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卫生健康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单

单采血浆站设置房产证明承诺书 | |
申请人名称 |
|
房屋地址 |
|
房屋权属 |
自有租赁转租其他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房屋性质 |
|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申请人对申请单采血浆站设置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1、申请人已取得申报房屋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申请人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社会公德。 申请人对以上承诺事项负责,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审批、监管部门的处罚,直至吊销(撤销)许可证,并承担不履行以上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 (盖章) : 年月日 |
注:本文书仅适用于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身份证明承诺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在办理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事项时,因 ,不能提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特作出以下承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起在 (单位名称)担任 一职。
以上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虚假承诺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