28日22:01时许,重庆江之源物流有限公司在重庆港九万州港务有限公司江南沱口集装箱作业区1号集装箱岸桥进行装卸作业时,重庆江之源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任××边走边低头看手机离开1号集装箱岸桥作业区,违规进入2号集装箱作业区岸桥门吊内,被正在正常装卸作业的吊架挤压受伤,经现场120医生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该案现已调查结束并经万州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建议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一、本案直接责任人一名,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由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庆江之源物流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21万元(贰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由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庆江之源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罚款人民币2.4万元(贰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由重庆江之源物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一名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区应急局。
五、由重庆港九万州港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一名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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