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增强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决定建立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与区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同解决疑难问题,分析破坏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一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文化执法支队作为召集人或受文旅委委托负责召集工作。
2.结合文化执法支队“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实际,需要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联动配合的,支队领导可以组织召开临时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支队办公室通知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4.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支队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精神负责整理、印发。
5.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决定和开展联动巡查及联合整治情况,支队办公室要形成简报,并向参加联席会议的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反馈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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