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101MB1D46694W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根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赋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五新路888号(新田镇政府楼内) | |||
法定代表人 |
吴承冲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 |
1.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5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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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4年,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关怀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综合执法办始终以服务我镇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为己任,坚持以法治理论武装头脑,用党纪党规来规范同志们的言行,团结带领办公室人员履职尽责、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营商环境逐步优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立足本职,努力开创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赶场面对面、院坝会、村村通喇叭等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布副18幅。2、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开展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对未委托或授权的行政执法积极配合上级相关业务部们进行现场调查处理。配合农委对我镇水果蔬菜无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对我镇农产品销售店进行相关安全检查。配合本镇农服中心、规环办、经法办对违法占用林地、违法搭建、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进行制止,与农服中心的同事在禁渔期进行巡查,对赶场天在我镇未经检验检疫进行销售的果树苗木的经销商进行教育和上报查处,避免了带病苗木进入老百姓家。协助村居对野外焚烧进行查处。对我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存量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台账。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我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3、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明确行政执法行为的受理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建立法制审核领导班子。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9年12月29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吴承冲 联系电话:137****4213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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