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行政执法类别 | 审核的范围 | 审核程序 | 审核内容 |
1 | 行政处罚 | 1.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2.对个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以上,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执法事项调查取证完毕,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后,应在提请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前,提交法制审核。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执法是否超越执法部门的法定权限;(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
2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 |||
3 | 社会关注度高的 | |||
4 |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 |||
5 | 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
6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
7 | 行政强制 | 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强制决定。 |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研提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提交法制审核。 |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8 | 其他类 | 其他行政执法决定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 | 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调查取证完毕,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应在提请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提交法制审核。 | 涉嫌犯罪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调查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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