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101663582662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以区应急管理局的名义,行使应急管理有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
住所 |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5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邹家春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1.6 |
158.7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1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安监执法总队的指导和区应急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各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应急执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应急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以及《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21〕9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渝委编办〔2021〕64号),按照区编委要求和应急局工作布置,一是今年以来在多次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和借鉴总队及其他区县执法改革方案基础上,认真拟写和提交了《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编制执行情况的报告》《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增加编制的报告》《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讨论稿)》等材料,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机制、明确职责,推进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及时修订各大队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帮助大家及时调整状态,迅速到岗到位;三是为适应职能职责调整,进一步细化了支队2021年执法工作思路和执法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思路、要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按照“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要求,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了部门协作联动和联合惩戒力度。主动与公安部门、法院沟通、协调配合,完善和落实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办机制,有效提高了事故追责问责力度;二是严格按照“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切实落实行刑衔接,对具备追责问责条件的人员做到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公安部门,有效避免用行政处罚代替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三是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和处理群众举报问题时,发现一些问题可能涉及纪检监察方面的情况,主动向区纪委监委反映和移送了事故相关线索2起。同时及时向区纪委监委联系科室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填报了2018年~2020年一般行政处罚清单,报送了事故调查报告等资料;四是针对生产类事故刑事责任追究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今年向公安机关移交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5人。五是与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就高速公路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 (二)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核查,对群众举报案件属实的依法开展调查。一是今年共核查各镇乡、街办上报的非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反映案件20起,对核实为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立案调查1起;二是按照区委宣传部工作要求,认真牵头核查了西南商报《关于知情人反映安全事故瞒报谎报的舆情通报》情况,实地走访、调查询问了10余知情人,并拟写了核查情况报告报区委宣传部。 (三)全力配合市总队到我区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相关工作。一是开展了“3·21”事故(重伤2人、轻伤5人)的前期调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市总队,积极配合市总队牵头来万召开调查组分析会;二是按照市总队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了“12·20”事故(瞒报)的前期摸排工作,组织精干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协助市总队在万州、开州两地开展相关调查工作,负责该案的行政处罚和罚款收缴。 (四)进一步完善整改评估制度,认真落实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为更好的抓好事故查处整改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制定了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评估清单(计划),并严格按照清单(计划)开展了9起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取得了较大成效,部分事故单位通过评估认识到自身管理的不足,主动提出继续到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宣讲的要求。 (五)加大事故调查处理联合惩戒力度,切实落实上网公示及举报奖励制度。一是加大了各部门协作联动和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与公安、法院、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完善和落实了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办机制,有效提高了事故查处和问责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上网公示制度。对今年已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全部进行上网公示和信息录入,公开率、录入率达到100%;三是按照发改委要求对已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录入信息(作为重大失信行为)。对拒不执行处罚的“老赖”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时效和程序要求提交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提交申请2起),纳入征信“黑名单”,使其得到深刻教训的同时在面上也起到教育、警醒和震慑的作用;四是认真落实市级、区级《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举报奖励制度和“12350”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同时多方寻找案源,及时掌握和摸排瞒报、谎报(已查实1起谎报事故)、漏报、迟报事故线索,核准属实的及时启动立案调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六)突出事故调查处理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力争从源头上遏制事故风险。一是抓好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宣传教育,注重预防与惩戒并重。积极配合区安委办警示通报和教育片拍摄,整理资料,提供素材;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多领域加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执法规范、典型案例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有效提高了企业自主预防和减少事故的能力。三是结合事故警示教育开展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3家受到教育的企业主动上报了3起生产安全事故。 (七)严格按照各级要求,拟写上报各类工作汇报及统计数据。一是按市局、区纪委监委、巡查组、审计及本局工作要求,拟写、提交各类汇报材料、督查报告30余份;二是按各级工作要求汇总和填报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明细表10余份,并按要求提交事故调查材料60余份,事故调查报告90余份;三是做好资料收集,规范统计填报,配合局相关科室,按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事故行政处罚统计报表、事故处罚直报等50余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罗焱均 联系电话:136****6225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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