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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的公示

日期:2024-02-06 来源:万州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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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的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

二、行政执法权限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

详见附件1

三、执法依据

详见附件1

四、行政执法程序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 按规定开展执法工作。

附件2为万州区交通局交通违法处理(处罚)流程图

五、救济渠道

当事人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相对人个人隐私的,应当予以保密;当事人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行使权利。

当事人对本机关作出的执法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复议前置案件,需先申请复议)

六、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23-58213735

(二)书信投诉: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子路1035

邮政编码:404100

附件:1.行政执法权限及依据一览表

2.万州区交通局交通违法处理(处罚)流程图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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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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