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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2-00251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21〕6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7-29 来源: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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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168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9



万州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直面市场主体需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对标世行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

二、主要举措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倒逼改革、顺推开放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对接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着力聚焦商事制度改革、水电气服务、获得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包容普惠创新、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纳税、监管执法、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和运用、中小投资者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办理破产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进行持续提升。

(一)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优化开办企业服务。按照上级部署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探索实行“一照多址”和集群注册等“一址多照”登记,满足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创业需求加强企业名称权利保护,落实争议行政裁决机制。对不涉及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设立登记试行登记确认制。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落实“跨省通办”相关注册许可事项,实现川渝两地营业执照“互办互发”。(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增强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功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渝快办”平台后续推出的电脑端实名身份认证、手机端开办企业“E企办”,实现“一个终端”全办结。通过“一网通平台”实现商业银行实时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员工参保自动办理,引导企业通过“一网通”平台首次办理税务和社保事项,实现“一个平台”全覆盖。加强对申请人的宣传引导和政策推介,引导其“一网通办”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员工社保登记,提升开办事项“一网通办”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万州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办、人行万州中心支行)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印章应用。企业设立即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发挥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企业身份验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便利作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逐步在政务服务及公共事业、商务活动等领域开展应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对接,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减尽减。配合“证照分离”改革,做好“多证合一”改革深化拓展工作,对改革后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对符合条件的事项有序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一并办理相关备案并推送至主管部门。按照全市部署,探索开展“一企一证”、“一照通”登记许可服务新模式,整合审批要件、简并申报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实现“一网受理、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发照”。(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区级有关单位)

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落实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完善企业退出制度。依托“一网通”平台功能,将企业注销信息实时与公安、银行、公积金等单位共享,便于企业快捷办理公章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等事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局、人行万州中心支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优化水电气接入服务(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压减接入时间。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9个工作日。获得用电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获得用气用户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3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实现外线工程“零投资”。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乡街道、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优化办理方式。推行水电气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一窗受理”,优化完善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服务。加快“愉快办”政企联网平台建设,实现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信息自动推送,探索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3.有效提升融资便利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运用科技手段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完善贷款标准、优化放贷流程,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服务。继续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惠企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先为小微企业“首贷户”提供贷款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符合国家战略的绿色债、乡村振兴债、双创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牵头单位:区金融办、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国资委、万州经开区经发局)

依托信用建设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银税互动”扩面放量。鼓励税务、社保、公共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数据信息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规模。提升地方征信机构服务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支持,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逐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重。(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人行万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万州区税务局、万州银保监分局)

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全面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建设,组织商业银行集中入驻办公,打造金融服务“直通车”。持续开展银企对接专项活动,完善融资信息供需发布平台。鼓励引导银行机构依托“渝快融”“渝企金服”等平台,持续丰富产品供给,深化普惠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区金融办、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4.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完善电子采购平台。依托电子采购平台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加快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和在线信用评价。(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优化采购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便利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定期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压减签约等待时间,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强化合同管理。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及时、规范。合同执行完毕,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提高预付款比例,推动实现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减轻中标企业资金压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5.推动招标投标开放公平(牵头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推进“不见面开标”。完善招标投标平台体系,推动实现招标投标信息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招标投标活动便利度、透明度。(牵头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有关单位)

降低招标投标参与成本。鼓励以电子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占用压力。严格执行市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效率,促进招标投标行为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有关单位)

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根据市级修订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畅通投标人质疑投诉渠道,严控回复办理时限,为投标人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维权服务。落实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并予以公示。(牵头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有关单位)

优化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管理。按照市级要求推行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中标通知书网上推送、合同签订网上办理。强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加强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有关单位)

6.强化包容普惠创新(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流动、市场开放、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领域,全面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发挥三峡启迪孵化器作用,引进培育、投资孵化一批优质企业和项目,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腾讯云数字经济人才创新中心,新培育市级以上创新孵化平台3家、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团队1个。加快引进紧缺优秀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将急需紧缺科技人才纳入带编考核招聘“绿色通道”,开展“千名硕士进万州”人才招引行动,用好重庆英才大会等人才招引平台,完善“平湖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推动“互联网+人才服务”,健全科技人才服务体系、评价体系,畅通科技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人力服务水平。做大做优对外贸易,加强外贸运行调度,加大对重点外资外贸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依托综合保税区和新田临港产业园区,积极发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保税贸易、总部贸易,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引导企业加大对30个重点国别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落实《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升级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落实市级外商投资投诉协调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

(二)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使用“渝快办”平台移动端“亮证”“扫码”功能,加强高频电子证照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社保、卫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一次办”。下沉各类自助服务终端至各街道、社区、商圈、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等服务网点,进一步延伸服务半径。(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

加快推进“跨省通办”。按市级要求承接推动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今年内实现“跨省通办”。加快推动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见效,按市级要求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积极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建立西南五省(区、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协作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

提升“渝快办”平台服务效能。积极引导全区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指南,积极推广、宣传“渝快办”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不低于70%。配合市级开展“渝快办”平台使用体验评估。持续开展“好差评”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

逐步推行告知承诺。深化减证便民措施,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探索扩大小低项目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小低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告知承诺制。小低项目免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放验线手续,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供排水及工程勘察需求申请。强化小低项目供排水接入“三零”服务。全面落实小低项目简易验收制度,优化竣工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州经开区经发局、万州经开区建管局)

加强建筑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小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主体结构封顶时,联合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小低项目施工后用途控制,超出规定用途范围的必须取得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许可。完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州经开区经发局、万州经开区建管局)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协同平台等业务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加快落实区域评估,明确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的区域整体评价评估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求,对区域内建设项目可采取直接准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深化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5个测绘事项标准制定和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委托、一次完成,出具一份测绘报告。(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办、江南新区、渝东开发区、万州经开区建管局)

3.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改革。依托服务大厅电子签批屏实现无纸化办公,提升身份核验办理体验。登记、税务、交易实行“内部流转、同窗出证、数据共享”的登记模式,增设企业专窗,专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业提供“一窗办理”综合便捷服务。完善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应用。大力推广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强电子不动产登记书(证明)、登记资料查询证明的推广力度。推行除土地类、三审类案件以外的其他登记类别都纳入当场办结、即办即取范围。优化硬件设施,提升便捷自助化服务。(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万州区税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运用。完善单一入口的不动产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经产权人授权即可查询的业务。提供纸质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邮寄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共享,探索同步过户。(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4.推行优质高效税费服务(牵头单位:万州区税务局)

压减税费缴纳次数和时间。进一步缩短税费缴纳次数和时间,推行“十一税合一”,实现财产和行为税等税种合并申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服务厅服务水平,推广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和智能税务机器人,提高窗口使用效率,缩短办税等候时间。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牵头单位:万州区税务局)

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根据上级部署,持续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所有涉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可办。推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实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零材料”。(牵头单位:万州区税务局)

优化报税后流程。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功能,推行增值税“报退合一”,纳税人填报留抵退税申请即实现退税申请基础信息自动填入,压减留抵退税办理时间。(牵头单位:万州区税务局)

5.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牵头单位:区物流办)

深入推进通关模式改革。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模式,持续试点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进一步优化“离港确认”模式。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比例,扩大“智能审图”等覆盖范围。推动查验模式改革,实行预约查验、货主可不到场查验(收发货人可以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查验)。(牵头单位:区物流办;配合单位:万州海关、万州港口集团)

持续优化物流运营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铁水、铁公、公水等多式联运,推进大宗散货水铁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巩固万州至成都、西安、达州等货运班列,适时开行“万沪”始发集装箱班轮,积极参与智慧长江物流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区物流办;配合单位:区交通局、万州港口集团)

引导和规范口岸收费行为。指导口岸收费主体及时通过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动态维护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持续加强口岸收费监管,规范口岸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口岸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区物流办;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区域跨境贸易便利化协作。联合成都等地加快建设“无水港”,增强与四川等腹地物流合作,扩大多式联运服务范围,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水运物流效率,降低进出口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区物流办;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万州港口集团)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逐步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联合抽查检查的覆盖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降低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统筹制定区级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加快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加强信用监管。贯彻《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根据市级安排,建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机制,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制定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国家和市级信用修复有关规定,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及时终止失信信息共享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统计局、万州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

强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整合,实时汇聚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重点监管领域数据,同步接入社会咨询投诉、互联网等第三方信息。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风险预警、线索推送等功能。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规范“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推动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监管信息归集率、投诉举报处理率、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数据纳入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市级文件要求,探索开展触发式监管、“无事不扰”、“无举报不实地核查”等监管创新。严格遵照《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相关要求,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性行为实施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免予行政处罚。根据市级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追求人文关怀,实施柔性执法,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牵头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助力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健全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执法保护机构、支持机构沟通渠道,增强机构间合作频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执行对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监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高价值专利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加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组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川渝东北部毗邻区域6市、区、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深化协作机制,加强对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股东权益保护意识和公司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4.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万州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专人专班定期开展工资支付巡查工作。设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示范点项目10个。加强对企业依法用工监督检查,源头预防劳动纠纷。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工作,试行劳动仲裁派出庭,在矛盾多发企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仲裁工作,推动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提高争议处理效率。制定万州区和谐同行能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今年内推荐AAA级和谐企业3-5家,培育金牌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3-5名。(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万州经开区建管局、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推动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就业事项即办即结,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不超过1个工作日。加大企业稳岗留工支持力度,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落实一次性留工补贴、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发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困难员工。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5.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牵头单位:区法院)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广运用电子诉讼平台,广泛运用移动微法院开展网上立案工作。推动易解平台运用,广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推进运用企业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通讯号码查询功能,进一步提高电子送达适用率。(牵头单位:区法院;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提高审判效率。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的使用率,规范延期开庭。(牵头单位:区法院)

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完善生效裁判自动生效查询功能,落实无纸化办理要求,当事人申请执行不再出具纸质生效证明书。贯彻动产执行流程管理规定,优化动产处置执行准备、执行立案、首次拍卖、二次拍卖等流程,减少执行耗时。加快财产查控,提供财产保全工作效率。加强案款管理,及时分配执行案款。(牵头单位:区法院)

6.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牵头单位:区法院)

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推行破产案件办理月报告制度,即时跟踪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落实重点破产案件研究制度,对疑难破产案件及时研判,提升办案效率。优化破产清算和重整之间的程序转换,合并同类环节,缩短案件审理时间。(牵头单位:区法院)

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及时完善充实破产管理人数据库,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破产管理费用。充分利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规范破产管理人处置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牵头单位:区法院)

完善办理破产配套机制。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企业注销、涉税办理、风险防范等事项。制定具体保障措施,推动和保障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牵头单位:区法院)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更新调整万州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指标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队伍建设,科学配置工作力量,高位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定期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按程序报请修订或废止。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逐条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建立改革台账并在每月底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进一步集成政务事项,扩大“一窗综办”覆盖面,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行线下“一窗综办”、线上“一网通办”。高质量编制办事指南,强化窗口服务人员培训,提升政务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评估督导。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健全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和动态反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督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加强日常跟踪督查,重点对政策落实情况、窗口运行情况等开展督查督办,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予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及成效,主动与国家、市、区重要媒体对接,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强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宣传,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依托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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