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万州
投资万州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 > 行政执法信息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主体等信息

日期:2023-07-11 来源: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主体等信息

一、执法主体

(一)基本信息: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101MB1915106P;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上海大道2号;

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8815205;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执法人员持有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二)主要法律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

2.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3.部门规章:《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评审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血站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

4.地方性法规:《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献血条例》《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重庆市中医药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

(三)执法权限

1.按照现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属于区级管辖的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经营性活动和非经营性行为实施行政检查。

2.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制止,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或限期予以改正。

3.符合下列情形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受委托单位可以直接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1)对违法行为人单处警告的;

(2)对公民处以2万元以下(含2万元)罚款的;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罚款的;

(4)对公民处以没收其价值2万元以下(含2万元)非法所得、非法财物的;

(5)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没收其价值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非法所得、非法财物的。

4.属于以下情形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须经委托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或经委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才能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1)拟对公民处以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罚款的;

(2)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罚款的;

(3)拟对公民处以没收其价值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非法所得、非法财物的;

(4)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没收其价值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非法所得、非法财物的;

(5)拟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相当于停产停业性质处罚事项的;

(6)拟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件、批件(含吊销医疗机构部分诊疗科目)的;

(7)市区级领导批示交办、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

(8)其案件调查过程广受关注,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案件。

5.本条前述第3项、第4项所列情形的一般程序案件中,需要依法启动听证程序的,受委托单位必须报请委托单位组织听证,才能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四)救济渠道: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023-58815207,地址:重庆市万州区上海大道2号。

(五)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二、执法部门

单位名称: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013556502803。

主体类别: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受重庆市万州区卫生

健康委员会委托开展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216号。

联系电话:023-58153456。

主要职责:以区卫生健康委的名称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等执法职能:

(一)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项执法。

(二)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法、妇幼健康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七)监督、指导镇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3年以来执法人员(在编在岗)


姓名

行政执法证号

苏艳

22000122001

杨春燕

22000122002

刘建宏

22000122003

张攀军

22000122004

朱明刚

22000122005

熊长炳

22000122006

冉宁

22000122007

余晓云

22000122023

袁欣欣

22000122024

冯靓

22000122025

李勇

22000122026

谢明坤

22000122027

张建

22000122028

牟洪

22000122029

李林枫

22000122030

李红林

22000122031

何长洲

22000122032

田晓

22000122033

吴浩

22000122034

陈琳

22000122035

余东岳

22000122036

张君兰

22000122039

张腾飞

22000122040

陈利

22000122041

扶祝红

22000122044

丁峰

22000122045

黄艳春

22000122046

张雨虹

22000122047

朱耀宇

22000122048

刘毅

22000122050

骆睿

22000122051

向冰

22000122052

张斌

22000122053

李萌

22000122055

王娟

22000122056

王其军

22000122057

张庆

22000122058

杨杰

22000122061

肖红

22000122062

杜志强

22000122064

孙宇

22000122065

温仁红

22000122066

刘翼

22000122067

李晓鹏

22000122068

汪明琼

22000122069

张光伟

22000122070

谭焯月

22000122071

刘展雄

22000122072

郭富英

22000122073

张雨

22000122074

李升明

22000122076

龚胜利

22000122077

胡逆舟

22000122079

张立辉

22000122080

廖艳红

22000122081

吴涛

22000122082

李文浩

22000122083

陈思宇

22000122084

王连友

22000122085

李想

22000122021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