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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卫生健康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单

日期:2024-02-02 来源: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语音播报

单采血浆站设置房产证明承诺书

申请人名称

房屋地址

房屋权属

自有租赁转租其他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性质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申请人对申请单采血浆站设置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1、申请人已取得申报房屋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申请人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社会公德。

申请人对以上承诺事项负责,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审批、监管部门的处罚,直至吊销(撤销)许可证,并承担不履行以上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 (盖章) :

注:本文书仅适用于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身份证明承诺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在办理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事项时,因     ,不能提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特作出以下承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日起在         (单位名称)担任              一职。

以上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虚假承诺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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